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江口市政协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市政协社会和法治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于 7月中旬先后深入该市习家店镇、凉水河镇及人社、住建、民政等部门,实地考察了社会福利服务、农村教育及特殊教育、廉租房安置、就业及社区公共行政服务大厅、医疗机构建设情况,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较有参考价值的报告。
一、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现状
从总体上看,我市的社会救助建设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和实践,从最初农村的五保供养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到目前的专项救助等,已经形成了初步的社会救助体系,确立了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灾害救济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为主要内容,以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相配套,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群众分享改革成果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截止2014年底,全市享受城乡低保的人数达41240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所有资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
(二)五保供养工作成效显著。截止到2014年底,全市共有五保供养人员3614人,其中集中供养928人,分散供养2686人。实现了五保供养方式从以前的村集体经济负担及农民互助供养转变为政府财政补助供养的转变。
(三)医疗救助制度不断完善。近年来,我市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中,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及特困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取消了起付线和病种限制,扩大了救助对象和救助病种,城乡低保和五保医疗救助比例分别提高到55%和70%。
(四)临时救助水平不断提高。规范临时救助制度,发挥临时救助在“救急难”中的应急作用,使城乡居民突发性生活困难得到便捷有效救助。同时,加大对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实现了城区无长期流浪乞讨人员目标。
(五)受灾救助及时有效。在全市建立灾害信息报送制度和灾害员队伍,制定了救灾款物资细化管理办法,规范了救灾资金审核、审批和使用的监督程序和制约机制。
(六)住房救助快速推进。
(七)教育救助保障有力。
(八)就业救助发挥作用。
(九)社会互助形成长效机制。充分发动社会力量捐款捐物,对困难群众进行及时救助;同时建立部门对口帮扶、党员干部一帮一、结对子帮扶,春节慰问救助等形式,形成系列化的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送温暖机制。
二、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虽然得到长足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通过调研,我们也看到困扰我市社会求助体系建设发展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四个方面:
(一)社会救助主体过于分散,救助力量行不成优势。当前实施社会救助制度分别由民政、教育、计卫、人社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实施,自成体系开展救助,这种体制引发了三个弊端:一是管理机构政出多门、标准不一,救助主体之间互不衔接,使政府在救助实践工作中主体地位不明显,从而综合救助能力减弱;二是由于明确责任主体救助工作相互交叉,使得有限的救助力量和资源出现严重浪费。如每年春节慰问中民政部门慰问低保户、工会部门慰问困难职工、残联慰问残疾家庭,结果出现重复慰问甚至出现一户同时得到4个部门慰问,特别是在城乡低保对象审核审批过程中,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的核定涉及房产、公安、人社、银行、税务等20多个部门,由于信息共享不够,有时出现收入和财产核定不准,导致保障不准,引起新的社会矛盾。
(二)基层工作力量亟待加强。社会救助的大量工作在基层,目前,各镇(办、处、区)只有一名民政工作人员和一名民政协理员,有的地方甚至就一个民政办主任具体从事社会救助工作,同时还兼管其他民政工作,有的民政协理员还兼任其他工作。社区虽设有从事低保的工作人员,但也都不是“专职”。由于工作量较大,存在事多人少、疲于应付的局面,给社会救助工作的正常运转带来影响。
(三)社会救助部门工作运行经费不足。据市民政部门测算,需要运行经费200万元以上(按发放城乡低保金3%提取工作经费),但因地方财力有限,近两年一直呈下降趋势,2014年预算工作经费50万元,2015年预算工作经费25万元。除此之外,基层民政办、村(社区)和农村福利院也缺少必要的运行经费。特别是农村福利院建设拖欠款问题还没有解决。
(四)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不够。全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普及面不够广,不少困难群众因不知情而未能得到及时救助,有些群众不清楚低保政策而相互攀比、要求低保。大部分群众因病、残、老等原因就要求低保,却不知道低保的条件是什么。有些低保对象不知道国家资助低保对象参合参保,新增的低保人员又自己缴费参加了新农合,给参合农民缴费带来不便。
三、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理顺管理体制,杜绝各自为战。进一步理顺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整合社会救助和资金资源,解决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现象。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各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团体召开会议,共同制定社会救助政策,研究社会救助事项,解决好困难群众问题。要动员党政、媒体和社会组织等方面力量,通过纪检、审计管理和社会舆论,推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发展。
(二)拓宽资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政府是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应逐步加大财政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投入,对经常性救助项目,应结合财力,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投入比例,实行刚性约束。对临时性救助项目,要结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及时安排。此外,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拓宽救助资金和筹措渠道,多渠道、多层次筹集社会救助资金。
(三)加强网络建设,提升救助水平。加强镇(办、处、区)民政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各镇、村(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在村(社区)设置社会救助协管员。充分发挥村(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对社会救助的基础支持,通过群众自治组织事务公开、民主评议等方式、做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救助资金有减有增,确保救助资金真正保障最需要的困难群体,确保救助事业成为真正的“阳光事业”
(四)加大社会救助宣传力度。积极拓宽社会救助宣传方式,不断丰实社会救助宣传内容,通过发放政策宣传手册、宣传单、制作新闻报导评论、播放公益字幕广告、开设专题讲座、播放专题片、发表电视讲话等形式,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和社会救助工作情况。各新闻机构要自觉联动,利用各种媒体搭建慈善爱心平台,强化社会扶贫济困的慈善意识,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加入到社会救助工作之中,让更多的特殊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努力实现社会救助工作可持续发展。
(丹江口市政协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