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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违规骑行共享单车安全谁保障

2017-03-31 16:5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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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共享单车迅速成为我省一些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人们“最后一公里”困难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很受市民群众欢迎。但有了共享单车以后,未成年人骑行,特别是在公共道路上骑行、搭乘的现象越来越多。其中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共享单车上路、儿童在单车载物篮乘坐、家长骑行时儿童站立在车前架或后架上等现象较为突出,由此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多。据深圳交警部门统计,今年1月1日至2月20日以来,深圳市共发生涉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1228起,造成7人死亡、1158人受伤,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2.58%。

 

    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的共享单车车身上没有“12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的标识。二是一些共享单车的解锁方式过于简单,如果前一个使用者完成骑行后,未将密码打乱,下一个使用者可以直接开锁。更有媒体报道,只要注意观察密码按键,小学生5秒就能给单车解锁。尽管一些共享单车平台在使用指南中明确了“用户应为12周岁以上符合骑行自行车上路的年龄”,也对注册时所需的身份证进行了12周岁以上的识别,但密码漏洞仍成为一些孩子违规开锁的诱因。 三是学校和家长教育缺失。有的家长甚至错误引导小孩违规使用共享单车。据中新网记者观察发现,不少家长会在周末带孩子外出游玩时,主动和孩子一起寻找共享单车,并利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平台上注册,解锁单车后给孩子使用,更有甚者带孩子一起骑行。

 

     为此,建议:

 

    一、重申禁用令。借鉴上海、深圳的做法,发布《湖北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行车安全应当是立法和监管的重中之重,共享单车毕竟还是自行车,就该纳入法律范围内。通过政府重申禁用令,对未成年人可能存在的交通隐患做出规范。

 

    二、增加车身标识。共享单车企业 要在共享单车车身上增加“12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的标识。没有标识,意味着生产者、经营者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知情权受侵害,就会导致选择权受侵害。

 

    三、改进共享单车开锁密码。共享单车企业应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使用智能解锁等方式设置骑行用户门槛,从使用方法上杜绝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

 

    四、强化学校和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防范孩子违规使用共享单车的核心,学校要因势利导,在学生安全教育中增加共享单车安全教育。共享单车企业应加大校园周边的巡查力度,对共享单车车锁被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防止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发现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应及时进行劝阻、教育。

 

    五、严格执法。交警部门要加强路面执法检查力度,更加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学生违规行为进行引导,发现以后要进行登记,并给学校反馈。对12周岁以下儿童上道路骑行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该处罚要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致公党湖北省委会  梅元义、王宏忠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