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2014-09-24 13:50:14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年下半年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夕,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共产党员中广泛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根据省委《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和省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在省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直工发[2010]33号)精神,经办公厅党组同意,决定在省政协机关开展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要求,紧密联系省政协机关实际,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主题,按照中央、省委创建“五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六型”机关活动为载体,激发省政协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活力,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协机关建设,提高全局观念、服务意识,不断增强政务性服务能力和统筹协调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学识丰富、业务熟练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着力建设责任政协、务实政协、创新政协、和谐政协,使机关工作和自身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为推进我省人民政协事业发展,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省政协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好”党组织和争当“五个模范”党员为主要内容。机关在制定和实施创先争优目标要求过程中,要努力做到与三个方面内容相结合:一是要与巩固科学发展观成果结合起来。把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科学发展规划、思路和举措落到实处,不断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二是要与建设“四型机关”结合起来。建设责任政协、务实政协、和谐政协、创新政协,是本届省政协提出的重要理念,是推进政协工作的重要抓手,必须要用“四型政协”理念来统一思想,同时在谋划政协工作、组织政协会议、开展政协活动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四型政协”要求,进一步提高机关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三是要与各种创建活动结合起来。要在继续巩固机关原有创建目标管理、党建、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档案等先进单位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此推动政协机关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创建“五好”党组织的目标要求:
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和省政协机关的工作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1.基本组织建立好
优化组织设置。按照规模适度,召集方便,有利于开展党务工作和政协工作的要求,科学调整和规范省政协机关党支部设置。
按期换届选举。省政协机关党委每届任期4年,党支部每届任期2年或者3年,任届期满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按期换届选举。
健全群团组织。健全政协机关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和保障群团组织依法照章开展工作。
2.基本队伍建设好
增强党务干部队伍能力。加强机关党务干部(含党支部班子)选拔、培养、交流、使用力度,把思想作风好、愿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党员干部选拔到党务干部队伍中来。加强对党务干部培训教育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的党务干部队伍。
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素质。开辟党员干部活动室、学习园地、电化教育网络,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利用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省直机关工委开辟的“周末大讲堂”,省委组织部的“湖北干部在线学习中心”,以及机关举行各种专题讲座等多形式,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人民政协理论、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在学习理论、武装头脑上有新提高,在解放思想、形成共识上有新进展,在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有新成效。
激发人才队伍活力。尊重政协机关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规律,坚持组织各种调研、视察、考察活动及撰写专题报告,以及岗位带动,努力搭建人才干事创业平台,增强他们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本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管理有序、作用明显的人才队伍。
改善党员后备队伍结构。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实施结对培养,举办各种特色培训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基本活动开展好
大力推进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办公厅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改进和完善省直机关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考评办法的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09]50号)要求,积极开展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的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把创建活动与推动科学发展紧密结合,提升省政协机关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
大力推进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各支部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按照“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总要求,积极开展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大力推进创建“六型”机关活动。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创建“六型”机关活动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鄂直工发[2010]4号)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活动。
大力推进主题实践活动。以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为重点,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认真组织献爱心和各类文体活动。实现“机关党员受教育,基层群众得实惠,党建工作上台阶,科学发展见成效”的目标。
4.基本制度坚持好
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集中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方针,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强化党内监督,畅通党员群众监督渠道,推进政协机关民主集中制规范化建设。
落实党建责任制。严格按照省委《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鄂办发[2007]31号)文件的要求,办公厅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履行管党责任,建立联责、联建、联考“三联”制度,把党组与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联系起来,把机关党组织的责任作为办公厅党组的直接责任;把办公厅党组自身建设和机关党组织建设同部署、同推进、同考评、同奖惩。
健全日常工作机制。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三会一课”、“双重”民主生活会、党员联系群众、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党员服务承诺等制度。要加强政治教育,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建立党内关怀、帮扶机制。按照省直工委《关于在省直机关建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实施办法》(鄂直工发[2009]36号)要求,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设立帮扶专项资金,建立困难党员、困难党务干部信息台账,疏通渠道、规范管理、定点帮扶,对困难党员、困难党务干部真情关怀、真心爱护。
5.基本保障落实好
领导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办公厅党组认真抓党建、书记带头抓党建的领导责任,构建机关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办公厅党组每年至少集中两次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机构人员落实。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省直机关党组织办事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的意见》(鄂编办发[2009]59号)要求,合理设置机关党委办事机构,选好配强党务干部。
