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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四个着力点

2015-04-28 1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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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政协主席  颜昌成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历史新时期,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已成为顶层设计,纳入了国家治理体系。但是,目前县级政协协商民主还存在着认识不统一、内容不丰富、活力不强劲、成果运用不到位等诸多问题。如何做到县级政协协商民主常态化,笔者认为应从四个方面着力。

 

    认识要深化。推进县级政协协商民主,认识清醒、思想统一是前提。要破除两大误区:一种误区是县委政府领导人仅在全会上听一听,常委会上议一议;另一种误区是政协组织自选自议、自导自演,唱“独角戏”,最终“说说而已”或“说了也白说”。大力推进县级政协协商民主,县委政治清醒、务实推进是关键,县政府全力配合、主动参与是重点。县委应充分发挥对政协协商民主的核心领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尽早研究出台县级协商民主的具体意见或操作办法,自觉把政协协商民主上升为民主意识、执政意识,从“关心协商”到“程序协商”,从“可以协商”到“必须协商”,使政协协商民主实现从“软办法”到“硬约束”的根本转变。

 

    责任要明确。推进县级政协协商民主,职责分明、勇于担当是基础。一是县委政府要增强主导性。县委政府要真正把协商民主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政府工作规则,书记、县长要主动参与、亲自过问,推动协商工作有效实施。坚持定期召开县长主席联席会议,听取政协委员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及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政协要增强主动性。县级政协要发挥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示范作用,搭建协商平台,积极履职尽责,经常向县委报告协商民主工作情况,确保县委关于加强协商民主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到政协协商民主中去。

 

    程序要规范。推进县级政协协商民主,环节完整、程序规范是关键。一是认真制定协商计划。县委要协调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研究出台年度协商计划和协商议题。二是精心组织协商活动。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政协负责协商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书面通知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属年度协商计划安排的协商会议,政协应提前10个工作日告知;临时安排的协商会议,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县委、政府负责人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参加政协协商民主活动,开展沟通交流,广纳群言、广集民智。三是及时整理协商成果。政协办公室应及时整理汇总协商成果,形成会议情况报告、主席建议案、协商意见书等,分别报送县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四是高度重视协商成果的办理和反馈。协商意见及时提交县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批阅,明确办理部门、提出办理意见;对关系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协商成果,列入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进行研究,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

 

    能力要提升。推进县级政协协商民主,提升能力、强化素质是保证。习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政协要以改革思维、创新理念、务实举措,大力推进委员履职能力建设。县级政协委员要在履职能力方面狠下功夫,一是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围绕中心、谋县委之所想,建言出力、帮政府之所干,参政为民、呼群众之所愿,始终保持与县委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同力同为。二是提升调查研究的能力。调查研究是政协履职的重要方法,要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热点和民生难点,深入调研、明察实情、秉理执言。对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之事,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持续跟踪、敢于直言、务求实效。三是提升联系群众的能力。县级政协委员来自最基层,贴近群众,要利用在党派、在界别、在群众中的独特优势,做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以群众利益为重、以群众期盼为念,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反映群众意愿,当好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努力促进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