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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农村电网建设需解决三大突出问题

2017-03-17 08: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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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兴山县为例,“十二五”以来,全县累计投入电网建设资金达22711万元。新建110千伏变电1座、35千伏变电站10座,新建和改造10千伏线路180公里、400伏线路260公里,新增和更换改造变台200个,涉及全县8个乡镇、89个村2个居委会5个社区,全县农网结构明显优化,供电能力全面提升,基本消灭了农电盲区。较“十一五”末,全县电网110千伏和35千伏供电能力分别提升了2.05倍和1.69倍。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电2015年达到29.9千瓦时,10年间人均生活用电增长96.5%。

 

    随着农村居民用电需求的快速增长,也给农村电网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调查分析发现,当前农村电网建设主要存在三大突出问题,需引起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予以着力解决。

 

    一是电网设施陈旧。2015年电力普查显示,在89条10千伏线路中,有10条线路运行20年以上,线路老旧,47条线路线径过小,有46台配变运行年限超过20年,全县8个乡镇多数行政村不同程度存在供电不足、局部“卡口”、“低电压”现象。特别是前期电网改造没有覆盖的区域,还存在大量的木电杆现象,安全隐患极大。

 

    二是体制机制不顺。在原体制条件下,企业自身造血功能不足,企业经营收益只能勉强维持运转,没有资金积累用于电网建设。在电网项目建设上,投资方只承诺湖北省电力公司一家承贷主体,地方公司是体制外企业,在全国一、二期电网建设后,再也没有获得大的建设资金投入。

 

    三是发展环境不优。一方面,部分群众认为,农网改造是国家政策,在施工建设中,部分群众及少数单位以各种理由对杆台占地、走线砍青、空中跨越等要求补偿,可谓“雁过拔毛”。另一方面,有少数职能部门认为,电力是垄断行业,独家商品,社会需求大,企业效益高,有的是钱,“唐僧肉”不吃白不吃。农网改造建设工程牵涉面广,有大量的审批、办证环节需要少个部门协作配合,但多项手续的办理程序复杂、用时较长、收费过大,承建部门进退两难。

 

    (兴山县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