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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政协“软法善治”在基层的实践

2016-04-20 15: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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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李新华

 

    政协的“软法善治”是一个“软法亦法”的老命题,又是协商民主的新题解。政协的“软法”是相对人大的“硬法”而提出来的,人民政协自成立以来经历了以“硬法为主,软法为辅”;以“软法为主、硬法为辅”;“软硬兼施,刚柔相济”的法治过程。“硬法”带有强制约束,“轻法”带有软性规范。具体讲,政协通过《政协章程》、《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和政治惯例”来行使权力,并不需要国家用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如何看待人民政协这种非权力机关的“软权力”作用?如何看待“软法”的实际功效?毛泽东主席在60多年前就说过:“我们的会议(指人民政协)暂时还是建议性质的会议,但是在实际上,我们在这种会议上所做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是当然会采纳并见之实行的,是应当采纳并见之实行的”。毛泽东主席还说:“政协的性质有别于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它也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有人说,政协全国委员会的职权要相等或大体等于国家机关,才说它是被重视的。如果这样说,那未共产党没有制宪权,不能制定法律,不能下命令,只能提建议,是否也就不重了呢?不能这样看。”由此可见,人民政协拥有“建议权”。即“软法”意义上的非强制性“软权力”,与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的具有“硬法”意义上的强制性“硬权力”是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的。这也正是中国独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两会制”的根本特点和优势所在。“善治”,即良好的治理,就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是权力机关与市场、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善治”就要善政,“善治”就要善民。“善治”是治理理论的新概念,“善治”是协商民主的新目标。“善治”更是要求将权力向社会回归。政协的“软法善治”就是要讲“有事好商量”,达到“求同存异”。就是要镶嵌依法依章治理国家的美好愿境。践行“轻法善治”方略,就基层政协而言,就是要实现“参政贴中心,议政善民意,资政见实效。”当阳市政协近五年在“软法善治”的实践中,主动谋事、真心干事、努力成事,摸索出了一条“贴中心,促推产业发展;善民意,开展“三访”活动;见实效,走好提案‘四步棋’”的路径。


    一是贴中心,促推产业发展。当阳政协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产业当阳”、“工业强市”、“优先发展工业”的战略,抓住基层“软法善治”的切合点,提出了“打资源牌,壮大陶瓷产业”的建议。取得的善治效果为:一是促推当阳陶瓷工业园成为湖北省五十个重点产业集群,共建有53条生产线,年生产瓷砖能力达3.3亿平方米,为建设“三峡瓷都”奠定了良好基础;二是政协主席、副主席连任当阳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参与工业园区规划、建设、管理,并主动承担了陶瓷工业园的转型升级任务。三是政协主动发起成立了“全国重点陶瓷产区政协工作联谊会”,帮助陶瓷工业园的企业主动闯市场、搞对接,促推企业产品市场化。使基层政协工作紧贴中心。


    二是善民意,开展“三访”活动。当阳政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持续开展了“主席遍访委员、城乡委员互访、专家能人专访”的活动,把准基层政协“软法善治”的话语权,提出了“看望委员、联络感情;听取建议,了解民情;贴近实际,反映真情”的“三访”观。取得的善治效果为:一是制定了“三访”活动实施方案,建立了“三访”活动日志,使“三访”活动常态化;二是畅通了主席与委员、委员与委员之间、委员与专家能人之间的话语沟通渠道,使委员的话语权更具有全局性、针对性、准确性。三是激发了委员的“要说话,说好话,说准话,说实话”的参议热情。使基层政协工作善解民意。


    三是见实效,走好提案“四步棋”。当阳政协围绕更好的发挥履职能力和责任担当。创新政协提案协商的有效形式,提高基层政协“软法善治”的融合度。具体就提案协商这个政协最具特色的工作,把握关键环节,走好“四步棋”。一是预约提案,协商在会议之前。即在每年全会召开之前,突出会前协商,以拟定案目和带案下访相融合,主动预约提案。二是会后立案,协商在交办之前。因基层政协的全会会期短、时间仓促,往往造成提案案质量不高,针对这个问题导向,打破了常规实行会后立案,把协商机制引入提案审查立案工作中。即在提案交办前,由政协、政协委员和政府、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求同存异,达到一定共识后正式立案。三是重点“追”案,协商在落实之前。所谓重点“追”案,即将每年从全部提案中筛选出10件左右的涉及全市经济、社会、民生的提案列为重点提案,并作为党政分管领导和政协主席、各位副主席挂帅督办追踪的提案,将领导“追”案信息在市电视台“提案追踪”栏目中全程播放。四是会审评案,协商在通报之前。提案是否落实,办理是否满意,因委员受地域关系的影响和“人情案”、“关系案”的困扰,导致提案“三率”(办结率、落实率、满意率)水份偏重和公信度不高。为扭转这一局面,实施推进了由政协主持“三方”(专家学者、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提案人)参加的提案办理评审委员会,并依《提案办理评审办法》集体评审,评审结果与部门的绩效考核挂钩。取得的善治效果为:一是使政协的“软”建议,成为了“硬”任务,使委员提案做到件件有回音;二是使政协委员与政府部门的提、办双方,增强了沟通意识,提、办双方的融合度得到提升;三是提高了提案办理的实效性,调动了委员参政议政的激情。使基层政协工作成事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