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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政协发挥委员界别群众代表作用的实践与思考

2016-08-31 1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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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委员由界别产生,发挥委员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能够集中反映社会各界人士的意愿和呼声,提高界别权益实现程度;有利于巩固提升界别优势,进一步发挥政协联系广泛、智力密集、位置超脱的作用;有利于进一步拓展政协履行职能的途径,丰富政协活动形式,提高政协履职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广泛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促进和谐的工作。竹溪县政协在发挥政协委员界别群众代表作用中,坚持从界别设置、履职能力、履职渠道、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推进,引导委员通过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大会发言和参与界别协商、民主评议、视察、调研等形式,把界别群众的心声和愿望传递给党委政府,较好地体现了政协委员界别群众的代表作用,激发了政协组织的活动。

 

    一、政协委员界别群众代表作用的实践和探索

 

    (一)结合地方实际,科学设置界别。界别是由经济社会结构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所决定的类别划分形式,在界别设置上,要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科学分析当前社会阶层、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和统一战线内部结构的现实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优化,保证各社会阶层、各职业群体在人民政协中都有自己的界别设置或界别归属。政协竹溪县第九届委员会在2011年11月换届时,共设置15个界别,2014年,竹溪县政协在充分调研、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新设立了“新型创业界”,界别的群体是近年来农村新兴起的家庭农场、种养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回归创业人士等。新界别的设置,让一大批新兴的农村经济实体从业人员在政协找到了自己的“家”。新型创业界设置以来,通过沟通交流、对口协商等方式,还“带回”了大批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乡投资农业,领办农业企业。彭寿高、敖勇等新型创业界委员,先后投资建立了绿色农业公司,流转土地近万亩,让一度无人闻津的荒坡地成了脱分致富的“聚宝盆”,带动5000多农民脱贫致富。

 

    (二)拓展履职渠道,发挥代表作用。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如何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多年来,竹溪县政协主要抓好了以下几点:第一,抓好学习提高综合素质。综合素质的高低决定委员履职能力的高低。竹溪县政协在抓委员素质上,一是集中全员培训。每年的政协全会结束后对全体委员进行集中培训,全员培训已成为竹溪政协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尤其是近几年来,每年都要对全体委员进行集中培训两次以上,培训内容主要有政策理论水平、政协理论和业务知识等。二是分散集中学习。以各乡镇政协联络处和县直委员活动组为单位,按照县政协的年初计划,定期组织委员集中学习、交流经验等。三是界别集中学习。主要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专委会定期组织相关界别委员进行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业务和相关政策等。第二,创新方式发挥代表作用。委员履职能否到位,主要看政协能否创造良好的履职环境。围绕委员履职,增强政协委员界别群众代表作用的发挥,竹溪县政协在开展好全会集体协商、界别对口协商的同时,积极邀请有关界别委员参加常委会专题协商、主席会议重点协商中来。与此同时,开展了网上议政;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办议政专栏,引导广大政协委员积极参与到开放式的议政中来。目前,已先后与平面媒体合作开办了“全域旅游”、“精准扶贫”等专栏,委员参与率达到百分之百。第三,搭建平台拓展履职渠道。充分发挥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由专门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联络和督促县直各委员活动组开展活动,使界别活动有了组织保障。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相关界别的政协委员开展调研、视察,对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和重大建设项目研究论证、咨询服务,提出专业性意见建议;对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民主监督职能;开展送文化、送医疗、送技术“三下乡”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展示委员风采。同时在全委会议期间,按界别划分讨论小组,精心组织大会发言、小组讨论、书写提案,这些不同的方式和渠道,使政协委员的界别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

 

    (三)强化制度建设,激发履职活力。竹溪县政协自2011年11月换届以来,政协竹溪县第九届委员会结合政协工作特点和地方实际,报请中共竹溪县委先后印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协商民主工作规程(试行)》、《政协竹溪县委员会委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等5个文件,从协商民主工作原则、内容、形式、程序、衔接机制、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范。修订完善了《协商民主工作规程》、《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实施意见》等协商民主制度;创造性的制定了《县政协委员管理办法》、《政协竹溪县委员会述职报告制度》等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县政协下基层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县政协重大决策征求公众意见制度》等工作制度。同时制订了《关于建立各专门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对口联系的制度》、《政协委员民主评议制度》等,对委员履职和参加会议、活动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履职突出的政协委员给予表彰,对未尽政协委员职责,不热心政协事业的委员给予劝退和除名。同时在全体县政协委员中“开展了‘1121’(即一名县政协委员每年为群众办一件实事;联系帮扶一户贫困户,帮助贫困户两年脱贫;每年为竹溪发展提一条好建议)活动”,激发了委员履职活力,提升了政协履职效果。

