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
李基鸿,字子宽,生于1881年8月23日,湖北应城城北盛滩人,老同盟会会员,为推翻清朝封建统治,创建共和作出了贡献。最初,他在国内外从事唤醒、发动群众的舆论组织工作。1911年回国后,追随孙中山奔走效力,武昌起义、护法讨袁、北伐讨逆,无役不从。民国成立后,以主管省市及中央财政经济工作为主,口碑清廉。在老家盛滩,人们尊重而不失亲切地称之为“宽先生”。
为推翻帝制奔走呼号
李基鸿出生书香门第,他的曾祖父是1777年丁酉科举人,祖父和父亲皆是本县秀才。他自幼勤奋好学、聪明过人,10岁跟随父亲李安文读四书五经,13岁父亲弃世,随叔祖父李世藩习八股文,并研读经史百家书。1903年,考入本县书院学习,不久获官费赴日留学,入东京法政学校学习。在东京加入同盟会,不久加入共进会,开始其革命生涯。1906年回国,考入湖北存古学堂,因作《春游洪山歌》,宣传革命,被学堂婉言劝退。
1908年,在武昌胭脂巷91号秘密机关,李基鸿与胡祖舜、杨时杰、李春萱等开展对士兵和学生的教育工作,动员他们入会加盟,为日后的起义聚集力量。后赴南洋群岛与当地华侨许雪秋、陈楚南、徐瑞霖等取得联系,联络华侨发动群众。先后在星洲任革命机关部书记,在泗水任《汉文新报》编辑。
1911年秋,李基鸿回国参加武昌起义,任鄂都督府参议。时逢冯国璋炮轰武昌,汉阳战事受阻,李基鸿与战时总司令蒋翊武、旅长黄申芗等,坚持在城内维持秩序。翌年5月,应田桐之邀赴北京任《国光新闻》总编辑。不久,袁世凯指使手下捕杀革命党人张振武、方维。一时舆论大哗,各新闻媒体以袁滥杀有功之人,群起攻之。《国光新闻》连篇累牍,抨击袁世凯倒行逆施。同时,对孙中山在各地的活动、演说,悉于记载,广为宣传。对比之下,忠奸立辨。袁世凯软硬兼施,派参谋次长陈宦以10万元为诱,到《国光新闻》社游说,又派张绍曾领宪兵来社骚扰,李基鸿始终不为所动。不久,袁又派人刺杀宋教仁,李基鸿以“锄奸”为笔名,在《国光新闻》上揭露、声讨袁的罪行。因而,袁世凯视《国光新闻》为眼中盯,派兵包围、搜查《国光新闻》,枪杀该社职员赵俊卿。李基鸿被迫秘密赴沪,免遭毒手。
追随孙中山献身共和
李基鸿自参加同盟会之日起,即立志为实现孙中山先生“驱除鞑虏”、“建立民国”的宏图而努力。
1912年春,孙武居功自傲,对下级军官慢不为礼,由是结怨甚众。李基鸿与黄申芗、黄元吉等齐集司令部,以群英会为号召,酿成“倒孙事件”。12月,南北议和,孙中山让出总统职位,暂居上海。鄂都督黎元洪派李基鸿赴沪欢迎孙中山来鄂。不久,李基鸿随孙中山乘兵舰来武昌,随孙中山来鄂者,有胡汉民、汪精卫、廖仲恺、章士钊、宋霭龄等。在同盟会湖北支部欢迎孙公的大会合影上,李基鸿立于孙公之侧。
同年9月,李基鸿在北京《国光新闻》社任职,逢孙中山北游,李基鸿随其赴昌平,游十三陵,登万里长城。
1914年,李基鸿在沪任《海上通讯》编辑。1921年,李基鸿闻知孙中山在广东组织帅府,随即赴广东。不久,陈炯明的部下洪兆麟部纵火焚烧帅府,李基鸿当即电告在桂林的第二军军长许崇智率部回广东。随后,孙中山派李基鸿赴广州请廖仲恺共商大计。廖见孙后,即返广州与陈炯明会谈,陈佯装赞同北伐。待北伐军进至江西吉安时,陈认为后方空虚,即派兵围攻帅府,公开叛变。孙中山被迫赴珠海,登永丰舰驶往黄埔,后驶往白鹅潭。李基鸿随即赶赴沙面,保障后勤供应。舰上所需燃煤及一切生活用品,均由李基鸿与日本友人田中正雄及时送达,前后50余天。李基鸿在其《自传》中叙及此事,引以为荣:“孙总理在广州蒙难,我得相随,是我平生在革命历史上最重要而难以忘怀之事。”
尽理财之长为国效力
