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杨村位于大别山西麓的新洲区东北部,地处麻城市行政区域内,却归属新洲区潘塘街,距潘塘街道办事处5公里,是武汉市闻名的“飞地”。全村版图面积2.5平方公里,有10个自然湾,11个村民小组,215户,常住人口1136人,耕地面积1426亩,四荒面积约2200亩。
2009年前,罗杨村主导产业为传统的粮棉种植,由于地处丘陵岗地,土地产出率低,农民人均纯收入不到4000元,为集体经济“空壳村”。村庄建设缺乏总体规划与控制,杂乱无章,乱搭乱建现象严重,自然湾狭窄,无排水系统,垃圾乱倒,无收集转运处理。村民住宅大部分为二至三层砖混结构楼房,多数为上世纪80年代初期建设,外观陈旧,室内居住功能落后。
2009年以来,在武汉市实施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政策的引导和扶持下,罗杨村的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改善,产业结构调整也有了明显变化。2012年,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意见》,在潘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新洲区财政局小康建设工作组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罗杨村在全区率先迈开了新一轮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科学编制规划,推进城乡一体化。坚持“高标准、高起点、高规格”,请专业规划设计部门实地勘察,走访村民,反复论证,编制出罗杨村新农村建筑整体规划。规划自2012年至2015年,以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为基点,建设中心村,通过村庄集并、人口集中、产业集约、服务集成,打造工业经济、生态农业、中心商贸、生态民居4大功能区,实现耕种土地向经营土地转化、资源优势向产业发展转化、传统农民向产业工人转化、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化、乡村生活向城市品位转化。通过腾退土地收益、村企合资、社会资助、申请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和农民自愿出资等途径筹集拆迁还建、立面整治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
——强化硬件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罗杨村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村庄集并、土地集约经营,拆迁腾地是关键。为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增强中心村的吸引力,2012年村两委一方面多渠道筹措资金200余万元,新建集文化室、阅览室、社区卫生服务室、道德讲堂、市民学校于一体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和一站式服务大厅;筹资120万元,修建占地1万平方米、集健身、娱乐、休闲于一体的全民健身休闲广场;完成通村硬质化道路建设2.5公里。在此基础上,按照“村中有林、林中有村”的规划,投资20万元植树造林,在全民休闲广场打造桂花园、银杏园、紫薇园、百花园,营造“春有百花争艳,夏有绿色成荫,秋有银杏飘香,冬有熟桂成行”的氛围,村内常年保持桃红柳绿、鸟语花香的生态环境。目前全村绿化面积达27%,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0%以上,居民生活环境面貌焕然一新。另一方面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拆迁腾地的重要意义,张贴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和图纸,落实拆迁资金补偿,激发了村民投入配合新农村建设的热情。2012年集并了2个自然湾150人,节约宅基地30亩。今后3年将分批集并8个自然湾。
——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村庄。以“村民富、村庄好、村风正”为指导方针,抓好“文明村”创建工作,制订了村民文明公约,调动村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增强了村民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自觉性。以“五好文明家庭”评比、“改陋习、树新风”、“五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为载体,开展了树文明新风活动,组建文明宣传小分队,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涉农政策等知识,增强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全村呈现出一片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景象。
——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农民收入。罗杨村背靠大广,交通便利,气候适宜,水源充足,地形平缓。村两委根据地形地貌特点,引导农民重点发展油茶种植业,规划1000亩,2012年已调整600亩,同时引导农民发展规模化蛋鸡养殖,现有养殖户23户。支持组建种植、养殖2个专业合作社,带领农民学科技、强本领、闯市场。此外,通过土地流转,引进湖北松涛园林公司,建设800亩国家级桂花园及名贵苗木基地。一个以种植、旅游、休闲基地为特点的新罗杨村已基本成形。2012年,罗杨村实现生产总值15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0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2015年力争实现翻番。
罗杨村作为武汉市和新洲区新农村建设的一个亮点,2013年被新洲区委授予“十佳群众满意的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荣膺“武汉市十大美丽乡村”。相信通过今后3年的规划实施,罗杨村一定会成为全省、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样板。罗杨村的建设与发展给我们几点启示:
一、坚持规划先行、着眼长远,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罗杨村的实践证明,村庄集并既有利于土地集约经营,提高土地效益,也有利于完善基础设施、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新农村建设必须统筹好农民新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等各个方面,做到一次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推进、以点带面。顶层设计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不同需求,尊重群众意愿,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有短、中、长期规划,且公开透明,让每家每户每个人自动在规划的框架内游走。如罗杨村有的群众对儿子长大后结婚建房建在哪,能不能在原地改建,现在建设能管几年,今后还会不会撤并不清楚,规划中要充分考虑和释疑;有的农民问今后去世的老人葬在哪里,将来扫墓要跑多远,这就要求墓地、陵园的规划也要同时跟上,不仅要规划活人的地,还要规划死人的地。
二、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一方面要明确基层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履行好管理、服务的职能,从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具体问题入手,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另一方面要以村民自治、农民自愿为原则,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将农民建设的增量引导到规范有序的轨道上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各街镇可根据自身实际规划若干聚居点(中心村),创造诸如“三通一平”、入住补贴等优惠条件,特别是拆迁腾地的补偿要经过认真调研,最大限度地考虑村民的根本利益,做到公正公开公平,让群众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吸引群众进入。
三、突出农村增收,保证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是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和保障。街镇、村要按照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根据各自资源禀赋的实际,突出拳头产业优势和科技支撑,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引导农民走规模化生产、企业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品牌化发展之路,形成一村一品、一街(镇)一色、抗风险能力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化格局,同时拉动三产业发展,大幅增加农民收入。要充分发挥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寻求集体资源与企业投资的对接联姻,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及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带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和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四、突出社会建设,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自武汉市推行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五务合一”建设以来,新洲区按照示范型、标准型、基本型的要求实现了全覆盖。但服务中心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完全发挥,有的村建起后基本闲置,建与不建并没有太大区别,当然这与村湾比较分散、服务功能难以延伸有很大关系。要认真学习借鉴罗杨村的经验,加快推进中心村建设,以“五化”(强化党务实现经常化、规范农村实现制度化、优化服务实现贴心化、拓展商务实现拾遗化、协调事务实现群众化)为目标,利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平台,转变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不断推进农村社会管理的创新、社会事业的发展,让群众在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法律、科技、购物、行政审批、安全保障等诸方面享受均等、便捷的优质服务,构建老百姓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政协社法与人资环委 余红华 武汉市新洲区政协潘塘街联络委 梅向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