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一、调研背景
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是衡量农村金融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2004年以来,连续7个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加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重要政策要求。目前决策层正加大力度发展小型金融机构,这显然会不同程度地增加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但是目前全国农村金融服务并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储蓄、信贷、结算仍是当前农民最需要但没有得到满足的金融服务。
当前农村金融服务存在四大问题:一是农户贷款提供者十分集中。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农业银行获得贷款的农户数,占全国获得贷款农户的比例高达98.7%;二是人均贷款水平差距仍然很大。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的人均贷款额在7700元左右,而城市的人均贷款额为3.5万元;三是农村地区金融市场竞争不充分。有8901个乡镇只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零金融机构乡镇仍有2868个;四是金融资源区域配置不平衡。东中西部区域间以及区域内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差距较大。可见,贷款服务仍是相对短缺的主要金融服务品种。
湖北作为中部农业大省和农村金融大省,农村金融服务的整体情况不容乐观。2007年以来,在全国农村金融大力改革的背景下,湖北农村金融领域的改革步伐逐步加快,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地域差异等原因,各地农村金融服务的水平仍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现象,尤其是贷款服务成为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面临的瓶颈。
二、基本情况
湖北省金融服务大体情况:一是金融机构覆盖密度在近几年没有增加,基本上停留在原有水平,存在供给不充分的潜在问题;二是人均贷款水平有所增加,存款增幅大大高于贷款增幅,这反映出农村金融机构与储户之间存在一种单向的单边交易;三是从“人均储蓄存款”指标上看,从2006年到2009年,人均储蓄存款从0.47万元增加到0.71万元。
湖北省农村金融服务情况:一是机构网点数。目前全省共有农村银行网点2900家;二是支付结算便利化方面,全省具有小额现金存取和转账功能的转账电话为平均每村3户,ATM乡镇覆盖面为87%,POS机刷卡消费乡镇覆盖面为79%;三是全省参与农业期货的农村经济组织有379个,信用乡镇占比为72%。自2007年以来,湖北陆续新成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有有三类: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目前,这些金融机构绝大部分处于较正常的运行状态。
三、主要结论
第一,生产经营或者扩大经营规模的贷款服务仍将是未来农村金融服务的重点。从调研样本看,经营规模大的专业户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而对“温饱性”农户,重点是如何创造条件,刺激其金融服务需求。
第二,在金融服务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农户的福利损失是较大的。从本调研样本的测算结果来看,农户每100元资金缺口将导致21.29元的福利损失,这大大制约了农户收入的增加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此外,就借贷服务而言,小额信贷的可得性对高收入农户福利的改善最明显。
第三,农户的基本金融服务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从随州的调研样本看,农户当前对金融服务的诉求仍然是基本的存贷,而存贷服务中突出的问题是贷款期限和额度。由此可见,湖北省未来农村金融服务的提升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四、对策建议
1、建立多层次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国际发展经验和实践已经证明,完整的金融服务体系必须是包容的、普惠的,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关键在于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比较典型的如农村小额信贷,从而建立起惠及所有人、包括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如在当前农村金融体制加大改革力度的政策背景下,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和规范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充分利用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
2、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必须与其它改革同步进行。建立和完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应配套措施才能得以顺利进行。湖北省农村金融服务要走出当前困境,必须在关注金融服务供给的同时,加强其它配套政策的改革与创新。主要包括:重视农户技能培训,刺激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通过各种层次合作体系的建设,推动农户信用合作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与创新,克服农户的市场弱势等。
3、进一步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结合农村实际,延伸农村金融服务窗口,创造性地解决金融机构的布局问题。如可以将小额汇兑、小额现金存取等业务服务窗口延伸到村组;在有条件的地方,合理布局ATM机和POS机,改善银行卡在农村地区的受理条件,让农户能方便使用金融服务。此外,还可以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创建“流动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农户的金融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