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湖北省兴山县为例,全县农村总人口13.2万人。截止目前全县农村饮水安全人数达到11万多人,其中“十一五”期间解决5.86万人; 近几年专项解决2.83万人,地方政府自筹配套及部门筹措资金解决2.57万人。全县安全饮用水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85.3%。
由于兴山县为山区县,山大人稀,工程建设工期较长,投资成本较大。后期管理经费和维修费用难以保障,使工程无法正常运行,不能发挥长久效益。
对此,基层建议:
1、上级在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和资金时,适当增加工程建设配套资金,主要用以解决半高山地区部分工程因水源水量差而修建储水蓄水工程,以确保干旱时缓解水量不足的问题。
2、上级在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和资金时,适当安排配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维修资金和政策补贴,确保集中供水工程健全管护机制,人员和工程维修经费落到实处,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运行。
(兴山县政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