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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政协首次开展提案办理情况民主评议

2015-11-13 11: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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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探索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形式,进一步提高委员提案办理质量,推动承办单位办理实效,11月10日,远安县政协组织50名委员对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10家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情况开展视察和民主评议。

 

    政协委员先后到西部化工公司、环城路三期、河茅公路等现场,实地察看提案中所涉及的污染治理、公路建设等办理效果,听取了10家承办单位办理委员提案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现场评分。根据评议结果,9家承办单位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县政协副主席敬顺庚在测评会上指出,县政协首次将民主评议提案办理情况纳入政协年度工作安排,就是要对“提案办得怎么样?”“落实效果好不好?”等问题用事实说话、让委员评价。通过评议,承办单位要进一步重视提案办理工作,要把委员的提案办理与改进部门工作、促进行风政风等工作相结合,通过开门办案、阳光评议,切实将委员关于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提案办出实效,充分发挥提案的作用。

 

    县政协副主席郑国本、梅昌许、秘书长王丽军参加视察和评议活动。

 

    (远安县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