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水体问题的产生,除清江梯级开发形成库区后,水文条件变化造成扩散和自净能力降低等自然因素,更多的是人为因素。”“要实施清江生态修复工程,大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促进自然生态系统的休养生息,保护清江水体。”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协八届二次全会上,人口资源环境台侨外事委员会《加强清江水体保护,呵护母亲河》的大会发言,引起了与会委员的共鸣和共识,也得到了县委书记赵吉雄的充分肯定,是“讲了真话,建了诤言,支了实招”,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认真研阅发言材料,对接现有工作,切实保护清江水体。一石激起千层浪,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向大会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保护清江生态环境的建议》、《关于禁止清江两岸垃圾和污水直接排放的建议》、《关于加强建筑渣土倾倒清江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快污水管网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建议》等10多件有关清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案。
清江古称夷水,《水经注》云:“夷水,即佷山清江也,水色清照十丈,分沙石。蜀人见其澄清,因名清江也。”它是长江出三峡后的第一大支流,是湖北省境内仅次于汉江的第二大长江支流,也是鄂西南地区的重要水利资源。清江干流全长423公里,发源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利川市齐岳山,在宜昌市宜都市陆城镇汇入长江,其支流有105条,均流向清江干流,无分河道,干支流呈对称性羽状分布。清江流域面积1.67万平方公里,流域人口300多万人,其中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1/3,涉及鄂西南恩施自治州、宜昌市的10个县市,是国家战略层面“武陵山经济协作区”和湖北省“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清江横贯长阳土家族自治县148公里,汇入大小溪河共428条,境内的清江画廊风景区是国家5A级旅游景区。2011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台侨外事委员会成立以来,就致力汇集民智、凝聚力量,努力服务保护清江母亲河生态环境大局,组织委员调研视察、提出提案、反映民意等,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建言献策,惟愿清江水净河洁。
专题调研参政建言。去冬今春,人口资源环境台侨外事委员会对清江生态保护进行了专题调研,提出了《关于加强清江生态保护的建议》的提案,被县政府列为今年的重点提案进行办理。近十多年来,由于清江流域梯级水电开发,随着1994年、2003年、2009年隔河岩、高坝洲、水布垭水电站相继建成,形成了总库容达84.1亿立方米的清江大库区,水流变缓,水体交换能力变弱,自净功能下降,加之流域内工业污染、农业污染、生活污染等的加剧,使得库区内水质总体下滑,局部恶化。提案建议要加快农村环保和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实行雨污分流。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环境容量和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控制引进水污染型企业,同时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打击力度,确保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对现有工业企业工艺落后的,按产业政策实施转产或淘汰;布局不合理的,实施搬迁。在清江库区周边可视范围内严禁建设水污染型和景观影响型工业项目,其他项目严格控制,清江沿线严禁设置三类工业企业。严格控制清江库区网箱养殖,合理布局,避免局部区域密度过大;加大生态套养等先进养殖技术的推广力度,最大限度地将污染物通过自身的生态循环消除;加大库区增殖放流力度,实行人放天养,逐步恢复自然生态。紧接着人资环台侨外委又对全县生态文化旅游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赴云南考察学习,形成了《关于生态文化旅游可持续发展调研考察的报告》,县委办公室《参阅件》第一期将报告全文转发给县领导、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参阅。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清江生态环境保护,未雨绸缪呵护清江母亲河,严防“滇池污染”在清江发生,建议进一步抢抓武陵山试验区、湖北省民族地区“616工程”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机遇,积极申报立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协同清江沿线市县实施清江生态修复工程,大力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努力扩大森林、库容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清江自然生态系统的休养生息,同时切实抓好污染源头控制,做好清江漂浮物的清理、打捞工作。
委员视察资政建言。长阳海拔800米以上的半高山、高山占51.2%,属砂质土地区,遇暴雨易成山洪泥石流和农业面源污染清江,新一届人口资源环境台侨外事委员会成立后,就组织50多名政协委员对全县土地整治工作、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进行了视察。委员们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土地整治工作力度,通过土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努力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清江生态环境。要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能源”为主要目标,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整治面,大力改善农村环境,切实加强重大污染源头控制,采取强力手段和得力措施,对各乡镇废弃的矿山、三大通道工程(宜万铁路、沪渝调整、忠武天然气)的弃渣场等要进行生态恢复,严禁向清江乱倒垃圾、倾倒渣土等,保护清江母亲河。在前不久对县城丹水新区规划建设视察中,人口资源环境台侨外事委员会建议要正确处理新区建设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新区建设必须坚持绿色环保发展,要严格按照“三高”(高附加值、高加工度、高技术)“两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要求,拒绝对环境有污染的企业进入新区,对已入新区的企业要加强环境监测,同时项目要严把环评关口,防止对清江产生新的污染源。
社情民意议政建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协连续五年是湖北省全省政协信息工作一等奖先进单位,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连续两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争先创优奖”,清江生态环境保护一直是人口资源环境台侨外事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内容。《建议制定〈湖北省清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清江管理法制化》、《建议编制清江水电开发后续发展规划》等社情民意信息引起了省、市、县的高度重视。近年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清江库区管理条例》、《旅游条例》、《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补充规定》等自治法规的相继出台,将清江生态环境保护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年初人口资源环境台侨外事委员会《关于保护清江水体的建议》的社情民意,宜昌市政协转送市政府领导,马旭明市长作了重要批示,市环保局领导带领有关方面负责人专程到长阳与县直相关单位座谈,征求意见与建议,市、县联动合力做好清江水体保护工作。近日人口资源环境台侨外事委员会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亟待加强》的社情民意,省政协专报省政府领导,张通副省长作了重要批示。该社情民意建议建立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联动联防机制,因为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涉及省直多个部门和恩施自治州、宜昌市以及其所属的10个县市,必须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省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的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省直相关部门以及恩施自治州政府、宜昌市政府和10县市政府的负责人为成员,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监管督查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制定政策措施,严格目标责任制考核,形成齐抓共管、联动联防机制,并建议制定《湖北省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职责界定、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法律责任等,编制《湖北省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确立其今后一个时期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分区防控、主要任务、防治方案、项目建设、政策措施等。要大力宣传贯彻《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水污染防治知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渠道和形式,宣传水污染防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人们理解、支持、配合水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表彰激励机制,对在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宣传典型,让典型引路,大力营造清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良好氛围。
清江清、长阳长、土家儿女爱家乡,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让清江水净河洁,是人口资源环境台侨外事委员会的“长阳梦”,并为实现美好梦想建言献策作不懈努力……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台侨外事委员会 刘红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