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机关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
2014-09-24 13:49:14
5月7日,省政协机关召开党员大会
省政协常务副主席李佑才参加会议
5月7日,省政协机关召开党员大会,秘书长王树华作重要讲话
5月7日,省政协机关召开党员大会,沈昌发
副秘书长代表第四届党委作工作报告
5月7日,省政协机关召开党员大会,机关161名党员参加了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湖北省政协机关第五届委员会和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省政协机关党委副书记王虹同志主持会议。
大会听取了省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沈昌发同志代表第四届党委所作的工作报告, 省政协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王树华同志作重要讲话。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经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省政协机关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并分别召开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了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以及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王虹、石宝国、沈江陵、沈昌发、李辉、李明、杨延昭、陈晓燕、董家裕 (以上按姓氏笔画排序)9名同志当选为新一届省政协机关党委委员。其中,沈昌发同志任机关党委书记,王虹同志任机关党委副书记,李辉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许瑶、沈昌发、李明、张瑞坤、徐少芬(以上按姓氏笔画排序)5名同志当选为新一届省政协机关纪委委员。其中,沈昌发同志任机关纪委书记,李明同志任机关纪委副书记。
省政协常务副主席李佑才同志,省政协老领导胡永继、蒙美路、胡恒山、董玉森、韩文卿、曾重郎、袁照臣同志参加了会议。
(机关党委 罗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