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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实群众医疗卫生服务最后一公里——新洲区农村卫生室建设情况调查

2014-09-15 01: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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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卫生室担负着广大农村地区的公共卫生服务及常见病、多发病的一般诊治和转诊服务任务。是广大农民群众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第一道窗口,是最贴近农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机构,是医疗卫生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村卫生室建设的好坏,是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满足农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提高农民幸福指数的关键所在。近期,新洲区政协副主席王泽元,就重点提案《关于规范完善农村卫生室建设的建议》督办,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我区村卫生室建设情况进行了走访、调研。


    一、基本情况


    我区总人口98.7万,农村人口73万。全区行政村583个,村级卫生室528个。其中,村卫生室房屋由村集体提供386个,产权私有性质“家室合一”的120个,独立设置的22个。2013年完成省级村卫生室建设5个,市级中心村卫生室建设10个。2014年计划完成国家级村卫生室建设10个,市级中心村卫生室建设13个。


    全区执业乡村医生95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8人。大专及以上学历39人、中专及同等学历548人,中专以下学历359人;60岁以上287人、51岁-60岁175人、35岁-50岁335人、35岁以下157人。村医年收入多数为5-6万元,低的3万元左右。


    二、问题及建议


    (一)规范完善村卫生室建设。我区仍有120个“家室合一”的村卫生室,这些村卫生室面积小、空间凌乱,治疗室、诊断室、观察室、药房没有分设,药品随手摆放,工作区与生活区没有分开,村医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较低,患者就医环境较差。建议:按照省、市文件精神要求,加快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充分利用党群活动中心、废旧中小学等场地,为产权私有性质的村卫生室提供场所,有效保障群众就近就医。


    (二)建立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我区村卫生室多由乡村医生独立经营、自负盈亏。随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提高,村卫生室承担的医疗风险日益增大。但村卫生室条件有限,村医基本靠临床经验诊治疾病,发生医患纠纷的隐患极大。近几年,我区发生的医疗纠纷中,村医赔偿高的达25万,低的也有6万。独自承担的高额赔偿极大地增强了村医的经济负担和行医风险,制约了村医队伍的健康成长。建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村卫生室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增强村卫生室化解风险能力,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和谐稳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村医队伍建设。我区村医队伍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人员素质不高。有些村卫生室难以完成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还有一部分村医不会使用计算机,给新农合的报费和医疗管理带来一系列问题。一方面村医任务繁重,24小时应诊,无论严寒酷暑,身背药箱走村入户。学历高、业务能力强的年青人,不想到农村吃苦受累;另一方面村医干一天得一天的工资,没有养老保险机制,上了年龄的老村医不肯轻易退出。建议: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完善村卫生室准入和退出机制,让老村医共享医疗卫生改革的成果。采用公开招聘、定向委培等方式,鼓励支持有为青年到农村显身手;加大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区、街镇医生到村卫生室坐诊,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提高村医业务水平和能力。


    (四)强化日常监管。随着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的深化,我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不断加强,村卫生室面貌发生了极大的改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没有彻底杜绝无证执业,有的一人当村医带领亲属无资质“行医”;二是部分村卫生室医疗废弃物处理不规范;三是没有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有的村医追求利润最大化,随意收费,增加村民负担。有的不执行消毒制度,高压锅、紫外线灯等设备使用率不高,有闲置现象。有的消防意识不强,安全隐患大等。建议: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管理、指导,规范村医执业和从业行为;加强督查,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提高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  吴国旺 叶菊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