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竹溪县委员会
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助推竹溪“绿色崛起”,近日,竹溪县政协就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作进行了专题调查,并召开专题协商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
一、我县退耕还林主要成效
(一)退耕还林还出了山川秀美。依托退耕还林工程,全县森林覆盖率由1999年的57.4%增加到2013年的83.9%,净增26.5个百分点。全县森林总面积达到420万亩,活立木蓄积达1547万立方米。305省道沿线、环县路和通乡公路沿线、七大河流两岸的重点地段及水土流失严重的25度以上坡耕地大部分已被森林覆盖。全县治理25度以上陡坡耕地13万亩,水土流失面积由退耕前的58万亩减少到退耕后的34万亩,控制水土流失面积 24万亩。
(二)退耕还林还出了农民增收。按退耕还林政策兑现标准,全县退耕农户人均增收3558元,户均受益12450元,年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退耕前的2331元增加到5091元。同时,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全县有近3万多劳力从农业种植业解放出来,从事耕作劳动力由退耕前的7.9万人减少到4.2万人,从事劳务输出的劳动力由退耕前的3.3万人增至7.2万人。
(三)退耕还林还出了绿色产业。我县抢抓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机遇,坚持“产业支撑,植绿增效”的发展理念,突破性的发展茶叶、核桃等绿色产业。结合后续产业基地建设,坚持“一乡一品”的发展目标,大力推进核桃产业发展,全县新建优质核桃基地7.2万亩,其中建设1000亩以上的示范村9个,成立核桃专业合作社5个,建设专业村158个。
(四)退耕还林还出了蓝天美景。我县大力推行农村新型能源建设,积极发展沼气、太阳能、煤电等替代能源。截止2013年10月,全县户用沼气池达2.5万多口,12万多人从中受益,沼气入户率达到3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退耕还林整体效益不高。一是退耕还林林地产出率低。据调查,我县15.5万亩退耕还林地中,生态林12.3万亩,经济兼用林3.2万亩,经济林仅占退耕地的20%,经济林林地平均产出仅为300元左右,而生态林基本没有产出,远远低于全县土地平均产出效益;二是退耕还林成林低。少数退耕农户对退耕地管理粗放,甚至放任不管,加上部分退耕户对营造的经济林后期效益信心不足,担忧种下的树不能结果以及结果以后得不到收益,舍不得投资投劳进行抚育管护。2012年国家阶段验收核查结果表明,全县退耕还林还生态林成林率为 65%,35%尚未成林,而成林地块还无收益,生态效益也未得到相应的补偿;三是对生态效益重视不够。少数地方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将退耕还林复种烤烟、农作物,甚至随意实施采石、开矿和建房,国家验收时临时栽树补植,验收过关后复耕、损毁,严重影响了退耕还林的生态效益和总体效益。
(二)专项规划实施绩效不佳。一是项目实施分散不能形成合力。退耕还林管理主体不够明确,年度计划建设任务分散,项目建设涉及部门多、建设内容广,建设任务规模小,各建设项目形成不了规模效应,到目前为止,除了后续产业基地显示规模效益外,其它项目对巩固成果支撑力不强。二是重建轻管现象突出。在林业后续产业建设中尤为突出,有的农户在林木没有受益的情况下,不愿投入过多的管护费用;有的农户举家外出打工,无力进行管护;有的种植特色经济林树种的农户,管理技术又跟不上,影响了项目建设绩效。三是项目建设质量不高。专项规划在实施中由于缺乏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导致各项目分工不一致,部门之间的协调也存在问题,相互间配合不够,直接影响了项目进程和质量,从而各项目建设绩效未能达到总体要求。
(三)产业化水平低拉动力不足。一是产业化基础较差。退耕还林地户数多、面积小、树种杂,没有形成产业化发展所要求的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基础格局;二是林下经济规模小。虽然各地探索发展林+禽、林+畜、林+菌、林+蜂、林+药、林下野生动物驯养等多种发展模式,但我县林下经济的总体规模仍然很小、发展速度慢,全县退耕还林林下开发利用率仅25%,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三是加工企业发展滞后。我县与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紧密相关的加工企业少,仅有几家茶叶加工企业,退耕还林形成的后续资源得不到有效开发利用,制约了退耕还林工程产业化发展。
(四)成果巩固长效机制不健全。一是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各主管部门之间工作协调相对欠缺,各负其责,没有建立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二是验收兑现机制不够健全。林业部门在考核验收工作中存在把关不严、疲于应付的现象,在资金兑付工作中存在管与不管一个样、管好管坏一个样的问题,个别地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发放不够透明,存在套取冒领现象;三是经费保障机制不够健全。退耕还林工程是目前管理内容最繁重、管理周期最长的生态建设工程,大量的规划设计、建卡到户、签订合同、技术指导、检查验收、资料印刷、宣传培训等必要的工作经费没有来源,造成了“谁管谁贴钱、谁干谁埋怨、无人想粘边”的局面。
