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林场是国家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的林业生产性的事业单位,在20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称为国营林场。经过多年建设,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国有林场总数已达到4000多个,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市、旗、区),现有职工总人数60多万人,经营总面积9.3亿多亩。
国有林场是我国林区的基本组织,主要任务是扩大森林资源,提高森林质量,充分发挥国有林地生产潜力,提高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同时还承担林区教育、卫生、治安和社会管理的任务,部分代管乡村。其特点是和农村交叉,一般是跨乡、跨县,也有的大型林场跨市,管理难度大。
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大规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基层政协委员反映,多数国有林场因处于山大人稀的边远乡镇,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特别是林场职工医疗卫生条件落后于乡镇其他地区,职工有病不能及时就治,小病拖成大病,因病返贫现象比较明显。
以鄂西北某县为例,该县8个国有林特场建设起于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场带村28个,场员3000多人,林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13%,林地面积占全县的16%,这些村组多处于所居乡镇的边远贫困地区,山高路险,沟壑纵横,居住分散,以场代村,不属于乡镇管理,医疗卫生条件明显落后于邻近乡镇,林农反映“看病难”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基本设施简陋。全县八个林特场仅有村级卫生3个,且面积达不到80平方米,设备不齐全,多数卫生室用房是私有房屋,其产权属个人所有,大多卫生室仍靠“老三件”(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缺乏必要的治疗、急救设备。
二是专业能力偏低。8个国有林特场现有27个村而仅有卫生室从业人员不到10人,大部分年龄偏大,正规医学中专及以上学历基本没有,素质低,待遇低已成为制约林场村级卫生发展的瓶颈。
三是服务功能单一。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运行与发展激励机制,林场村级卫生室“以药养医,重医轻防”现象普遍,对疾病预防、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任务不能有效落实。
为此建议:
一是加强林场村级卫生室建设规划,根据“一无三配套(无药房、房屋、人员、设备)的建设要求,搞好林场村级卫生室建设,使林场村级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和小病轻病不出场,常见病、多发病不出乡的目标,因地制宜,合理规划、明晰产权、以林场村所属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和监督。
二是加强卫生室的资金投入,按照建设1所村级卫生室80个平方米进行预算,每所造价在10万元以上,一方面国家和省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另一方面可发挥县、乡、林场三级联动,鼓励发挥乡村卫生室从业医务人员以相应的形式参与村级卫生室建设。
三是加强卫生室从业医生的培训和考核,林场村级卫生室较乡镇村级卫生室相对弱势,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制定统一的乡村医生岗位培训计划,规范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对缺乏适应农村医疗卫生与公共卫生工作所需人从业医生上级主管业务部门除加强村级卫生工作从业人员的技能考核以外,还要统筹考虑林场村级卫生室从业医务人员的资源合理配置,使村级卫生室从业医务人员逐步达到合格要求。
四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政策支持,为林场乡村医生办理养老保险,解决乡村从业医生的后顾之忧问题,使他们能安心看好病,全心服务一方百姓。
五是按照中央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尽快推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加快分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将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探索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型或改制,并根据实际逐步理顺国有林场与代管乡镇、村的关系,使林场职工能及时享受就近医疗服务。
(竹溪县政协 胡扬超 彭 勇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