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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协推进协商民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2014-09-15 23:5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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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并将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七大任务之一来安排部署。围绕这一战略部署,作为基层政协,宜城市政协把协商民主作为政协工作创新发展的主要方向,不断进行实践与探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广集民意入手,在增强专题协商实效上下功夫。专题协商是实践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载体,其形式往往以政协常委会会议为主,其特点是:抓战略性问题;党政高层领导出席;形成对话和互动的机制;提出比较成熟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宜城政协创新了专题协商的方式,将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与全体委员建言竞赛相结合,拓宽协商民主的深度与广度。如今年3月,宜城市委主要领导给政协出题,要求政协协商建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随后此项工作也被列为今年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为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宜城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决定将常委会会议专题协商与全体委员建言献策竞赛活动结合起来:一是以联络处、活动组为单位,组织全体委员广泛联系群众,要求每名委员至少联系10名群众,征求群众意见,收集群众意见,同时要求每名委员本人至少献一策,并在全体委员中开展我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献策竞赛活动,竞赛分小组预赛、初赛和决赛三个阶段;二是由各专委会负责,组成5个调研专班,围绕5个专题,均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入调研,形成成熟的意见和建议,召开常委会会议向市委、市政府专题协商。两个活动于4月至8月同步进行,8月底,召开竞赛决赛活动暨专题协商会议,邀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与,对委员建言全程电视录播,并分段反复播放,以扩大社会效果。为此5月,市委主要领导来政协调研工作,对这一活动给予了高度肯定,称其达到了广聚民意、优化决策、增进共识、凝心集力的目的,实现了优化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引导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统一。

    2、从提高素质入手,在加大对口协商力度上下功夫。对口协商是实现协商民主经常化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基层,由于专委会的工作人员较少,一般一个专委会只有一名干部,有的还是一个干部兼职多个专委会,专业不专、力度不大、质量不高,是基层政协对口协商工作“通病”。对此,宜城政协从强化自身建设入手:一是多途径地提供学习机会,着力提高专委会干部的专业水平;二是完善了专委会对口联系部门和界别委员制度,健全专委会与委员日常联系沟通制度。同时,注重充分发挥非驻会专委会成员的专业人才优势,调动他们参与政协工作的积极性。为加大力度,提高质量,宜城政协改进了工作方法:一是将对口协商的选题与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相结合,做到所选之题既是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又是部门的中心工作,还与市政协的其他工作不重叠;二是将对口协商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即对口协商前必有专题调研;三是邀请相关市领导参与对口协商。整个工作的具体做法是:年初,各专委会和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对口协商议题,经主席会议协商通过后,以文件形式印发,并要求各专委会出台工作计划和具体方案。协商前,各专委会要加强与对口政府部门的联系,对协商事项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同时,政府部门要主动邀请专委会成员参与相关会议和活动,或联合开展调研。协商时,政协分管主席要亲自带队,并主动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参会。协商后,政府部门及时回复办理情况,并分别报市政府办和市政协办。今年以来,宜城政协各专委会先后就项目建设、政府网络问政、汉江水资源保护、养老及其产业发展、调整学校布局、发展外向型经济等内容与相关单位开展对口协商活动,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网络问政工作,经对口协商后,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市长办公会,专题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开了先河。

    3、从完善机制入手,在提升提案办理协商质量上下功夫。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职的重要形式,但提案质量不高、“提案回娘家”、文来文往、答复会成应付会、综合办理机制不健全、办理单位相互推诿等问题,都是提案在立案、办理等环节中,协商不够所造成的。对此,宜城政协从完善机制入手,在各环节加大沟通协商力度,重点提高提案质量和提案办理质量。在提高提案质量上,重点加大了两项协商:一是提交前的沟通。在政协全会前,与市政府办联合举行政协委员知情明政咨询会,让委员与市政府各主要工作部门面对面地沟通,增强提案的针对性;二是立案中的协商。在立案前,提案委主动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针对部分提案办理单位反映提案过多,如城管局、交通局等单位每年办理提案超过30件,难于每件都认真办理的问题。宜城政协适当精减立案数量,提高立案质量,让每个单位重点承办一至二件提案,其他转作意见建议,按提案办理程序办理,目的是让办理单位实打实的办,办一件成一件,办出效果,办出影响,以点带面,推动整个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此举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好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在交办会上承诺,提案数量的减少,只意味着提案办理质量要提高。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上,宜城政协又完善了四个机制,一是市领导领办重点提案。与市委、市政府协商后,选择部分重点提案,交由市委、市政府、市政协所有市领导领办,并以市委文件印发全市。二是网上征集提案办理意见。将已立案的提案全挂在宜城楚都网上,网上征求市民对提案办理的意见,提案委定期收集整理意见并向办理单位反馈。三是开展重点提案视察评议工作,并在评议会上现场问政。选择10件与市委、政府的重点工作关联度强、政协委员多年反复提出和多名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为视察评议提案,先由5位副主席带队视察督办,再召开政协常委会会议专题评议提案办理工作,邀请部分市民代表参与,提案人及市民现场提问,办理单位现场解答。四是随机“回访”提案办理情况。提案办结后,随机抽取10件提案,电话征询提案人和相关群众对提案办理“满意度”调查,多数不满意的提案交承办单位重新办理,并在媒体公布。五是完善优秀提案评选办法。让民众广泛参与到政协提案工作中,只有委员满意的、群众满意的才是优秀提案。通过这些机制的完善,既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又提高了提案办理的社会效果。不少委员反映,今年提案办理工作再也没有文来文往的应付会了。不少群众反映政协提案已成了关心百姓身边事、解决群众眼前难的重要渠道。

