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是社会转型时期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丰富居民群众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基层民主、实现城市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提高城乡现代化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同时,也是顺应城乡建设发展,不断提升城乡文明程度,建设和谐社会,加强社会治理的必然要求。
目前,在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城区的城(镇)社区建设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发挥了较好作用。但在各县、市(区),特别是贫困县的城(镇)社区建设随着国有企业转制,许多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这给社区治安、劳动就业、公共服务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贫困县财政拮据,缺乏资金投入,基层社区所必须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社区服务、社区基层组织、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当滞后。经过政协委员调查发现,贫困县的社区建设普遍存在如下困难:一是办公场所建设资金难以筹集。二是社区办公经费、公共服务费无着落。三是历史遗留欠账较多,如:建设费用、拖欠的工资、养老金、租房费等等。四是人员工资无保障,社区干部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他们工资标准低,每月800元的工资,扣除养老保险金仅拿500多元,已远远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农村社区试点存在的困难更加突出。
上述困难对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搞好社区服务,方便社区居民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因此,建议加大对城乡社区建设的资金投入,将社区建设支出纳入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借鉴有关省份的作法,省级财政每个贫困县的社区年投入20万左右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办公用房建设和办公设施的添置、历史欠账、人员工资等困难,以便更好发挥基层社区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
(竹溪县政协 彭 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