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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政协委员建言: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2015-06-11 15: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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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从蕲春的老年人口现状来看,目前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有13.5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3.1%,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1.17万人。创办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157家,共设有床位2408张,收养老人2125人,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全县养老工作呈现出又好又快的良好发展态势。但是,由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缓慢、养老服务机构综合功能不全、专业人才缺乏,老年服务社会化程度不高,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为此,县政协委员通过调研,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营造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氛围。中华民族有悠久的尊老爱幼传统美德,但现在爱幼过度,甚至溺爱成为普遍现象,而敬老不足成为社会问题。要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和先进典型,在全县开展评议“十大孝星”、“十大敬老模范”等活动,弘扬孝文化,维护老年人权益,广泛动员全社会重视养老问题,增强责任义务意识,形成尊老、爱老、养老、助老的良好风尚。

 

    (二)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一是要巩固农村福利院的养老成果。在乡镇一级,主要是加强农村福利院和村级供养点的基础设施维修和改造。在村一级,成立老年人互助照料服务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农村福利院,在满足五保对象的基础上,向其它有需要的农村老年人提供服务。二是要大力发展民办老年公寓。目前,民办老年公寓收费较低,服务好,深受老年人欢迎,要因势利导,对民办养老机构在社会融资、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税费减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有规模的民办养老机构要加大扶持力度,按上级文件规定,每张床位按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和1200元的一次性运营补贴,鼓励其发展壮大。三是积极做好“居家养老”工作。要抓紧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加大政府投入、落实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社会服务网络、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和发展服务组织、强化服务管理,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迅速发展,并逐步走入正规化、规范化的轨道。探索建立中小学生、职高生以及志愿服务制度,鼓励到社会从事公益活动,到养老机构照顾老年人。要借鉴外地的好做法,大力推广“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社区搭台、上门服务”的居家养老成功经验,依托城镇社区和农村村委会开展城乡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开展对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对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政策,提高其工资福利待遇。积极引导、动员、组织单位、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

 

    (四)逐年提高老年人的高龄补贴标准。虽然大部分老年人纳入了高龄补贴,但许多老年普遍反映目前的补贴标准低,特别是农村的高龄补贴标准过低,使一些老年人难以维持生计。为此,建议政府要逐年提高老年人的养老补贴标准。


(蕲春县政协  杨礼华 陈捷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