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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卫生网底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看病就医

2014-09-15 00: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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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民主党湖北省委员会

    中共十七大提出,推进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是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以县市人民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通常我们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统称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的网底。围绕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服务目标,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我们参政议政的重要内容,我们以恩施州为例,就农村卫生服务网网底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我们的思考和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村医疗设施陈旧、设备老化。仍有一部分农村卫生院的房屋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现已十分破旧,危房面积占院均业务用房面积三成以上。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的放射、B超、分析等设备购置时间长,设备档次低,老化严重,检查检测准确率不高。一批村卫生室基础设施条件差、服务落后。诊疗手段仍然是“老三件”(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与群众医疗需求不相适应。由于基础设施较差,住院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不足,有的乡镇卫生院仅能提供基本的门诊医疗服务。

    二是医疗卫生人才缺乏。乡镇卫生院存在闲杂人员偏多而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在卫生室工作的村医中取得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只占极少数,绝大多数村医没有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按国家卫生部的规定从2010年起将不能从事医疗执业。一方面,医学院应届毕业生不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另一方面业务骨干外流,技术人员进修或培训期满后外流的也较多。有的卫生院缺乏上岗人员,一些基本的手术也无人能做。医技力量不足,群众患病难以得到有效治疗。

    三是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不足。由于财政对卫生投入不足,乡镇卫生院主要靠向群众诊疗收费维持运行和发展,运营艰难,绝大多数负债经营,添置医疗设施设备基本不可能。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较低,在村一级,财政对乡村医生补贴偏低,由县市财政负担,难以落实。由于收入低,没有养老保险,有的村医把医疗卫生工作当副业,有的干脆转行或外出打工,村卫生室前景堪忧。

    二、几点建议
    1、加快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是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原则上一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根据服务人口严格核定岗位和人员,政府保证必要的投入,确保将乡镇卫生院建成非营利性的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同时,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内部改革,实行乡镇卫生院综合目标考核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大力推行全员聘用制,改革分配制度,使卫生院职工有相对稳定收入。二是加强村卫生室建设。按照“统筹兼顾、方便就医”的原则,合理布局村级卫生机构。坚持集体举办、个人承办、村医联办村级卫生室,积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村卫生室建设。继续完善、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的指导与监管作用,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综合服务水平。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所需的药品,全部由政府定价,集体招标,建立配送中心,统一配送,做到药真价实,让农民用上平价药、放心药。

    2、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一方面,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逐步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增长幅度,力争通过3—5年卫生支出达到同期财政支出的8%。另一方面,国家和省应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将农村卫生事业纳入政府保障范畴,重点保障农村预防保健、卫生监督、卫生院基础设施、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加快改变当前农村卫生发展滞后的状况。

    3、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人才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最重要因素。教育、人事、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要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培训规划,加快培养面向农村的公共卫生、中医中药、全科医学人才。制订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医学院本科以上毕业生和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建立城区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制度。要加快乡镇卫技人员结构调整,对非卫技人员严格控制比例并有计划清退,乡镇卫生院医生达不到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要转岗分流。同时,在核定编制前提下,政府应按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障政策,将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纳入当地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积极营造留人的条件和环境。对还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绝大部分乡村医生要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政策,制定措施,逐步解决。借鉴国家出台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法,探索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制度,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从而也有利于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农村卫生工作。

    4、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救助制度建设。要按照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的要求,根据财政实力,逐步提高合作医疗资金筹集标准,提高大病住院补偿标准,降低大病住院补偿起付线,扩大特殊病种范围,进一步减轻农民看大病的负担,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要大力提高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水平。民政部门要研究解决救助审批环节中存在的问题,改革救助审批手续,将事后救助改为事前和事中救助,逐步放宽救助条件,扩大大病救助病种,提高救助标准,多渠道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5、强化监管,遏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督促检查,加强医药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医疗收费价格和收费公开制度,下大力解决大处方、重复用药、重复检查等乱收费行为,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要实施医药分离,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补偿机制,切断医药企业与医疗机构及医生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对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过程中收受红包、回扣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行业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的看病就医环境,维护医药市场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