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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汉江湖北段水资源保护的建议

2014-09-15 00: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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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襄阳市委员会

    汉江是长江中下游水系的第一大支流,在湖北境内全长878公里,流域面积6.25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1/3),涵盖十堰市、神农架林区、襄阳市、荆门市、潜江市、天门市、仙桃市、孝感市、武汉市等10市38个县(市、区),这个区域内工农业生产发达,是我省社会发展重要的经济轴心和生态命脉所在。在我省实施的“两圈一带”发展战略中,“两圈”更是各有5个市分布在汉江流域。因此,做好该区域的流域环境管理,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废水、城市生活污水、大气污染、工业及城市生活垃圾对汉江水环境带来相当程度的破坏,汉江承载着越来越大的环境压力。2014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将正式调水,汉江过境客水将常年减少26%以上,江水自净能力大幅降低,届时中下游地区的环境生态状况令人担忧。虽然近些年,我省启动了多项资源恢复与生态补偿项目,但保护好汉江流域水环境,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长期性工程,应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才能确保沿线工农业生产与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为此建议:

    1、完善环保目标责任制,严格责任考核。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面广,任务重,必须实行严格的环保目标责任制,强化责任考核。每年省政府应制订《汉江湖北段水环境治理年度行动目标》,将水环境保护的工作目标全面分解到相应市和相关部门,明确责、权、利,年终进行细致的专项考核。同时,环境目标责任制要紧密与环境考核奖惩制有机结合,从而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的综合整治管理体制,建立制订规划、分解落实、监督检查、考核评比的运行机制,实现环保责任的目标化、定量化、制度化管理。
    2、建立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环境监管。我省要通过进一步完善汉江流域环境信息网络、例行监测、水质自动监测、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与常规监督性监测等管理系统的运作,最大限度地优化和整合各类环境信息资源,实现资源共享,进而达到环境预警的目的,为环境管理提供真实、客观和准确的数据支撑。同时应继续加大水环境监管制度执行力度,提高流域内新建项目的准入要求,强制所有工业建设项目切实做好“三同时”工作,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水环境增量,强化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实现建设项目取水及排污入河审批和控制的系统管理。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管治理,对违规企业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实行污染事故的责任倒查制。建立综合管理体系,运用“限批”、“信贷控制”等多种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建立统一管理机构,实现上下游联防联控。建议省政府成立湖北汉江流域管理机构,统一为全流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制订开发利用保护的政策,形成流域环境保护上下游联动机制,协调解决跨地域水环境污染问题,实现全流域的和谐发展。对于跨省域水体污染,如唐白河污染问题,要积极争取国家层面干预。解决流域性水资源保护的根本出路在于加强流域立法,只有通过建立更高层面的《汉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法》,以确立流域管理机构法律地位、建立与健全流域补偿机制、完善流域联合治污机制及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等方面的建设,进而规范全流域的开发利用行为,彻底根治跨区域的水资源污染问题。
    4、实行流域全面综合规划、按区域分阶段实施制度。流域水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全面综合的生态环境整治规划,才能取得更为长远持久的效果。建议由省政府牵头,委托第三方权威科研机构开展汉江梯级开发和南水北调取水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和流域环境损失情况等新问题的研究,为争取国家生态补偿与制定湖北省新形势下的《汉江流域湖北段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提供准确数据基础。《整治规划》要通盘考虑环境、社会、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以环境负面影响的最小代价换取水资源综合利用效果和效益的最大化。规划要把握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注重标本兼治,按区域、分步骤地制订相应5年期到10年期甚至更长远的规划目标,分阶段实施,避免重复建设和整治的短期行为,防止各行其是。
    5、探索生态补偿机制,降低综治成本。建议省政府,从点到面、先易后难,从责权利比较明确、标准比较统一、操作性较强的方面入手,有步骤、有重点推进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一是通过正在实施的生态家园建设、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等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以控制农村面源污染。二是积极争取中下游区域国家南水北调生态补偿。参照丹江口库区的做法,争取将汉江中下游作为国家生态补偿试点地区,对中线调水带来的生态损失、城镇用水、农业提灌运行费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费用等进行补偿。三是将生态补偿的额度与水环境保护的效果挂钩,体现生态补偿机制的公平性、合理性。此外,在加大公共财政对生态补偿投入力度的同时,也要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参与,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拓宽生态补偿市场化、社会化运作路子,将补偿重心逐渐由“输血型”转变为“造血型”。
    6、改革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运行模式。汉江流域内的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点多面广,治理成本很高,政府统包统揽是不切实际的。建议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创新汉江水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一是通过环境治污项目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稳步推进,避免人为增大收运和处理成本。二是建立多元化的污染治理投入机制。三是对建成的治污项目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四是建立必要的运营监督机制。五是初步实行沿线居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片区处理工作机制,提高回收利用率,减少固废垃圾对水环境污染。
    7、建立广泛参与和监督机制,营造良好氛围。流域水环境是一种公共资源,与流域内的每个人悉悉相关,需要鼓励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其中,运用多种手段,采取多种形式,逐渐形成流域内人人参与、共同监督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