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湖北省委员会
一、湖北发展低碳经济的紧迫性和基础条件
在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后,湖北省被确立为首批低碳试点省之一,这给推进湖北经济发展带来了重要的契机。
(一)湖北省发展低碳经济的紧迫性
1、经济发展面临着能源约束、能源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湖北缺煤、少油、乏气的现状决定了发展经济所需大量能源产品主要由外省调入,虽然水电资源相对较为丰富,但电力的支配权归于国家电网,电力资源由国家统一调配,因此形成了湖北省能源对外依存度高的局面。湖北能源消费以煤炭为主,煤炭在全省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比例高达70%左右,且随着经济的增长煤炭消费总量仍在不断增加。
2、面临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湖北偏重的产业结构决定了对能源资源的大量需求,伴随着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温室气体的排放也是不容忽视的。2008年,规模以上重工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75.1%。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等6大高耗能行业完成的总产值占湖北省规模以上工业当年总产值的37.6%,而能源消费共计5264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的82.5%。
3、当前的环境状况不容乐观。经济的快速增长所伴生的生产生活废弃物已将部分城镇变得满目疮痍,在有限的环境容量里,污染物的急剧增加使更多地方的生态环境正在逐步恶化。在能源和原材料方面,由于湖北产业结构过重,特别是由于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推进不够,湖北重工业产品能耗普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8年,湖北万元GDP能耗为1.5吨标准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8%。2009年,全省能源消耗总量为1.59亿吨标准煤,占全国消费总量的4.3%,而生产总值只占全国的3.8%。2010年上半年,在纳入统计监测的65项工业产品单耗指标中,我省仍有38项产品即58.5%的产品的单耗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湖北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和条件
1、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的建设。低碳经济强调的能源结构调整和能效的提高,与湖北省近年来的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具有政策上的一致性。国家批准武汉城市圈为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赋予了湖北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方面先行先试的权力,使得湖北具有创建低碳经济示范区的先决条件。此外,“十一五”以来,湖北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2、高新技术的发展。高新技术的发展已出现端倪。湖北具备发展风能、核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的优势。目前风能和生物质能已形成了产业基础。东湖高新区,是继中关村之后第二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该区已形成了以光电子信息为主导,生物、新能源、环保、消费类电子等产业为支柱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光电子信息、生物、消费电子、环保等已成为总收入过百亿、数百亿的产业。作为湖北低碳技术产业的龙头,武汉凯迪电力和东湖高新,已形成了以脱硫、生物发电、生物柴油、环保工程为核心的产业链。
3、丰富的科教资源和人才聚集地。湖北省聚集了一大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具备研发、实施低碳经济的人才基础。与全国比较,湖北省普通高校数(含独立学院)居全国第4位,研究生在校生规模居全国第3位,本专科生在校生规模居全国第5位,高教大省优势明显。湖北各类国家级科技基地、平台拥有量在全国排名中处于前三位,形成了比较完善的高水平创新平台体系,为顺利开展高水平的科研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湖北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建议
1、构建能源信息监测数据中心。湖北传统产业、重化工业比重大的现实,决定了要发展低碳经济就必须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降低单位产值能耗水平。组织有关力量,建立起能源信息监测数据中心,搭建能源信息搜索平台,掌握工业、农业、交通、建筑、政府办公及居民消费等各行各业的能源消耗信息,对这些信息及时监控和发布。
2、改造传统高碳产业,使之低碳化。湖北应发展具有低碳特征的产业,建立限制高碳产业的市场准入机制。所谓低碳产业是指能源利用效率高、排放低、污染少的产业及应用前景广的新能源产业等。给低碳产业提供用地、财税、信贷等政策上的支持。充分利用湖北便利的交通条件,以及基础产业的优势,积极发展低碳的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绿色农业的产业聚集地,走低碳化的工业道路。
3、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构建低碳产业体系。低碳经济的实质是通过提高能源效率和构建清洁能源结构来降低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基于湖北省能源资源匮乏、以及产业结构“偏重”的现实,能源结构的调整要从传统产业开始,淘汰落后产能和高能耗的生产技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利用低碳排放的化石能源,转变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与环保产业则是推动低碳经济发展的必然之路。城市群可以发挥武汉市在EET(新能源与环保技术)产业研发技术的优势和现有基础,突破性地发展以生物质能、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风力发电、节能装备、电力环保、水环保等为重点的EET产业。
4、加强绿色能源技术创新,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节能和提高能效技术,加大低碳产业关键技术投入与研发力度。包括淘汰高耗能的产业和生产工艺,在家用电器、照明设备、工业电动机和工业锅炉等领域进行技术改造,提高热的有效利用和提高能源转换效率。鼓励企业创建低碳经济技术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重点开展低碳经济技术攻关,加强对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技术研发。修正能源结构,加强低碳能源工程建设,着力推进大型核电、大型水电、大型风电基地和清洁煤电基地等,着力提高天然气、核电等优质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逐步降低煤炭终端消费比例,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避免和减少能源开发利用引起的环境污染,推进技术进步,促进能源效率的提高,加速发展天然气,适当发展核电,积极发展水电,深入开发风能、太阳能、水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5、推进低碳经济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碳交易改革,应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来促使企业减少碳排放;通过征收碳税,构建绿色财税体系。同时还要完善低碳政策支持体系,主要有完善产业结构的调整支持政策;完善新能源支持政策;完善循环经济支持政策等。
6、引导消费理念的转变。引导城乡居民转变消费观念,优化消费过程,积极创建低碳型消费模式。加强政府对企业和公众的引导,在不影响人民生活质量的前提下,鼓励消费领域节能和减少碳排放。推广碳排放标志认证。实行低碳标志认证制度有助于促进企业努力生产低排放型产品,也有助于引导消费者积极选购“低碳商品”,从而把温室气体的减排与商品销售的竞争挂起钩来,既能激发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也能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引导居民建立可持续消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