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竹山县召开政协提案交办会,县委、县政府要求,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来抓,真正做到每办理一件提案就为百姓办一件实事。县委、县政府将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提案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县委实行目标考核机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被纳入综合目标,作为考核考评内容,年终组织考评,结果报县委考核领导小组给承办单位累计加(减)分。
政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实行县长负总责,各分管副县长具体负责,各承办单位“一把手”办案制。由县政府行文明确每件提案的县政府分管领导、承办责任人、经办人。文件强调,各承办单位的行政“一把手”是提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重要提案要亲自办理,对书面答复要亲自审核、签发,对委员反馈不满意的提案要亲自重新处理。
县委督办室、县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将把检查督办贯穿办理工作的全过程,采取电话督办、现场督办、下发督办通知等形式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督办,及时报告办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县委督办室、县政府督查室将把提案办理作为重点督办内容,及时经常督办:
一是抽查有关单位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办理措施等落实情况;
二是加强对重点部门办理情况的督查,努力解决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是要邀请部分政协委员参与对重点提案的办理督查;
四是健全办理工作评先表优机制,把提案解决率、走访委员率、委员满意率和按期办结率(“四率”)作为考核承办部门办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办理工作成效突出、委员满意度高的部门,及时通报表扬,对办理拖沓,重答复轻落实,委员普遍反映不满意的部门,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竹山县政协侯金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