三、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统筹推进退耕还林工作。全县上下应牢固树立“建设秀美山川、造福子孙后代”的观念,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作为建设“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重大战略部署的基础工程,在植树造绿、林木管护、后续产业、林下经济、机制创新等方面狠下功夫,实现造绿与富民相统一,生态与经济相协调。要统筹兼顾,把退耕还林与“十堰绿色崛起示范县”、秦巴山片区扶贫开发、生态旅游开发、新型能源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全面提高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进一步加大退耕还林成果工作力度。一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积极向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建议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全力做好前期工作,力争更多的退耕还林指标向竹溪倾斜。积极争取率先启动将我县退耕还林工程纳入国家重点公益林补偿范畴,落实生态补偿政策,以提高退耕还林农户经济收入;二是加大项目实施力度。要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生态林、经济林、景观林建设,做到绿色与产业结合,生态与经济结合,开发与保护结合,真正实现“退的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三是加大替代能源建设力度。积极发展沼气能源、煤电能源、太阳能等新型农村能源,在农村沼气池建设上要创新工作方法,鼓励多户共建一池,鼓励养殖企业建设大型沼气池,辐射带动周边农户使用沼气能源,鼓励农户自主投资建设小型沼气,有偿开展清洁能源服务;四是加大林木管护力度。坚持管理和处罚有机统一,兑现政策与强化管理相对接,切实增强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资金兑付、打击处理工作透明度,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管、重领取补助轻后续建设”的问题。
(三)进一步抓好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一是科学谋篇布局。坚持造绿与富民相统一,生态与经济相协调,统筹推进生态林、经济林、景观林建设,做到绿色与产业结合,生态与经济结合,开发与利用结合,庭院与板块结合,突出发展林业基地、林下产业、龙头企业、生态观光、森林旅游,着力构建“产业发达、环境优良、环保节能、富民强县”的生态经济体系,让生态经济成为竹溪未来发展的主要支撑点和兴奋点;二是搞好产业规划。退耕还林工程已经为各地储备了核桃、茶叶、油茶、药材等一定规模的林果资源,下一步要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思路,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打造产业化、规范化的高效林果产业基地,解决退耕农户分散发展的问题;三是壮大林下经济。大力推广“林+药”、“茶+果”、“林+畜”立体开发模式,加大林下种植、养殖复合利用,推行茶园套种木瓜、林下套种中药材、林下驯养野鸡等模式,大力发展天然绿色食品,逐步形成“山上鸡成群,林间牛羊行;草药林中香、魔芋林下壮;遍山是花果,鲵鱼溪里胖;蜂蜜甘如饴,香菇遍地长”的产业发展新业态;四是强化示范推广。要结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建设,通过扶持、命名、挂牌等手段,建立一批规模大、质量高、效益好的示范基地,重点推广优质高效新品种,林下种养高效模式、科学抚育经营技术以及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高效管理模式。
(四)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完善巩固成果项目管理机制。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尽快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管理办法,以统一部门分工,规范项目运作程序,加快项目实施进程;二是完善专项规划实施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县退耕还林成果巩固的主体目标,重点对难以落实项目,向林业产业基地、抚育经营、补植补造等方面调整,最大限度提高退耕还林地的综合效益,以确保现有退耕还林成果的巩固。三是完善退耕还林管护机制。结合全县林业发展现况,完善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机制,鼓励民营企业、造林大户和干部群众通过土地流转、返租承包、转让租赁等形式参与造林绿化,明晰权属,确保林木栽得上、能成活、保得住。探索推行“专业造林、业主管护、承包管护、集中管护”的管护模式,实行造管一体、责权一致,做到包栽植、包管护、包存活、包绿化,确保栽植一棵、成活一棵,造林一片、成林一片。四是完善生态移民激励机制。以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扶贫搬迁、产业扶贫为重点,认真实施秦巴山片区扶贫开发,积极探索村民转变为市民的措施办法,加快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等与户籍管理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降低农民进城入镇门槛,引导高山地区群众向低山村庄搬迁、村民向集镇转移。五是完善项目资金整合机制。建议将农田水利、土地开发、生态补偿、能源沼气、生态移民、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予以统筹,发挥项目资金在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的集聚效应。同时,要积极探索,利用政府优先投入撬动金融资本、民间资本、社会资本进行生态建设和产业开发,力争用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