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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基层政协协商民主的探索实践

2014-12-28 22: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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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政协主席  李兴慧


    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发挥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是基层政协的一项新课题,也将是推动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政协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要求,在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方面建机制,重落实,攻难点,求创新,强保障,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争取造环境。


    主动争取党政重视。为贯彻中央5号文件和《中共点军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精神,针对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区政协通过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政协工作会、当面汇报沟通等形式,经常向区委政府领导争取,对按照文件规定的内容、形式、程序落实协商民主制度进行提醒,党政领导的协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更加注重发挥政协组织的作用。


    主动沟通安排工作。每年底,我们在组织政协联络组、专委会、界别活动组到基层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群众所想所愿的基础上,反复学习研究区委政府对下年度工作的安排,然后紧紧围绕事关全局的大事、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整理出初步协商议题,再和区委政府领导们一起研究商量,请他们出题目、交任务,共同敲定来年协商哪些课题、什么时候协商、同谁协商等,使协商活动在全局工作中有安排、有位置,内容有的放矢,有效防止了应付性、随意性的低水平协商活动。2012年以来我们已围绕21个重点课题开展了调研视察,为区委政府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主动寻求领导参与。过去开展协商议政主要是在政协例会上听政府或部门的工作报告或情况通报,提案、意见建议、社情民意提出后得到的一般是书面答复,领导参与不够,双方互动不够,协商内涵不够,作用发挥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政协组织“自说自唱”的问题。近两年我们在协商的参与上,积极争取相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多与委员见面,面对面交流意见和看法,区委政府领导严格落实参会制度,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从2014年开始全部参加政协全会分组讨论,党政分管领导大都出席了政协的调研视察、专题协商、情况通报等活动,经常带领部门负责人同政协委员面对面协商讨论,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在全区营造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制度强基础。


    《中共中央关于团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下发后,积极组织党组成员和政协常委多次学习研究,争取区委于2011年制定了《点军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就政治协商的内容、程序、形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落实《决定》精神,近两年重新修订完善了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党组会、主席会议等议事规则,对提案工作、专委会工作、界别活动组工作、政协联络组工作、调查研究、社情民意、学习宣传工作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并且把这些制度同区委《决定》一起印刷成册,发给全区各级领导和全体政协委员学习遵守。


2013年9月份以来,为贯彻十八大关于健全协商民主制度的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协商于党委决策之前、人大通过之前、政府实施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的政治协商制度和机制,我们争取区委在认真研究讨论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中共点军区委关于推进协商民主的实施意见》。《意见》以2011年区委《决定》精神为基础,在认真学习中央精神和全国各地经验,区委召开协商会充分征求区级相关领导和部门、乡镇(街办)意见、结合点军新的实际和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对协商民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内容、基本形式、工作程序、组织保障等内容作出了全面规定,于11月8日区委常委会正式通过了文件,使实施协商民主有了简明规范、操作性强、有约束力的工作规程,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三、探索推进求创新。


    破题专题协商。为充分发挥调研视察和专题协商的作用,强化调研成果的运用,近年来区政协每年开展2次常委专题协商会,为专题协商破了题。我们突出项目建设和征地搬迁安置、河道整治、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新区建设等重点热点问题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全体常委与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坐在一起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讨论,提出调查报告和个人建议,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当面回应,合理建议借鉴到工作中落实,受到各方一致好评。区政协还把相关意见建议通过市政协等渠道报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为点军建设和发展鼓与呼。


    提升提案协商。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从2012年初开始开展了提案办理“互动互评”活动,使提案办理由以往的“背靠背”变成了“面对面”,建立了提案者、承办者、政协组织之间三方互动、沟通协商、监督评议的新机制,探索形成了全程互动、多次办理、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的措施,这一作法被省政协《世纪行》杂志、《三峡日报》头版头条等媒体刊载。针对“互动互评”活动中一些职能部门对有些委员撰写提案提出的建议,为提高提案撰写质量,从去年开始每年开展“提案讲评”活动,组织有经验、有功底的委员对每年委员所写的提案进行认真评析,选择一批质量较好的提案、一批质量有欠缺的提案,各自形成点评样本,下发各联络组组织委员开展讲评活动,结合提案样本,想一想我撰写的案由准不准?论一论我撰写的案据实不实?讲一讲我撰写的案议行不行?以提高委员的内在素质,提高提案撰写的质量,委员反响良好。为了提高提案服务质量,进一步规范提案工作,区政协出台了《提案工作暂行办法》和《提案办理工作考核办法(暂行)》;同时大力加强提案督办活动,去年确定了12件、今年确定了20件重点提案,采取政府领导领办、政协领导督办的方式进行督办,每年几次组织委员深入基层和部门开展重点提案办理调研督办会,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有效进行。


    强化监督协商。制定下发了《关于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实施办法》,对民主监督工作的内容、形式、要求、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从2012年开始,每年选派50名委员,组成10个民主监督小组,对10个部门进行监督,在本届内对市、区所有政府重点职能部门、执法执纪部门、窗口服务单位全部民主监督一次。民主监督员是政协派驻各部门的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对每个部门在全面监督基础上,确定1个热点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并从中投票选择一个最受关注的问题开展“热点督评”活动进行重点监督,然后组织100名政协委员、100名基层干部、100名群众代表对10个单位的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工作成效及10个热点问题进行问卷评议,收到很好效果。同时,选派政协委员融入民主评议、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文明机关建设等专项工作,让政协委员在履行职责时发出政协组织的声音,促进职能部门加强管理、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依法行政。


    规范界别协商,为改变区级政协界别活动相对薄弱的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界别工作的意见》、《界别群众有序参与政协工作的实施办法》,划分了10个界别活动组,由相关专委会和政协领导联系,明确了界别协商的内容、方法和保障。各界别活动组都按照每年至少开展1次界别活动、提交1件界别提案、形成1篇社情民意的“三个一”任务要求积极开展活动,2014年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界别大走访“、专题调研视察等活动,使发挥界别的应有作用有了良好开端。


    四、强化保障促落实。


    强化协商力量。制定下发了《委员管理办法》,对委员参加政协组织活动进行了规范,通过专家辅导、专题交流、QQ群讨论等形式开展委员培训,加强委员的服务管理,开展政协委员“发展关怀”活动,重点协调和帮助解决经济界委员发展中的一些急事、难事,深入开展“六个一”履职活动,完善履职档案,严格考评激励,对委员不履行职责、不参加政协活动明确了处理措施,进一步发挥了委员的主体作用。加强系统联动,把探索发挥专委会、各界别、联络组三个层次的作用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明确职责要求,总结推广工作新思路,丰富活动载体和方式,增强工作活力和实效,更好地为委员履职做好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不断强化了工作基础作用。


    强化知情保障。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向政协通报情况机制,政府每年年中和年底两次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通报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每年在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上通报一次工作情况,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经常主动向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和界别通报情况。政协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在撰写提案、开展调研、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的过程中,需要了解有关情况时,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及司法机关全部做到了热情接待,介绍情况,提供资料。


    强化成果运用。建立了调研报告、意见建议、提案和社情民意上报后的督办落实和跟踪反馈机制,促进成果转化。党委、政府对政协报送的提案、意见建议等都能够及时签批、积极办理、主动采纳、及时反馈,落实了两办交办、领导领办、部门承办、两办督查部门督查、年终检查考评的机制,每年向区政协通报提案办理情况,并在政协推荐基础上表彰提案办理先进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