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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2014-09-15 00: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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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社会工作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而在我国和我省起步的时间不长。如何加快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人才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

    一、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现状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我们对鄂州市的调查,到目前为止,鄂州市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9个领域共有社会工作者2610名,主要分布在三类工作岗位中:一是市级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以及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二是镇(街道)社会管理部门及机构,三是村级(社区)公益性、慈善性社会团体、服务机构。近年来,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上处于“非专业化”或“半专业化”状态,基础比较薄弱,仍处于起步阶段,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和困难。

    1、职业化程度不高。按照国际发达地区的标准,职业社工占总人口的比例一般为2‰-5‰。以鄂州为例,全市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有2610人,其占总人口的比例远低于国际水平,而且目前我省还暂无社工职业化的标准。在现有从业人员中,社工大多以行政干部或准行政干部的身份出现,与服务对象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不是一种专门助人的职业。

    2、专业化程度不高。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职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从业人员的政治素养、道德水准和专业能力都有较高的要求。在鄂州市2610名从业者中,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215人,占总数的46.55%;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83名,只占总数的3.18%;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教育的人员占到96%以上;婚姻家庭服务、慈善事业、老人服务、公共卫生等领域目前都还没有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

    3、工资待遇不高。在国外,专业社工的工资收入同医生、律师等一样,属于“中产阶层”水平。而我省各地从业人员工资较低、待遇较差。例如,鄂州市社区工作人员人均年收入不到10000元,乡镇福利院工作人员人均年收入不到5000元,与2007年鄂州市职工平均年收入14092元相比,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4、社会公信度不高。我省社会工作由于起步时间不长,专业社会工作者不多,除传统的民政工作外,现在开展的一些专业社会工作局限于某些传统工作方面,而对于社会生活中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如失业、生活安全感、社会秩序等问题的介入还相当不足,限制了社会工作介入社会问题的力度和影响范围,加之一些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水平有限,从而导致社会公信度不高。

    二、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与发达地区比较存在着一些差距,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障碍;既有体制机制的原因,也有社会环境的影响,但主要还是发展中的问题。原因主要有:

    1、社会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管理涉及党群、民政等数十个部门,行政分割特点比较明显,“活动”空间往往受到“单位”的条块分割。同时,行政、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相对滞后,面上缺少牵头抓总部门来统筹协调。再则,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机制还有待健全,扶持发展民办社会服务机构的政策还不完善。

    2、社会工作理念和意识不够普及。大多数人对社会工作的理解还局限于传统的民政模式,没有将社会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一个重大领域来对待,加上社工自身作用发挥不够明显以及相关的社会宣传不够,导致公众缺少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意识,对社会工作人才的认知率偏低。

    3、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不够完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认定标准比较单一,社会工作师执业资格制度还没有建立,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政策还没有制定出台。社会工作人员的职业规范、职业资格证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不健全,社工缺少足够的职业发展空间。

    三、加强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要把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摆上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总体规划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积极推进。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增补民政、卫生等社会工作部门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综合协调,人事、民政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司法、卫生等组织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民政部门的职能,充实人员力量,明确民政部门是推进和协调社会工作具体行政行为的职能机构。

    2、健全职业体系,完善评价机制。实行社会工作职业准入制度。所有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对有专业背景的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以及长期从事社会工作、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可通过免试或部分科目免试的方式获得上岗证书。对新入岗人员,应尽量录取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以改善目前社工队伍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

    3、开发社工岗位,积极吸纳人才。大力开发与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坚持“成熟一批、设置一批”的原则,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可以先行在各级各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社会人才集中领域,在社区(包括乡镇、街道、社区),在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社会服务等四类机构中设置社工岗位,吸纳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发展。

    4、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针对目前实际从事社会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实际,实施社会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社会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用3-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轮训工作,使其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技术和方法,提高在职人员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

    5、加强激励保障,激发人才活力。制定社会工作者职业薪酬标准,把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范畴,建立一套相对科学合理、社会机构和组织之间相对统一的社工行业薪酬体系。采取学历、资历、岗位等多种指标相结合的方案,设置多层次、多类型的社工职业成长阶梯。对于社会组织内部的社工,可以确定“以岗定薪、以绩定奖、按劳取酬”的指导性方案。

    6、加大资金投入,提供有力保障。强劲的公共财政支持,是促进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健康有序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等体系建设,加大财政向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建立专项投资扶持政策,对带有公益性、福利性甚至是纯社会公益性、福利性的项目,采取专项投资的政策予以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