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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政协以双月协商引领履职活动

2015-05-14 22: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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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2015年,宜城市政协以双月协商为主线,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政协履职的全过程,把 “三大职能”有机融入双月协商中,全年开展6次协商活动,由各主席、副主席带队,各专委员会牵头,组织实施协商活动,主要做法是:


    一、围绕关键点确定协商内容。


    宜城市政协围绕全市工作重点、民生热点、社会焦点,科学设计协商内容,并在征求市委、市政府及社会各界意见后实施。一是围绕全市工作重点。3月份围绕企业融资,5月份围绕宜城文化旅游品牌,10月份围绕新型城镇化试点,11月份围绕 “十三五”规划,组织开展协商活动;二是围绕民生热点协商。7月份围绕水环境保护,9月份围绕提案办理开展协商,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三是围绕社会焦点协商。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6月份围绕规范行政审批,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开展协商。


    二、围绕协商内容创新协商形式。


    根据协商内容,通过会议、调研、评议、视察、恳谈等多种形式开展协商活动。一是常委会协商。对“十三五”规划等重大问题召开常委会协商;二是监督协商。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以罚代管等问题,选择5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评议,巡回对全市13座大中型水库进行视察和监督;三是提案办理协商。立案时,提案委主动与办理单位协商,确保立案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召开协商会议,听取各承办单位情况汇报。办理时,召开座谈会、督办会、现场视察等方式,对重点提案进行督办;四是对口协商。围绕宜城文化旅游品牌、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与市委、市政府、文旅新局和有关乡镇开展对口协商;五是专题协商。围绕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组织企业、财政和金融部门开展专题协商;六是界别视察协商。围绕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组织发改局、城建局、财政局等单位及有关乡镇开展界别视察协商。


    三、围绕求实效强化督办落实。


    为使双月协商活动富有成效,市政协健全制度,强化措施,跟踪督办。一是强化协商成果转化。每次协商活动后,形成会议纪要,呈市主要领导签批,交部门领办;二是强化提案领办交办。对提案筛选后确定重点提案,实行市领导领办,对已立案的提案,召集相关部门实行交办,并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协提案委三家联合督办;三是强化落实督办。每次协商活动,都制定计划,落实人员和责任单位,按时间节点组织委员视察,对落实情况和效果实行民主评议和监督;四是强化媒体监督。开办《政协关注》栏目,把它作为政协民主监督的一个品牌,各组的协商活动都请市电视台和网站各派一名记者参与,拍摄制作一期《政协关注》,全年共制作6期,在宜城电视台黄金时段播出,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宜城市政协  王建兴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