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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我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2014-09-15 00: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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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妇女联合会

    家政服务业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迅速崛起的新兴行业,目前产业虽小,却与千家万户的生活息息相关,并且对于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就业再就业、转移农村劳动力、加快城镇化建设、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积极的作用。最近,省妇联联合有关部门对我省家政服务业发展状况进行了调研,发现我省家政服务业的社会需求扩大与发展滞后的矛盾比较突出,必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规范管理,促进我省家政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使小产业发挥大作用。

    一、我省家政服务业发展现状
    1、家政服务市场不断扩大,服务需求和档次不断提升,但供需失衡现象较为突出。据对我省城市住户的抽样调查,有一成以上的住户目前正在聘用家政服务员,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住户表示需要聘请家政服务员。家政服务的内容由传统的保洁、做饭、接送孩子、陪护老弱病残、育婴等家务劳动向电脑操作、家庭教育和财务管理等全能型方向发展。随着经济外向度的提高,对涉外型保姆的需求逐步增多。但各地普遍存在“保姆荒”现象,很多家政服务公司处于“等米下锅”状况,家政服务人员“供不应求”。

    2、家政服务公司发展较为迅速,但整体规模较小,规范化、市场化和专业化程度不高。我省家政服务企业呈现较快发展态势,家政服务公司和家政从业人员的数量、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均有一定幅度增长。现有的家政服务从业机构只有省妇联扶持的“花木兰”家政服务公司和武汉市妇联牵头成立的武汉巾帼家政服务联盟等规模稍大,被调查的家政企业平均年营业收入只有6.4万元,资产总额3.75万元,年利润仅0.6万元。超过六成的机构只从事简单的中介服务,大量的是未进行工商、税务、职介许可登记,而从事家政服务的非正规机构。整个市场无序竞争,秩序混乱。

    3、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全面推进家政服务业发展,但尚缺乏有效的政策和监管手段。从1998年开始,各级妇联以帮助广大城镇下岗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为目的,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开展“巾帼家政服务行动”,在全省建立了相对稳定的巾帼家政服务中心108个、服务站266个、服务队403个、服务点542个,成为家政服务市场上的中坚力量。从2004年开始,各级妇联以转移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为目的,与劳动部门联合实施“万名巾帼家政服务员培训工程”。妇联作为群团组织,没有行业管理职能,培训工作也未能享受补贴政策,开展家政服务工作只是基于家政服务业与妇女的天然联系而主动介入,对家政服务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扶持家政服务机构和引导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进行,缺乏约束力,对于规范市场、行业监管作用有限。

    4、家政服务业成为促进城乡妇女创业就业的有效渠道,但从业人员普遍收入不高,权益保障缺失。由于家政服务行业门槛低,成为吸纳技能单一、年龄偏大的下岗女工创业再就业和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的主渠道。在被调查的800名家政从业人员中,女性占86.3%,近半数人月收入在600元以下,绝大多数没有与家政公司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近半数没有参加任何社会保险。一旦发生风险或意外,家政公司、雇主和从业人员三方就很容易产生矛盾和纠纷,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二、制约我省家政行业发展的障碍因素分析
    1、行业管理落后,导致家政市场呈无序状态。目前,我省家政服务业没有明确的政府主管部门,服务、扶持、监管乏力;尚未建立有利于规范管理、行业自律的协会组织或统一的联盟组织,没有统一规范的行规、统一的服务标准和明确的市场指导价格,行业自律意识淡薄,诚信度低,经营不规范乃至恶性竞争较为普遍,严重制约着企业规模化经营,致使企业难以做大做强。

    2、社会保障缺失,导致行业抗风险能力脆弱。家政服务业是风险较大的行业。风险主要表现在:家政服务员与雇主的身份安全风险、健康安全风险,家政服务的培训质量风险,家政服务员职业行为中的过失所导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法律风险,家政公司的连带赔付风险等。由于政府缺乏对家政服务业规避风险的政策支持,商业保险公司不愿涉足,使得家政服务机构规避风险的渠道十分有限,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差。

