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与镇(乡)、镇(乡)与村、村与组基本实现道路硬化,乡村道路的建设密集、交错、平坦,加之近年来“村村通”公路的建设,摩托车因经济实惠、操作技术简单、通行条件要求低,已成为广大群众首选的交通工具。但伴随的涉摩交通事故也大幅度增多,基本上占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50%以上。同时,利用摩托车进行违法犯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隐患,已成为基层政府面临一个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建议:
1、强化警示教育。目前,农村交通宣传普遍利用的是标语宣传,而且大部分都是一、两句话,对许多老百姓来说,都习以为常,视而不见,从而形成不了震撼力。因此,能否在增加标语宣传的同时,各执法部门联系各乡镇,经常组织宣讲团深入到乡镇村集中地,用案例进行宣讲,印制让群众有感触的图文并茂的现场图片,张贴到各村组湾头,让群众真正听到、看到,就像我们干部经常收看警示教育片一样。
2、加强源头治理。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交通专项整治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许多弊端,如一些无牌、无证的机动车在你整治的时候他们就停放不动,等你整治完后,又出来营运,从而形成“猫捉老鼠”的游戏。因此,能否一是在每台车初始登记的时候加强跟踪管理机制,对没有年审,到了报废年限的车通知车主进行年审、报废,对拒不来办理的,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乡镇进行劝说、警告;二是对新买的车不办证、不买保险的和一些拼装车、废弃车还在营运的,各村组及网格员要及时上报,建议交警部门上门办理或限期通知办理,并设立举报电话,对举报人员给予相应的奖励;三是根据道路交通发展的变化,在有些交叉路安装减速板、信号灯,在转弯处提前设立标志、标识,在险段设立防护栏等交通设施。
3、坚持常巡严管。目前,交警部门在城区管理的非常有序,而在农村由于警力偏少、地域太大,警力布局与农村道路的发展不对称。因此,建议一是加强对农村交警力量的增加,并根据道路情况合理布局警力;二是在固定岗亭值勤的同时,能否像城区一样,在乡村公路不定点的加强巡查、设卡;三是对违反交通规则的机动车主严格按照交通法规严格进行处罚。
(鄂州市鄂城区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