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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银行金融创新  鼎力助推武汉城市圈建设

2014-09-15 00: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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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烈文    委  员

    2008年,正值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的起步阶段,我们经受了上半年宏观经济控制从紧和下半年世界金融危机的巨大影响,2009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如何积极应对,化危机为机遇呢?我们的建议是:利用国家扩大投资、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系列重大政策和“两型社会”建设的“先试先行”权,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大胆先试,推进湖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两型社会”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如何重新整合架构发展我省金融业,激活潜能,更好地发挥金融的助推效应与支撑作用,保障“两型社会”建设所需金融服务?推进银行金融创新是解决这个问题的金钥匙。

    一、武汉城市圈银行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及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武汉城市圈金融机构日益增多,金融组织体系初步形成,金融吸纳与辐射能力增强,信贷资金总量与增量已具有相当规模。圈内现有管辖中部三省、行使央行职能的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有14家全国性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有3家政策性银行分行(办事处),有3家地方(区域)城市商业银行,有4家资产管理公司,有5家财务公司,还有省农信联社、村镇银行、外资银行分支机构和代表处,以及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相对齐全,此外还有多家金融机构全国性的后台服务中心。2008年12月16日我省首家贷款公司诞生。
 
    2007年末,武汉城市圈共有各类银行机构3359家,营业网点从业人员5.7万人,圈内银行机构实现利润112亿元;圈内金融机构存款余额7472.81亿元,同比增长17.6%,圈内存款占全省比重为67.4%,圈内金融机构贷款余额5438.37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8.5%,圈内贷款余额占全省比重为72.5%。主要金融指标呈逐年递增态势,圈内银行金融机构为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武汉已经是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金融中心,这是不争的事实。纵观国际,金融中心不一定设立在产业经济最发达最完备的大城市,但一定是在人流、物流、信息流、才智流、技术流高度交汇的城市,一定是在金融意识强金融环境良好的城市,一定是在企事业总部、科技研发中心高度聚集、写字楼林立的城市。我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形成了多元化、多层次的经济中心局面,我们没必要再去刻意把武汉打造邻近他省的金融核心,今后相当长一定时期武汉也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但只要我们埋头搞好“两型社会”建设,一个更大区域、功能更完备的金融中心将会在不经意间自然形成。当前,我们更多的是需要激活辖内银行金融机构潜能,创新银行金融体制机制,使其倍增地助推经济发展。

    尽管2008年圈内银行金融体制机制在某些方面已取得实质性突破,但是按“两型社会”建设需求,银行现行机制体制还很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圈内银行分属不同地区(甚至不同国家)的总行,面临的条条块块障碍多,协同难度大,限制了整体功能提升与发挥。
    2、各家银行比较优势没有充分发挥,业务品种和客户对象趋同,集中于大城市、大企业、大项目。针对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创新企业提供的金融产品有限,县域金融服务还十分脆弱。
    3、圈内银行急需一个规范的票据交易、金融资产转让、资金交易等方面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中小银行与大银行发展定位互补性差,相互间业务合作欠缺,银团贷款难开展。
    4、金融产品难满足经济发展需求,金融产品创新激励机制没有建立。已试点多年的比较成熟的融资产品推广缓慢。银行贷款利率、手续费、财务顾问费等很不透明,既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又增加了授信风险。尽管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量大幅增加,但中小企业、县域经济发展所需资金仍难得到较好的满足,贷款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5、金融服务科技平台分散、滞后。金融信息难满足银行金融发展需求,银行与税务、工商、环保、政法、海关等政府部门重要信息难及时获得。
    6、金融监管过于拘泥现行政策制度,低效、滞后、过度监管检查现象时有发生。引导性、超前性金融风险监管还需加强。
   
    此外,为企业融资服务的担保公司实力不强,发展不够,规范管理更不够;为银企合作服务的中介机构缺乏规范的行业管理,行业间利益矛盾突出,灰色地带过多,影响融资时效,增大融资成本;保护金融健康运行的法制环境需大力改进。