    3、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滞后,导致行业整体素质低下。培训的主要问题是缺乏完备的提高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素质的教育培训服务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表现在:我省尚未建立培训服务体系,未被纳入劳动部门技能培训管理;尚未实行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的约束;市场供不应求,许多家政服务员只需略作培训甚至不培训就直接上岗。教育培训滞后,直接导致了从业人员素质和劳动技能的低下,进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和层次的提高、服务领域的扩大,从而陷入低培训、低质量、低收入的恶性循环。

    4、行业发展外部环境不优,导致家政市场供需失衡。家政服务业作为从传统“保姆”发展起来的新行业,其职业化尚未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加上收入低,从业经历不被劳动部门认可为正式工龄,合法权益无法用《劳动法》保障和规范,不少人宁愿在家“吃低保”,也不愿从事家政工作。家政市场供给不足,供求失衡。

    三、加快我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借鉴外省市的经验,结合我省的实际,我们对加快我省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家政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一是建立家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家政行业服务、协调、扶持和监管。针对目前政府管理职能缺失的问题,建议建立由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经委、发改委、财政、商务、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民政、宣传、妇联、工会等部门参加的家政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行业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强对家政市场的监管,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二是建立行业协会或统一联盟组织,强化行业自律。行业协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协调服务价格、监督服务质量、建立市场信息平台,畅通供需渠道。三是实施准入制度。家政服务员持证上岗,家政公司建立行业准入制和准入标准。对家政公司、家政员、用户三方的权益通过签订规范的合同予以约定。四是加强宣传引导,逐步形成正确成熟的消费观念。引导人们正确对待家政从业人员,尊重家政从业人员的劳动贡献,逐渐形成正确成熟的消费观念,创造全社会尊重、关心及支持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家政服务人员技能和素质。一是建立家政服务岗位培训体系。建议劳动部门将家政业岗位培训作为独立行业的岗位培训纳入其管理中。二是开展针对性和应用型培训。三是开展多层次培训。细分培训市场,进行高、中、低多层次家政服务培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复合型高级管家、涉外家政服务员培训,以满足不同档次的市场需要。建议在一些职业学院有选择性地增设家政服务专业,开展学历教育,以进一步提高培训的水平和质量。

    3、加强产业规划引导,扶持家政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一是加强产业规划引导。家政服务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发展前景的朝阳行业,建议各级政府加快制定家政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纳入服务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引导和推动家政服务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二是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建议制定相关支持鼓励政策,包括鼓励家政服务公司和中介机构纳入诚信管理的政策,鼓励从事家政服务业的就业补贴和保险费补贴政策,以及对家政服务岗位培训的补贴政策。对纳入诚信管理的家政中介机构和家政服务公司,给予一次性资金扶持,用于购买配置身份证鉴别设备,以及开通和使用信息系统网络等费用。对纳入诚信管理的家政中介机构和服务实体,成功推荐失业、农村劳动力的,政府出资购买中介服务成果。对家政服务公司从事家政服务业务所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地方财力部分,除按规定享受有关商贸型、服务型企业税费减免补贴政策外,三年内给予一定补贴。家政服务公司和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给予就业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家政服务公司吸纳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给予就业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对从业人员,参加家政服务员上岗、初级、中级或高级培训且鉴定合格者,给予培训费用补贴。对优质服务实行优质优价政策鼓励。三是树立行业典型,打造服务品牌。建议重点选择木兰花巾帼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一批规模较大、管理较为规范的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和促进全省家政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4、着力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稳定家政服务人员从业队伍。一是制定有关灵活就业的政策法规。一方面从签订雇佣双方规范合同入手,为就业者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另一方面建立“灵活就业”专项社会保险。二是倡导家政服务公司实行员工制管理。这种管理模式更有信誉保障,有利于保障家政服务人员和用户家庭双方的合法权益,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三是着力解决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建议政府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贴政策范围,解除获得补贴人员必须为持有下岗失业优惠证的身份限制,将所有家政从业人员纳入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养老保险补贴范畴,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推动家政服务向职业化方向迈进。四是探索商业保险进入家政服务领域。五是完善现行低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