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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城区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17-03-30 17: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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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公路建设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脱贫攻坚,有利于促进城镇化进程。为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奠定了基础,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农村公路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截止2016年底,我市远城区已建成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1427公里。其中:通乡公路4317公里、通村公路7110公里、农村公路桥梁897座/21136米,基本形成了通达乡镇、建制村及大部分自然湾的农村公路网络。

 

    随着我市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公路在路网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农村公路建设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基本上形成了连接千家万户的农村公路网络。但是,农村公路在建设和养护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标准偏低。农村公路由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农村经济条件限制,绝大多数道路都顺着原有沙石路或土路按照四级公路最低标准修建的(2005年以前修建通村公路路面为4米宽;2006年至今修建通湾公路路面为3.5米宽,大部分农村公路上未设置会车台),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车流量日益剧增,特别是春节、清明节、国庆等节假日,农村公路会车难,安全隐患大。

 

    2、路网连接不畅。农村公路发展的最终目的是造福农民百姓,部分农村公路建设还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发展也不平衡,只是片面追求数量,乡镇之间、村组之间还有一些“断头路”,没有实现区域微循环,车流疏散不畅,导致农村公路不能联网成片,形成新的交通瓶颈,没有真正发挥农村公路网的最大效益。

 

    3、安防设施不全。由于农村公路建设标准低,部分道路线型差,“丁字”路口、急弯、陡坡、临涯、临水路段多,道路上还存在一些危桥险涵未能得到及时改造,近年来,主要精力放在了农村公路建设上,只注重主体质量,而忽视了路肩、边沟、排水等附属设施,缺少相应的警示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

 

    4、路面损毁严重。由于农村公路服役年限长(70%道路使用年限达10年以上),加上大量超限、超载车辆涌入农村公路,路面损毁严重,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养护资金又严重不足,地方政府配套难。目前农村公路缺乏专业的养护队伍,养护人员素质偏低,且年龄偏大,无法胜任养护工作,导致了道路在使用期间出现局部严重损坏、病害蔓延的现象,给公路养护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二、农村公路建设及管理的建议

 

    农村公路建设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因此,我们要紧抓机遇,全力而为,多渠道筹措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使农村公路真正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连心路”、“满意路”、“致富路”。

 

    1、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制定建设标准。全力做好“十三五”期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加强联系、沟通,结合街、乡镇、村湾的实际,优先解决“断头路”、“连接路”和“扶贫路”; 适当提升通村湾公路的建设标准,条件好的行政村可进行路面加宽,路基宽度不小于5-6米,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两侧路肩宽度均不低于1米;不具备加宽的路段可增设会车台,会车台长度不少于8米、宽度2米。

 

    2、拓宽资金渠道,努力提高管养水平。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建立地方政府投资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有稳定的资金来源;针对农村公路养护队伍总体素质偏低,人员结构老化,养护知识缺乏等问题,必需建立一支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的养护队伍,使有限的养护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和作用。

 

    3、全面落实职责,加大安防设施建设。按照公路安保工程有关技术规定,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公路安全保护设施投入力度,对地处临崖、临水、陡坡、急弯路段,可增设波形防护栏;对车流量大、人口穿越公路较多的村庄、学校、道口等安全隐患突出地段,可设置强制减速板、警示标志及警示桩;路基损毁严重的路段可砌筑防护墙,防止雨水冲刷路基引起缺口,以有效提高公路安全标准,改善公路通行质量。

 

    4、强化路政管理,全面落实工程“四制”。交警部门、运管部门和路政管理部门联勤联动,监管的范围可向农村公路进行延伸,继续加强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坚决打击恶意超载、有组织超载行为,重点是禁止20吨以上超限车辆通行,保护农村公路、桥梁的结构安全;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全面落实工程“四制”(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科学合理的制定年度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建养并重,更好的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促进农村公路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武汉市蔡甸区政协  谢文昌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