    二、当前创新金融体制机制应着重突破的几个方面
    围绕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创新银行金融体制机制,必须以中共十七大和200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突破体制机制阻碍,重新整合武汉城市圈金融资源,推进圈内金融一体化建设,安全高效地助推“两型社会”建设。为此,建议在以下几方面推进金融体制机制创新:

    1、在辖内银行引导、协调方面要突破。政府不干预银行的经营管理,但必须对银行发展方向进行积极引导。省政府应主动协调处理好与地方银行、银行总行三者之间的沟通联系,既要引导银行围绕“两型社会”建设服务,又要为银行发展保驾护航。
    2、在银行金融服务功能方面要突破。我们的市场容量近期不可能增加更多的金融机构和金融网点,但“两型社会”建设需要银行金融提供倍增的服务,突破银行服务功能是焦点。要打破银行金融业分业经营模式,允许圈内银行从事投资、保险、证券、租赁、担保等多种形式的混业经营。
    3、在银行金融机构竞争协作、审批权限流程方面突破。银行间在贷款、投资、票据、担保、保险、证券、贷款转让等方面一旦广泛合作,银行实际授信能力将产生裂变式的倍增。要进一步调整银行授信审批流程、授信审批权限,更好地适应圈内经济发展实际需求。银行要围绕圈内企业实际开展授信业务、控制风险、银行监管,而不能让企业发展需求受银行制度约束。
    4、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要突破。各银行要创品牌金融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金融管理部门要组织专家研发产品的创新与监管;政府部门要收集整理经济实体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信息。要创新保险产品,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创新保险与信贷结合的金融服务新模式。近期要重点研究大项目启动、中小企业融资与担保、“三农”融资贷款方面的金融产品创新,努力破解为大项目、大企业、集群龙头企业上下游服务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5、在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方面要突破。金融中心辐射、吸纳能力,与其科技服务平台息息相关,甚至可说,科技服务平台功能决定了金融中心的辐射半径,必须高起点地整合打造金融科技服务平台。
    6、在金融监管、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要突破。银行金融创新,离不开金融监管的支持,要探索负责任的、积极有效的监管模式;加强法制建设和政策扶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绝不应出现因怕出事而限制金融创新和推广的现象。

    三、推进银行金融创新的几点建议
    推进银行金融创新,必须精心组织,多部门联动,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为此建议政府部门:
    1、扎实做好圈内银行金融业引导与协调工作。若重新协调好圈内银行金融机构,激活潜能,助推经济发展作用必将倍增。武汉城市圈报请国务院批准的有关金融创新方面的方案还需具体化。金融创新离不开省委、省政府的精心领导,离不开各银行总行的支持,离不开本地银行的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加强领导对于推进城市圈金融创新十分重要。
    2、引进银行金融人才,充实省政府金融办的工作职能。发挥好政府金融办监控、研究、参谋、协调、督办作用。当前要做好银行上下协调与督促工作,理顺仙桃、潜江、天门三市“武汉城市圈内同城”银行、保险、证券网点的直管问题。
    3、搭建银企合作崭新平台。管理好圈内牵头的投资公司,严格按市场化运作;激活民间资本,鼓励发展各类产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搞好圈内产权市场建设,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整合政府部门出资的担保公司,吸纳民间资本,壮大充实担保资本金。发展好、规范好资信评估公司、担保公司、物业评估公司,以及为金融提供专门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
    4、进一步建立完善圈内信用体系建设、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击逃债废债行为,保护银行债权。

    同时,建议央行、金融监管部门、商业银行:
    1、高起点整合金融科技平台,提升武汉城市圈内同城信贷市场、票据市场、支付结算系统、金融信息服务系统服务功能。
    2、建立武汉城市圈金融专家库,对圈内金融体制机制、金融产品创新、推广与监管工作开展集中研究。
    3、创新金融监管制度,把好金融准入关,建立新型的金融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4、发挥自身优势,合规经营,公平竞争,相互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壮大资金实力,围绕“两型社会”建设积极创新和开展业务营销,共同助推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
    5、积极争取总行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贷款支持。争取总行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客户后台服务中心设立在武汉。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授信风险专家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