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湖北省委员会
湖北是水运大省,具有得水独厚的水运优势,长江、汉江、江汉运河是国家高等级航道。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及武汉航运中心的建设,对水运的依存度将进一步增强,为此,抓紧机遇,振兴长江航运业,带动湖北区域经济加快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一、制约湖北水运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1、以高等级航道网为基础的现代化航道体系尚未形成。我省千吨级以上航道为1091公里,但境内长江武汉以下常年仅能通行3000吨级船舶,武汉至宜昌段仅能通行1000-2000吨级船舶,且三峡枢纽船闸通过能力不足;汉江仅河口至蔡甸段可通行1000吨级船舶,蔡甸至天门岳口段只能通行500吨级船舶,岳口至襄樊段只能通行300吨级船舶,境内规划的长江-江汉运河-汉江1000吨级、汉江-汉北河-汉江500吨级“两环”高等级航道网尚未形成;江汉平原骨干航道网80%以上的航道未达到规划标准;通航水域中,碍航闸坝多,“枯水断航”、“洪水禁航”给航运带来不确定性,难以组织经济、高效的干支直达运输。
2、以依托水路运输为中心的沿江产业布局尚未形成。据统计分析,我省长江、汉江沿线钢铁、汽车、建材、化工等产业具有大运量、大吞吐量、大进大出的资源优势,90%的煤炭和85%以上的石油等大宗货物运输需要水运来保障。但沿江工业布局中原材料能源型基地没有形成规模,货源不集中,推进水运可持续发展的物流没有真正形成,使得目前全省仅有17%的煤炭和58%的石油经由水路运输,全省水路完成货物周转量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比重仅占38%,低于江苏(64.9%)、重庆(54.9%)等省市。
3、以集装箱为核心的现代化港口集疏运系统尚未形成。全省港口数量(51个)在全国名列前茅,但港口结构性矛盾突出,特别是武汉港的专业化泊位明显不足,集装箱吞吐能力不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大部分港口机械化程度低,集疏运系统不完善,辐射能力弱。全省有973家港口企业,年吞吐量完成1000万吨以上的港口企业仅武汉港务集团1家。
4、以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为标志的现代化船舶运力系统尚未形成。全省跨省运输船舶中,传统的干散货船占船舶总吨的78.1%;专业化船舶、特种运输船舶所占比重明显偏低,客滚船、冷藏货物船、特种货物船几乎是空白,全省集装箱、煤炭、矿石、石油化工、汽车滚装等专业化运输体系尚未形成。全省水路运输企业384家中,运力规模达到10万吨级的仅有3家,而且均为国内沿海运输企业,缺乏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地方龙头航运企业。
二、振兴长江航运、带动湖北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建议
1、高度重视发展长江航运业,促进水资源综合利用。积极争取中央将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作用、振兴长江航运业作为国家重大工程,结合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以发展长江航运业为主要配套措施,将其纳入沿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建设“两型”社会和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更加注重发展长江航运业,促进长江流域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2、实施沿江综合开发,完善沿江产业布局。长江水运发展是一个大的系统工程,而产业空间布局是经济建设中具有长远性和全局性的战略问题。为进一步合理配置空间资源,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沿江开发水平,提高沿江开发规划的操作性、约束力,促进我省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应进一步深化对水运的认识,充分认识资源的不可再生性,提高岸线资源的利用效率,预留未来产业发展空间,合理制定沿江开发规划,使港口体系功能合理分工;以市场为导向,在生产组织区域化、地区经济专业化的基础上,按照各地自然、经济、社会诸要素组合的不同特点,统筹考虑省内沿江产业布局,引导省内的主导产业沿长江、汉江等骨干航道进行布局,大力开发临港工业带,建设一大批临港工业区,促进地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曾经洪灾严重的荆州市,在三峡工程防洪功能发挥后,应考虑加大其沿江经济、临港工业的开发开放力度。
3、进一步加大航道整治建设力度,改善通航条件。一是力争提前实现“畅中游”的航道整治目标。长江航运要发挥大运量、长距离的比较优势,航道尺度要尽可能由上至下梯级衔接,为此,省政府应协调加快长江中游航道整治,解决长江中游瓶颈河段通航问题,使长江黄金水道主通道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二是加大地方投入,加快湖北省内支流航道治理。目前由于航道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不足,支流航道等级不高,常年通航时间偏少,制约了境内资源的开发与外运。航道属于公益性设施,应由政府来建设,可参照其他省市建设航道的政策经验,由省财政设立内河航道建设专项资金,用于省内支流航道建设,逐步建成以长江、汉江为骨干,连通清江和江汉平原,干支相通、通江达海的省内航道网络。
4、加强港口、船舶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建设、调整结构、拓展功能、整合资源,突出主要港口在长江水运中的骨干地位,形成主要港口、地区重要港口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明确的长江港口体系。运输船舶应以标准化、大型化为目标,大力建设技术性能明显提高、环保和防污染能力明显增强的船舶,逐步淘汰船型差、吨位小、性能差的船舶。应加大对港口和疏港公路建设的投资力度,增加省级财政安排的长江港口建设专项资金或者采取“以政支水、以路补水”的政策支持;加大对新建、改建船舶融资方面的政策倾斜,以促进我省运输船舶朝标准化、大型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5、加快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搜救能力建设。水运是个风险型行业,我省又是“千湖之省”,水路交通安全监管点多面广,确保人民安全出行和加快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任务非常重,我省水路交通安全监管目前还采用的是“人盯人”原始方式。建议按照“快速反应、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统一指挥”的原则,加快我省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和搜救能力体系建设,提高人命救助的专业保障能力。
6、加强政府各部门的协调力度。港航建设涉及到水利、环保、城建、公安、电力等诸多部门,存在收费多、审批多、手续多等政策瓶颈,增加了成本,省政府应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各涉水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实行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和成员单位部门联系会议制度,以协调解决港航建设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建议相关部门简化审批手续和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积极支撑港航项目加快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