党建经费落实。按照“有钱办事”的原则,完善党建经费保障措施,机关党委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障工作需要。
活动阵地落实。按照“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实用美观”的要求,建设统一规范的党员活动室。活动室做到“有党旗,有入党誓词,有组织机构设置图,有基本制度,有电教设备,有学习资料,有学习宣传栏”。
(二)争当“五个”模范党员的目标要求
在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省政协机关每一名党员要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发挥“四个表率”作用,即“成为合作共事的表率、发扬民主的表率、求真务实的表率、廉洁奉公的表率”。同时,要把培育五种能力,即培育学习思考能力、执行落实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言表文述能力作为把机关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目标,勇挑重担,努力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1.带头学习提高,争当终身学习的模范。就是要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进一步改进机关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端正学风,在机关党员干部中树立持续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学习成为一种需要和自觉行动。
2.带头争创佳绩,争当改革创新的模范。要进一步培育创新意识、营造创新环境,深入研究人民政协发展面临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各自岗位,不断推进工作创新。
3.带头服务群众,争当爱岗敬业的模范。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把服务工作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来对待;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特别是要以提高政务性服务的参谋助手能力和事务性服务的精细化程度为着力点,转变服务理念,挖掘服务办法,提升服务水平。要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爱岗敬业、诚信守责,工作业绩得到群众认可。
4.带头遵纪守法,争当廉洁奉公的模范。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廉洁从政的执政理念、廉洁高效的工作理念,勤政为民,廉洁奉公。
5.带头弘扬正气,争当忠于职守的模范。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示范表率作用明显。
三、推进方式
省政协机关要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进行具体安排,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联系省政协机关工作实际,明确创建“五好”党组织的具体内容,认真制定开展活动的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党员要向党组织以书面形式承诺坚持“五个带头”,发挥表率作用。
2.定期讲评。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至少半年讲评一次。讲评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讲评创建“五好”党组织的情况和每名党员立足本职岗位争当“五个模范”党员的情况。支部讲评后,机关党委对支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
3.年度总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每年总结一次。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各党支部向机关党委述职,党员向所在党支部和群众进行述职,汇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做法的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办法和措施。
4.评选表彰。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机关党委适时表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实施步骤
省政协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9月中旬开始,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掀起创先争优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围绕迎接党十八大,引导各党支部和党员以更加出色的业绩,向党献礼。
第一阶段:广泛发动,安排部署(2010年9月底前)
主要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制定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对各党支部和党员参加活动提出明确目标和具体要求,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进行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动员部署。在认真研究,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召开专题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
三是组织宣传。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科学发展观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央和省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指导意见,深化认识,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第二阶段:全面争创,扎实推进(2010年10月—2011年6月底)
要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抓好三项工作。
一是细化标准。各党支部要紧密联系实际,细化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制订创建目标。党员提出具体打算和奋斗目标,向机关党委申报备案,并向群众公开,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党员开展好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后续工作。
(1)开展“党性教育”活动。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对党员普遍进行党性教育。
(2)开展“弘扬正气教育”活动。2010年底前,采取编印先进事迹材料、组织报告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典型引路,深入开展弘扬正气教育。
(3)开展“爱岗敬业”活动。各党支部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工作创新等活动,努力提升工作水平。
(4)开展“服务群众”活动。省政协机关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深入做好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工作。
(5)开展“组织创新”活动。加强党支部班子、阵地、活动、制度和保障的规范化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强化组织功能,完善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制度,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三是评选表彰。在2011年七一前,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开展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活动。
第三阶段:巩固成果,整改提高(2011年7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前)
一是树立先进典型。以优秀共产党员为重点,采取组织先进事迹报告等形式,认真做好宣传,扩大典型影响力。
二是全面自查。各党支部及广大党员要对照先进典型,对照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制定跟进、赶超的具体措施,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三是检查评比。结合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表彰进行检查评比,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四是搞好总结。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经验,明确努力方向,巩固活动成果。
五是整改提高。对照创先争优标准,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省政协机关要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办公厅党组书记王树华同志任组长、办公厅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沈昌发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对省政协机关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通过政协简报、政协网站、“创建”工作简讯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好经验、好作法,及时宣扬各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机关党委要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加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创建“六型”机关活动结合起来。要注意树立身边的典型,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奋发向上,顽强拼搏,不断创造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