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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军:创新“优师计划”落实措施 打造地方师范院校实施样板

2021-08-12 16:06:33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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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优师计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实践,对中西部教育增“供给”、维护教育公平、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政治意义、战略意义和教育意义。


“优师计划”是助推国家战略实施,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明确指出,“教育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跟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密切相关。我们应该通过提升中西部教育水平来促进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通过解决教育不平衡带动解决其他方面的不平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教师定向培养和精准培训,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教师是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教育。出台“优师计划”,加强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是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成分问题的重要抓手,是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途径。


针对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制定的“优师计划”,体现了实施区域协调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要求。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提出,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比较突出,要求研究制定鼓励人才到中西部地区等深度贫困地区工作的优惠政策;出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均强调优先发展乡村教育事业,落实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颁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在脱贫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继续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教师的补充需求。


“优师计划”采取定向方式,每年为定向县中小学校培养输送1万名左右师范生,将从源头改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队伍质量,旨在健全区域教育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构建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突出问题导向创新教育新动能,基本消除教育不公平现象,增强教育制度供给的充分性、协调性和平衡性,为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体系更加完备、更能满足多样需求、更可持续发展、更为安全可靠的高质量教育体系夯实基础,为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转移找准主要突破口,为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现乡村教育振兴提供行动方案。


“优师计划”是完善教育体系,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手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在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中央国家和有关部委关于中西部教师教育发展的一份份文件、一项项政策、一个个夯基固本的行动,已经化作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动力,成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16年国务院《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育部成立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工作督导评估监测办法》;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五部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教育部设立中西部乡村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2020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新时代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202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等;此外,有关部委多年来创新实践的特设岗位计划、“三区”人才支持计划、银龄讲学计划、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国培计划等。这些有关中西部教师教育发展的系列文件和项目,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补短板、强弱项,为中西部补充大批优秀师资,既缓解教师短缺问题,更能提升教师素质从而提高教育质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针对教育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出了“通过提升中西部教育水平来促进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来解决问题的方略,“优师计划”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具体行动方案,意义重大、目标明确、定位精准、思路清晰,这既是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政治要求,也是实现国家重大战略的现实需求。“优师计划”作为系列教育文件和促进中西部教师教育发展项目的配套措施,以培养输送优秀教师为抓手,将中西部教育置于全国教育总体格局中谋划设计,为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完善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效补充。


“优师计划”是提升中西部教师素质,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政策保障

“优师计划”是提高中西部教师教育质量,协调配置教育资源,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补“短板”,夯实发展基础促公平,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而出台的一项惠民利国务实政策。为保障该项政策落实落地有效实施,“优师计划”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完善了管理体系,提供了实施路径,形成了一整套保障措施。


保障“优师计划”师范生培养质量。实行职前培养和职后发展结合,在职前培养方面,要求实施高校应围绕“四有”好老师培养目标,构建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与高校三方协同育人机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针对“优师计划”师范生开设系列特色课程,建立健全贯穿培养全程、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利用信息技术,采取“双导师制”等培养模式,提升教师培养质量,提升教书育人本领,涵养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的职业情怀。在职后发展方面,优先安排履约任教“优师计划”师范生参加“国培计划”等各级教师培训项目,以及访学交流、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要求实施高校建立跟踪指导机制,通过在线平台等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学校举办的培养培训活动。


保障“优师计划”师范生生源。为保障有足够生源参与到“优师计划”当中,在招生环节明确报考“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在就读环节,享受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在就业环节,“优师计划”师范生毕业时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为保证“优师计划”定点定向、指标定额到位,“优师计划”师范生在录取时须与培养学校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并将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保障“优师计划”稳定实施。为保证“优师计划”师范生保持相对稳定,接续不断,保证中西部地区教师薪火相传,扎根基层工作,要求毕业后到生源所在省份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不少于6年。同时要求,各地加强履约就业的“优师计划”师范生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优师计划”师范生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优先支持参加相关培训项目,既解决履约期间的生活所需,也为其专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建立健全“优师计划”实施的责任体系。“优师计划”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国家宏观顶层设计,又要有省级中观统筹协调,还需培养院校和地方教育部门微观协同配合。为保证“优师计划”培养高质量高水平优秀教师,一方面建立起了师范院校、地方政府、中小学和师范生之间的创新协同培养机制;一方面明确了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教育督导、农业农村等部门在“优师计划”师范生招生、培养、编制、就业和监测等方面的责任,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在资金投入、周转宿舍建设等方面保障学生权益的责任。


具有90年师范生培养经验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今年作为首批实施“优师计划”师范生的地方师范院校,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区域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部署,在教育、人社等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优师计划”要求,主动对接、加强宣传、制订方案、明确任务清单,顺利实施了首批“优师计划”师范生招生工作。为保障“优师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和今后时期的顺利实施,学校根据首次招生工作状况,分别从“优师计划”师范生对教师职业认同、履约任教意愿,以及对“优师计划”政策认知等方面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将调查报告反馈提交给了教育部门。


学校将以开办10年“行知实验班”的成功经验为基础,以“教、学、做”合一教育理念为指导,以教师素质训练中心为教学平台,运用创新出来的“行知实验班”“模块递进式”课程设置、“三导师协同”学业辅导、多样化教学方式、“名校体验式”实习实践、针对性入职考试强化训练等成功教学模式,制订特色鲜明、个体性突出的“优师计划”人才培养方案。将利用学校建立的省级“中国光谷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建设条件,继续整合校内外优质教师教育资源,通过强化教师职业认知、教育教学能力和实习实践环节,为中西部培养“乐教、适教、善教”的基础教育优秀教师,创新措施、积累经验,打造地方师范院校实施“优师计划”样板。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委员,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