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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村镇银行扶持力度提振我省农村金融

2014-09-15 01: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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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湖北省委员会


    近十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步伐也随之加快,在以盈利为目的的利益驱动下,一方面提高贷款的准入门槛和增强贷款的选择性;另一方面撤消或合并县和县以下分支机构及营业网点,纷纷将信贷业务转向城市,致使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下降,农村资金不断外流,农村金融供给严重不足。以武汉市新洲区为例,据中国农业银行湖北分行的调查显示: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在新洲区的“三农”业务发展中呈现“网点覆盖率低、工作人员不足、金融产品单一、经营授权偏小、办贷流程太长、激励机制欠缺”六大障碍,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的供给。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农村金融发展,服务“三农”工作刻不容缓。

    一、村镇银行现状和问题
    作为我国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一项创新之举,村镇银行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金融供需不平衡的矛盾,对于加快我国农村经济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村镇银行有助于填补农村金融空白,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促进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竞争,打破垄断,逐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低下、产品单一、受众面小的不利局面,引导各类民间资本健康、合理、有序发展。实践表明,村镇银行作为金融补充力量,在农村金融市场充分发挥了“鲶鱼效应”,并为县域实体经济的发展给予了有力支持。但在村镇银行的发展过程中,仍有许多问题值得政府及监管部门关注和解决。
    1、市场定位偏离服务“三农”目标,服务范围难能“一心为农”。村镇银行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必然要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经济目标。而受到整体金融环境的影响,村镇银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矛盾和冲突也就不可避免。村镇银行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发展也呈现“不村镇”趋势,部分村镇银行的工作中心也开始向县城倾斜,服务对象也更倾向于中小企业。
    2、吸储困难,营运资金紧张。其一,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社会认同度低,缺乏品牌价值,农村居民普遍感到陌生,更愿意将钱存在知名度更高的农信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其二,村镇银行网点少,很多村镇银行只有一个孤零零的网点,很难形成规模优势。其三,由于费用有限、系统落后、产品单一的因素影响,村镇银行很难吸引储户的眼球。

    3、监管力量薄弱,监管难度大。村镇银行“低门槛”特征给“严监管”要求带来了很大障碍,一方面,我国县一级监管人员少,监管任务重,随着村镇银行数量和网点的增加,这种严峻的局面会越发严重;另一方面,由于农村金融监管法规滞后,监管手段单一,而各村镇银行的经营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不同,经营管理模式各异,要根据每一个村镇银行的经营特点制定不同的监管措施,则更是难上加难。
    4、人才、技术、系统相对落后。由于村镇银行一般地处农村,又是新鲜事物,因此在吸引专业人才方面有着较大劣势。这导致对一些专业要求高、收益大,但同时风险也大的业务难以开展。受技术落后的影响,银行卡和贴现方面的业务也无法办理。此外,大部分村镇银行没有加入大小额支付清算系统和账户管理系统,无法办理异地资金往来等业务,使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二、对策建议
    1、建立针对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评级机制。形成市场激励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农村金融机构声誉激励制度的建立,通过放宽监管评级结果的运用范围,逐步公开评级结果,实现监管评级结果与市场机制的高效联动,增强评级等级较高的农信社的正面市场声誉激励,对评级等级较差的农信社给予负面的声誉压力,从而激励农信社努力改善自身评级状况,实现其自利行为与监管当局监管目标一致的激励效果,保障农村金融体系的稳健发展。监管当局的介入对于增强农信社改善风险等级的积极性有巨大的作用。因此,监管局应结合市场情况,制定《农信社监管评级工作奖惩条例》,通过制定明晰的监管评级机构奖惩指引,在市场准入、业务扩张、管理人员升迁等农信社管理方面,对高等级或者等级有较大改善的农信社给予更多更大的机会和扶持政策作为奖励;否则提高门槛和限制性条件以作惩罚。
    2、灵活调整存款准备金率。目前,村镇银行执行的存款准备金率等同于农村信用社。在资金实力、贷款规模、从业人员业务熟练程度和对农村地区的了解熟悉程度上,村镇银行远远不能与农村信用社相比,但在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上,村镇银行一样的不遗余力,并且是惟一能做到,将吸收的存款100%用于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金融机构。建议人民银行对存贷比例较高、支农比例较大、资产质量优良的村镇银行实行差额准备金管理,适当调低存款准备金率,扩充生息资金规模。

    3、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村镇银行服务的对象基本上是处于成长期的小微企业、农村种养殖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弱势产业群体,一无实在的资本金,二无规范的财务报表,三无有效的抵押物。地方融资性担保机构要么不愿意介入,要么介入后提高融资成本,加重了贷款人负担。村镇银行既想投入,又想保证资金安全,左右为难。建议地方政府、或与村镇银行实行对接的乡镇政府,将少部分土地承包、出让款以担保发展基金的形式存入村镇银行,村镇银行再以1∶5或更高的比例进行放大,挑选信誉好、发展前景可观的企业和农户给予充足的信贷支持。对已对接的乡镇,还可实行对口支持该镇的企业和农户。
    4、适度调整贷款规模。村镇银行要稳健快速发展,就必须扩大资产业务规模。目前,贷款规模由人民银行控制,每季下达指导性计划。对突破计划的,人民银行将采取约见谈话等手段进行管理和约束。对于全部贷款用于县域、大部分贷款用于“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村镇银行来讲,建议人民银行在贷款规模控制上适当给予放宽。
    5、加强外部发展环境建设。村镇银行目前还属于新生事物,社会认知度低。建议政府和监管部门要协助村镇银行做好宣传,改变公众认为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农村基金会”的误解,利用积极有效的形式为村镇银行“正名”,让社会各界了解村镇银行的性质、经营原则和目的,提高社会特别是农村地区广大农户、小微企业对村镇银行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政府还要在税收政策上对还处于初级阶段的村镇银行给予大力支持,建议对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实行“三免两减半”(即前3年免、后2年减半)的税收优惠,支持村镇银行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