 

    二、政协委员界别群众代表作用的体会和思考

 

    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显著特色,也是人民政协的优势所在,集中体现了政协的广泛代表性、党派合作性和民主协商性。在政协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的政协委员,则由界别产生,与界别群众关系密切、联系广泛,代表各界别群众意愿和心声。选好选优政协委员、全面提高委员综合水平、全方位搭建委员履职平台、充分展示政协界别优势和特色,是提高政协工作整体水平的基础和关键,是政协发展协商民主、实践群众路线的落脚点和提高联系群众能力的重要抓手。

 

    第一,把好进入关,把综合素质强、群众认可、议政水平的人吸收到委员队伍中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进委员产生机制,真正把代表性强、议政水平高、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优秀人士吸收到委员队伍中来。”因此,在委员遴选上,既尊重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推荐意见、群众的评价,也要严格按照《政协章程》的要求和程序,对委员人选进行严格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履职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真正把那些道德品行优秀,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代表性,具备参政议政能力,有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能够密切联系群众,积极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热爱政协工作、善于建言献策的各界别的代表人士吸纳到政协委员队伍中来。竹溪县政协在委员人选上,重点把好了以下几关:

 

    一是政治素质关。政协委员作为界别群众的代表,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和政协“大家庭”的一员,在人选上,要严格把关。第一要热爱祖国。政协委员首要的是要热爱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事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在参政议政中,既能做到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又能做到知情参政不妄言,真诚协商不非议,理性监督不偏激,维护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第二要热爱政协事业。作为一名政协委员,能够积极参加政协的各种会议、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职责,不做只戴头衔的“潜水”委员、“不作为”的委员。第三要品德高尚。政协委员的一言一行都具有影响力和示范性,不仅代表着个人形象,更是一种政协形象、社会形象。因此,作为政协委员,应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传统美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奉献社会,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形象。

 

    二是履职能力关。在委员遴选过程中,注重了委员人选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尤其是把懂调研、会协商、善议政作为政协委员遴选的重要标准。因此,在委员履人选上,除了政治素质关外,重点考虑到了以下三点:其一是否能议政。议政是一名委员最基本的素质反映,应把具备一定学识作为最基本条件。其二是否愿议政。考察委员人选中,要注重委员的主观愿望和加入动机,真正把想议政、想干事的人选进来,对履行职责缺乏热情、甚至漠不关心的人拒之门外。其三是否会议政。委员人选应勤于学习、勤于思考,善于建言、善于议政,问题看得准、说得准、说得深、说得透的人应优先考虑。同时对现任的政协委员要进行任期内的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表现优秀、群众信任、代表性强的委员应留任。

 

    三是代表作用关。政协委员是界别群众的代表。在委员的酝酿、推荐、提名过程中,应坚持在界别广泛协商,按照“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的要求,扩大公开程度,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反复协商,把真正能够代表群众意愿的人吸纳到委员队伍中来。

 

    第二,科学设置界别,突出界别特色,充分发挥界别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

 

    在界别设置上,因紧跟时代发展和地方特色,综合分析、科学设置,突出每一个界别的特点和特色,尽力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的代表人物吸纳到政协组织中来,充分保障各阶层的利益诉求都得到有力的代表和体现。

 

    科学设置界别。在界别设立上,要尽量做到横向独立性强,纵向专业性强,内部联系性强,便于更好地发挥界别在履行职能中的作用,把界别独有的特色体现出来,把界别的自身所具有的优势体现出来。因此,在界别设立前,要对当前社会阶层、社会结构、社会组织形式等各个方面时行综合全面的科学分析、归纳形成不同界别。界别的设置不应一成不变,而应紧跟时代发展而应有所变化,根据需要,适时适宜地对界别进行适当调整,或增设、或整合、或调整,保证各社会阶层、各职业群体在政协组织中都有自己的界别设置或界别归属。如:2014年,竹溪县政协新设立了“新型创业界”。新界别的设立,推动了地方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桥梁纽带作用。政协委员由界别产生,根植于界别群众之中。政协委员具有界别群众“代言人”和政协工作主体作用的“双重身份”,是党委、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正确引导和鼓励政协委员履职尽责,并通过政协提案、社情民意、意见建议等原汁原味把群众愿望和要求反映给党委、政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同时把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宣传贯彻到群众中去,让群众明白党委、政府的决策思路,并能自觉执行。起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的“直通车”作用。

 

    民主渠道作用。中共十八大首次把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写入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政协组织要紧紧围绕重大发展和民生问题,组织委员深入开展调研,及时汇集情况、集中分析、梳理分类,选准协商议题,做实协商活动,用好协商成果,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把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重要职责,贯穿于履行职责的全过程,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中,为政协事业发展赢得生机活力。