    4、从基础建设入手,探索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基层是推进协商民主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县、市是基层,乡镇政协联络处、市直界别委员活动组是政协工作的最基层。近年来,随着镇(办)政协联络处的成立,宜城政协积极推动协商民主向基层延伸:一是在硬件建设上,着力打造委员之家。去年以来,宜城政协印发了《关于建设“政协委员之家”实施方案》,各政协联络处、委员活动组按照有场所、有标识、有设施、有组织、有制度、有公示栏、有履职记录的“七有”标准,加强了委员之家建设。二是在软件建设上,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协联络处和委员活动组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政协联络处和委员活动组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了联络处、活动组的量化考核管理办法。三是打造四大平台,加强委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着力打造学习平台、知情知政平台、联谊交流平台、委员履职与管理平台,充分调动委员履职的积极性,致力于把委员推向前台。四是上下结合,全员发动,深入地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主要是以“双实双献”活动为抓手,系统地开展了“双岗建功”活动、“三联”活动、“四进”活动和“五个一”活动。如“三联”活动,即每年年中,市政协主席、副主席都要带领机关干部,采取集中座谈和个别走访的方式,与全体委员开展了一次恳谈活动,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心与心的沟通,拉近了与委员的距离,掌握了委员生产、生活、履职情况,同时收集了一批社情民意,市政协集中整理后形成社情民意综述,供市领导参阅。市委主要领导多次在综述上批示,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在“四进”活动中,注重发挥界别优势,开展界别活动,以市直界别活动组为单位,组织委员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进基层、访民意、解民忧”活动。

    5、从活跃形式入手,探索协商民主与媒体网络相结合。近年来,宜城政协一是与电视台合作,开办了《政协关注》栏目;二是与新闻网站合作,开办了《宜城政协提案办理》征求意见专栏;三是在民主评议、提案视察评议等会议中,引入了现场问政,电视录播等形式;四是在民主监督、集中视察中,引入了电视、网上与委员、与群众现场访谈,这些做法均引起了全市上下的高度观注,既有效地拓展了公民的政治参与,又助推了市委、市政府多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并改进了部分单位部门的工作作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对深化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的几点思考
    应该说,近年来,在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中,我们主要是在拓展内容、丰富形式、健全制度上,做了一些探索。但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与兄弟县市相比,我们还差得很远。基于自身实践中,主要有两点体会和三点期盼。

    体会一:要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深化协商民主必须维护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即在广泛深入的协商讨论中,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穿党的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努力使党的主张和意愿成社会各界的共识,让尽可能多的公众参与到协商活动中来。
    体会二:要进一步加大政协工作的创新力度。唯有通过创新,才能逐渐丰富完善政协协商民主工作的理论体系、经验体系和制度体系。

    一盼协商活动能尽快从制度层面走向法律层面。目前,只是《宪法》规定了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意见》和《政协章程》规定了政协的主题、主要职能、主要任务等。不少基层委员反映,政协活动缺乏法律支持,影响了政协协商民主的过程、结果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效力。党的制度也是法律的渊源,应将已成熟的政协制度上升为相关法律。建议把人民政协的制度和法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有必要根据宪法精神,丰富中共中央关于政协工作的相关意见,制定一部《人民政协法》,把有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性质、作用、内容、形式、程序等重要规定上升为法律。
    二盼具体制度更加完善,且相互衔接。目前,协商民主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协商民主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协商民主的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协各相关制度之间还要进一步衔接。建议在整个政协制度层面,进行科学论证,做好法律与制度、政策与制度、制度与制度间的相互配合与衔接,使政协的工作不仅有政策依据,制度依据、还有法律依据,且相互统一有序。
    三盼顶层设计更加科学。政协是四大家之一,政协党组是“一个党委、三个党组”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少委员反映中央的顶层设计较好,建议省市县应予效仿。主席及常务副主席应兼任相应的党委职务。


(宜城市政协  陈建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