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检“三转”工作中的“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三个方面。但通过调查了解,目前乡镇在落实“三转”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的乡镇党委对纪委落实“三转”的思想认识不够、理解不透,在支持落实力度上还需加强,在工作落实上打折扣。二是聚焦“主业”不够到位。乡镇纪委书记的分工在文件上虽然作了调整和精简,但真正做到专职专责的比较少,主要是参与或负责的工作多、任务重,一时还是难以专下来,精力上、时间上不能聚焦反腐败和执纪监督主业。三是纪委成员履职难以到位。按照机构编制,乡镇纪委应是一套班子,由书记、副书记、纪委委员组成,但事实上,副书记、纪委委员大多由民政、团委、妇联、综治、财经等部门负责人兼任,工作积极性不高,有些纪委委员基本上不参与纪委工作,很难正常履职。四是专业能力有待提高。目前,乡镇纪检干部掌握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都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岗位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稍微复杂的案件,从案件的初核、立案、调查到审理、结案,都要依赖于上级纪委的全程指导,独立办案能力较差。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大督促指导,解决思想认识不足的问题。一是加强工作指导。建议县级纪委经常到乡镇调研、督导,与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座谈交心,了解乡镇纪委工作情况,督促党委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保障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督促乡镇党委在组织领导、人力物力等方面,为乡镇纪委履行职责提供坚强的保障。在纪委书记分工、人员安排等多方面为乡镇纪委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强对乡镇纪委落实“三转”工作督促检查,对于“明转暗不转、虚转实不转”的要限期整改到位。二是改进乡镇纪检干部考评方式。建议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乡镇纪检干部考核激励机制,激发乡镇纪检干部真正想干事、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二)加大工作力度,解决聚焦“主业”不够的问题。一是要明确“主业”。制定完善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权范围、工作对象、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规范乡镇纪委工作,解决工作任务杂的问题。乡镇纪委要重点围绕六大纪律进行教育、监督、执纪和问责,解决好“主业”缺位、错位问题。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结合乡镇换届,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加大对乡镇纪检干部培训和交流的力度,推进县直与乡镇纪检干部的交流,进一步加强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能力。同时,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上级领导、纪检监察理论专家、学者,举办“纪律讲堂”、“监察课堂”、业务大练兵等活动,定期对乡镇纪检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拉练,提升业务水平。
(三)创新方式方法,解决办案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是探索开展专项巡查。按照“四种形态”的新要求,借鉴省委巡视工作办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资金、征地拆迁、扶贫资金等领域开展专项巡查,把巡视工作延伸至乡镇、村基层,紧盯专项领域、专门问题、专门人群,开展“点对点”的专项巡查,发现问题线索,强化震慑作用。二是推行跨区域协同作战。充分发挥乡镇办案协作区作用,凡涉及乡(镇)直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经济类案件,适时启动协作区,实行乡案县领办、乡镇交叉、异地办案等有效手段,集中力量突破大要案;建立基层办案人才库,案源线索由县纪委统一管理,办案人员由县纪委统一调配,减少同级党委、政府、人情关系等外界干扰因素影响。
(竹溪县政协 吴晓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