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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协机关党委2012年工作要点

2014-09-24 13: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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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经机关党委会议审议修改,3月28日经厅党组会议讨论通过)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的喜庆之年。省政协机关党委的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为主线,以“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为契机,贯彻落实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省政协两级党组的决议,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按照主动谋更多的事、积极干更多的事、努力成更多的事的新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为省政协机关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 “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着力开展“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
    1、认真开展“机关联基层、干部联群众,促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机关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把“双联双促”活动与“三万”活动、“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衔接起来,指导联系村,做好强班子、强实力、强管理、办实事的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基层、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了解民情,转变工作作风,增进群众感情,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中去。

    2、积极开展“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活动。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和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规定》(鄂办发〔2012〕1号)精神,严格执行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的要求,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话风和事风,把省政协机关党员干部的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来,落实到解决实际问题上来,体现在推动人民政协事业新发展上来。

    3、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承诺督办活动。巩固和深化创先争优工作成果,开展对机关党员干部在创先争优工作中的承诺进行跟踪督办活动,促进承诺的兑现落实,支持和鼓励省政协机关党员干部在各自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为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4、认真开展评议活动。采取问卷调查,上门征求省政协委员、基层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意见等方式,对省政协机关的工作进行评议,以评促服务、以评促作风、以评促效能,让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感受到“三抓一促”活动带来的成效。

    5、积极开展提升能力素质活动。通过邀请专家作“公文写作知识”专题讲座、组织机关干部进行写作能力测试、组织参加省直机关第二届职工技能大赛、组织开展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和开展纪念建党91周年征文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办文能力,推动省政协机关干部职工的学习思考能力、执行落实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言表文述能力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能力的不断提高。

    6、认真开展树立先进典型的活动。组织开展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活动,促使机关各党支部履职尽责创先进,引导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二、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
    7、抓好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系列报告会等形式,精心组织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的学习传达,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热潮,切实把省政协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精神和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以及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新时期人民政协理论,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理论水平。

    二是健全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机制。厅党组中心组原则上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每次学习后编发《学习纪要》。

    三是组织机关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机关干部开展业务知识和政治、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是加强学习宣传力度。运用政协网站、“创建”工作简讯、旬报、宣传专栏等多种手段,对机关各项学习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形成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

    8、积极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组织机关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大力推进延安精神进机关活动;“七一”前夕,机关举行纪念建党91周年大会,并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适时组织党员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参观学习。

    9、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文明委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在机关广泛开展“创文明单位、建和谐机关”活动。注重文明细胞建设,积极开展争创文明处室、文明个人、文明家庭活动。继续抓好“四德”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六型”机关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书香荆楚•文化湖北”全民阅读活动、党员干部读书月等活动,大力营造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岗位建功活动,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机关人文环境。

    10、做好“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继续开展《法治湖北建设纲要》和“法律进机关”学习宣传活动,按照“六五”普法的要求,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切实做好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积极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抓好教育转化与巩固帮教工作,加强对各个重点时期的防范控制,确保社会政治稳定。

    11、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要以党组织的建设带动群众组织的建设,大力支持机关工会、妇委会根据各自的章程和特点开展工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积极参加省直机关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

    三、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着力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基础
    12、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的贯彻落实。要继续加大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力度,全面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13、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要求,指导机关各党支部有计划、有组织、分步骤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六个全覆盖”。按照要求,对机关各党支部进行分类定级,建立台帐,推动党支部晋位升级。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对各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适时组织机关党委委员赴省外学习政协机关党建工作先进经验。

    14、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基层党务公开制度,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推行发展党员记实制、公示制、票决制,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四、加强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着力保持党的纯洁性
    15、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抓好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反腐倡廉法纪教育,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16、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规范权力运行为主线,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推进管理创新和相关改革措施的落实,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构建处级干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开展“惩防体系制度年”活动,进一步抓好“十个全覆盖”工作的落实。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万名处长诺廉政”活动。把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考评与目标责任制、领导班子和个人年度考评结合起来,完善检查考评机制。

    17、加强监督检查。要严明党的纪律,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和纪律保障机制。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政协机关委员会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