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推进县级政协协商民主建设,是一个值得认真探讨和深入思考的重大课题。本人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思考。
一是要建立健全县级政协协商民主机制。县级政协应对协商民主内容进行具体细化和科学规划,积极主动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制定支持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相关工作制度。同时,不断健全和完善协商民主程序。通过制度建设,使县级政协协商民主成为各界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和增进共识的平台,成为民主化决策的重要环节。
二是要积极拓展县级政协协商民主渠道。县级政协应在全体会议的整体协商、常委会会议的专题协商、主席会议的重点协商、专委会会议的对口协商格局形成的基础上,多谋勤思,不断创新载体,搭建平台,积极创新协商形式,拓展发扬民主方式,不断加强基层政协与协商民主载体的有力结合,使县级政协协商民主的载体有新的发展。
三是要努力把握县级政协协商民主方向。县级政协要在界别设置和委员结构等组织架构上体现公平性。在中心工作、发展方向、产业布局等方面,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思路和方法。同时,也应积极为同级党委、政府具体工作献计出力,确保正确的发展方向和正确的思路方法。
四是要大力提升县级政协协商民主实效。协商民主应注重周密计划,避免打乱仗;注重选新话题,避免老调重弹;注重做好协商前准备,避免仓促上阵;注重提高协商效果,避免走过场。协商的价值取向在于优化决策和维护公平正义。推进县级协商民主,需要以监督为保障。只有监督得力,协商成果才会尽快转化,协商民主才能健康发展。
(通城县政协 魏自贵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