李基鸿到广州后,先在许崇智部任军需处长。不久,许崇智任粤军第二军军长,李基鸿任第二军秘书,随军平定永安、仙游、泉州等地,返粤后任第二军军部秘书兼粤汉铁路总局监督。1922年,许崇智任粤军总司令,统一整理粤军及其驻地财政,任命李基鸿为武邑、西江财政处长兼广东省筹饷总局局长。李基鸿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深受许崇智赏识。当时,廖仲恺任财政部长兼广东省财政厅长。廖被暗杀后,李基鸿临危受命,接任广东省财政厅长,仍兼筹饷总局局长,成为粤方财政要员。
1926年,北伐军抵达武汉,成立政务、财务两委员会,李基鸿任财务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时革命初胜,百废待兴,李基鸿负责拟定各项收支条规,整理财政,既保证了北伐的财物需求,又让各地征收赋税有章可循。1927年,李基鸿调任福建财政厅长、财政部禁烟处长,旋调为淮北盐运副使。7月,任南京特别市财政局长。1929年6月,调任湖北省政府委员兼财政厅长、省银行第二届监理委员会主席。第二年去职,改任鄂豫两省财政特派员、湖北省榷运局局长、缉私局长及河南省盐务局长等职,时有“一官五印”之称。
1931年,宋子文任财政部长,李基鸿调任财政部裁厘办公厅主任。他上任后,计划全国裁厘方案,实施就地就厂征收统税,一税之后,通行全国,商贾称便。他在《自传》中说:“裁撤厘金,解除商民痛苦,乃我最安心惬意之事。”1932年,李基鸿调任全国禁烟委员会委员兼二处处长、秘书长,负责制定禁烟条例,公布实施。他深入青海、甘肃等偏远地区考察禁政。当时禁烟原则是寓禁于征,亦属财政工作范围。
1937年,抗战方炽,李基鸿赴粤任广东禁烟特派员。1938年,奉命回汉。1939年,随南京政府赴川。1940年,任国防最高委员会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政务处副主任。1946年,抗战胜利回南京,因党政工作考核委员会撤销而辞职,被选为国民大会湖北应城区域代表。
他在《自传》中总结其半生从事财政工作的体会,主要是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我)从事革命,办理军需及财政工作多年,总以重视公帑,体恤民艰,不滥耗公款,不另增新税,剔除中饱,严防预算为要。”
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李基鸿还竭尽其力服务桑梓。在老家盛滩,他倡导并捐资修街道、建码头,以利商贾;修堤防、建驳岸,以防水患。1934年春,他与李范一、陈荫三等人筹备成立应城银号,亲拟章程,组织机构。银号依章设董、监理事会,他任董事长。并分设两个办事处于汤池、巡检改进区,以融通社会游资,惠利工商。银号成立后,积极兴办贫农青苗贷款,每年投放约50万元。抗日胜利后,李基鸿曾以李福五之名,先后兼任应城石膏公司董事长、应城石膏公益金保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促进应城膏业发展。以上举措均有利于国计民生,有助于发展生产,为应城地方发展作出了贡献。
李基鸿笃信佛教,1946年后在寿宁禅寺出家,自号了空和尚。曾任汉口佛教正信会会长、武昌佛学院院护、汉藏教理院院董、世界佛学院董事、中国佛教整理委员会常务委员,辅助太虚、章嘉两位大师整理佛教事务。1949年春去台后,闲居台北善导寺,专研佛学,编纂三十万言《圣揆录》一书刊行于世。
1973年8月23日晨,李基鸿因病入院,不久病情加剧,医治无效,于9月7日下午7时去世。生前曾编撰《湖北省应城县简志》、《西安事变纪事诗》、《百年一梦记》等书,尤其后者,忆述了他自己所见的中国近代史事,为研究中国近代史留下了弥足珍贵的资料。(转载《湖北文史》总第九十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