 

    第三,搭建履职平台,创优履职环境,充分调动委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搭建履职平台为突破口,为委员履行职责创造条件,能够有效调动委员的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委员履职搭建平台,一是搭建明政知情平台。让委员知上情、明下情,多知情、知实情。情况清楚、问题明白,才能保证委员在履职过程多出招、出好招、出实招。二是搭建协商议政平台。政协委员来自不同行业、不同界别,组织构成上相对松散,因此在每年全委会召开时集中参政议政外,应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组织不同界别委员参与到相应协商议政活动中,如: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等,尽可能的为委员参政议政提供平台。三是组建界别活动小组。以政协专委会或界别活动小组或一个区域的联络小组,根据具体情况,由政协领导或专委会主任负责组织,根据调研和协商议政等工作的需要有组织、有计划、有主题地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既为委员履职尽责提供了机会,也能够较好地发挥委员的专业特长,同时也扩大了调研活动的参与面,也有效地提高了调研报告的质量。四是搭建扶贫济困平台。政协委员根植于群众、代表群众、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帮助群众,真心实意地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是人民政协履职为民的具体体现。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协组织应充分发挥各界的特殊优势,以帮助群众拓宽致富门路、扶持脱贫产业、促进增产增收为重点,并通过捐款捐物、协调项目、提供技术、带动致富、化解矛盾、反映民意等多种形式,全力助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为委员履行职责、扶困济危创造了新的平台。委员们与困难群众结成对子,解决扶贫资金、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帮助贫困户输转劳务、改善基础条件、资助贫困学生、扶助弱势群体等形式,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和行动践行了“人民政协为人民”的履职理念。五是搭建“互联网+政协”交流平台。应依托各级政协网站,开通网上QQ交流平台、委员论坛,同时建立委员微信交流平台,指定专人(群主)负责交流平台信息,及时梳理有价值的信息,并就有关问题引导委员进行讨论,为委员足不出户、随时随地都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交流自己的工作经验和想法等。

 

    第四,建立长效机制,让委员履职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增强履职的实效性和长期性。

 

    政协委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岗位,队伍相对松散,管理有“鞭长莫及”之短板,委员履职出现相对“自由”、“冷热”不均现象比较突出,“懒职”问题时有发生。要从根本上解决委员的这种“不作为”问题。就其委员个人来说:一是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比如:政协委员的责任制度、委员履职的信息公开制度、委员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委员履职的保障制度等。在制度制订上,对委员履职的内容、履职的方式、履职保障、履职管理等都要作出明确规定。如竹溪县政协针对个别委员连续出现不参加会议、不提提案、不发言等问题,出台了“委员管理办法”,对委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管理办法”出台后,就对个别委员进行了劝退,此事对全体县政协委员敲响了警钟,自觉履职、主动履职风气也越来越浓。二是建立委员责任机制。责任机制就是政协委员对谁负责的问题。人大代表对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一样,政协委员也应对推选的单位或界别负责。在制度建立上,明确提出委员不履职应由政协向其所推选的单位或界别进行通报,由所在的单位或界别对其进行监督。三是完善履职保障机制。不论是政协委员的提案,还是参加政协有关协商议政活动,委员所在的单位或界别,都要有责任和义务为其履职提供方便,委员本人也要认真听取所在单位或界别群众的意见建议等,确保委员真正能够发挥其所在界别的群众代表作用。

 

    就其组织来说,要进一步完善发挥界别作用的相关机制,保障和规范界别工作的开展,促进和引领界别工作的提高。一是完善召集人制度。推举组织能力较强、有一定威望、工作热情较高的委员担任界别召集人,明确界别召集人在界别中的领导地位,赋予界别召集人领导界别、管理界别委员、督促界别委员履行政协职能,保障界别召集人在政协中应有相应的政治地位。二是健全界别联系制度。建立政协副主席联系界别制度,副主席根据分工,在联系有关专委会同时,分别联系几个界别,及时了解相关界别的活动情况,指导和推动界别开展工作。建立专委会联系界别制度,将界别活动纳入专委会整体工作计划,对界别开展的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组织和服务。建立界别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口联系制度,与政协界别相对应的政府部门应采取向该界别委员通报情况、联合调研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征询界别的意见,为界别开展活动创造条件。三是建立健全界别活动激励机制。通过制定评选优秀调研报告、优秀提案、优秀社情民意和先进界别等考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委员参加界别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四是帮助委员解决好本职与兼职、参政与履职的关系,让界别委员能尽职尽责地投入到政协界别开展的各项工作中来,使其在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中,为我国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竹溪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主任   杜香平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