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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式监督是人民民主的同心圆

2017-03-20 16: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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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强化政协民主监督,完善制度规范,适时制定改进办法,增强监督实效。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党中央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这对于进一步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加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源自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互相监督的理论和实践,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创造和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更好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我们党实施了多项改革措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及《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都强调要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准确把握政协民主监督性质定位,是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基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人民政协作为政治协商的重要渠道和专门机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不以权力、法律和道德的权威为支撑和后盾,也不以群众和舆论形成的社会压力为实现方式,而是为民主权利制约权力提供重要途径和渠道,靠政治影响力彰显监督的约束力和监督的效力。俞正声主席在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中指出:“政协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把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定位为“协商式监督”,为开展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指明了路径、提供了方向。可以说,“协商式监督”是把中国优良传统文化有效融合民主监督的一大创举,更是人民民主的“同心圆”。

 

    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同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一脉相承。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在同民主人士讨论历史周期律问题时,就将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法宝押在了民主上面,认为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俞正声主席再次强调,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必须坚持形式与内容相匹配,同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相结合,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寓监督于协商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等活动之中。由此可见,政协民主监督完全能够具体的、现实的体现到党的执政和国家治理的总制度之中,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中,且能有效地保证人民对国家权力的经常化监督,防止竞争性政党制度运行中的诸多弊端,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基础上更好地凝聚民心。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相互关联,又有所区别。而民主监督更侧重于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更加注重通过调研察看发现问题、围绕履责不力提出批评、针对存在不足督促改进,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次《意见》明确规定了政协民主监督的八个方面的重点,完善了会议监督、视察监督、提案监督、专项监督和其他监督形式,规范和健全了监督工作程序与工作机制。《意见》要求各级政协,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民主监督方式方法;重视发挥政协社情民意信息、委员来信来访、委员举报和民主评议等在民主监督中的作用;尤其是要加强同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形式的协调配合。因此,人民政协各级组织、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尽快补齐政协民主监督短板,开创政协民主监督新局面。

 

    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政治原则,也是政治规矩。当下,世界乱象纷呈、“黑天鹅”频飞、经济复苏乏力、全球化进程遭遇强劲逆风。在这种大背景下,各级党委要把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纳入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机制。政协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的政治责任,坚持正确方向和原则,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监督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我们既要坚持从协商式监督的要求和原则出发,牢固树立“公、和、诚、实”的理念,又要努力营造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良好环境。正如俞正声主席所指出的,开展监督必出于公,秉持公心才能坚持真理、敢于担当;必出于和,和合包容才能增进共识、凝心聚力;必出于诚,坦诚相见才能有效沟通、相互理解;必出于实,实事求是才能找准症结、破解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监督监在关键处。

 

    “虚心公听,言无逆逊,唯是之从。”这是执政党应有的胸襟。“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这是参政党应有的担当。民主激发活力,团结共谱新篇。只要我们秉持公心、坦诚相见、尽心履职,为百姓传心声,为民生建真言,为国计谋良策,像石榴籽那样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我们的力量就会无比强大,国家就会更加繁荣安定。这不仅是人民的期望和要求,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责任。

 

    (当阳市政协  张天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