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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城市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几点建议

2014-09-15 00: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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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明星    委员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发展由速度、数量型向数量、质量、结构、效益并重型转变,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也是突破农业环境与资源约束瓶颈、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途径。本文拟结合武汉城市圈农业发展实际,对如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问题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客观估价发展现状,正视存在五大问题
    自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的战略决策以来,武汉城市圈各城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发展现代农业,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力度,实施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使武汉城市圈农业生产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但是,长期以来,武汉城市圈农业发展走的是“高投入、高产出、重污染”的路子,这种发展方式虽然满足了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农产品需求,但也导致对农业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方式粗放。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低效、高耗、重污染的问题比较突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生产方式还没有建立起来。二是资源利用率低。耕地、化肥、农药、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农业资源利用率低、浪费较严重,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薄弱,耕地质量不高,设施化水平较低,土地产出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三是集约化经营程度低。农业仍以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资金、技术、土地等农业生产要素没能实现有效的优化组合,还没有完全形成专业化、区域化和社会化的发展格局。四是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农药、化肥过量使用,耕地质量下降,农业废弃物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利用,湖泊水体遭到破坏,农村人居环境较差。五是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不高。农民文化素质较低,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淡薄,对新知识、新技术接受能力差,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应用,农业科技投入相对不足、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科研与生产相对脱节等问题比较突出,等等。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还是思想解放不够、观念落后,突出表现在“三重三轻”:一是重产品生产轻加工流通。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从发达国家农产品价值实现过程看,加工、流通环节甚至比生产环节的作用更大。但受传统计划经济思维方式的影响,在我们从事农业工作的干部中,重产品生产轻加工、流通的倾向仍然比较普遍,造成农业内部各产业间人为脱节,农业比较效益低下。二是重数量增长轻质量品牌。受过去长期短缺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思维惯性影响,武汉城市圈农业发展还没能完全摆脱重数量增长、轻质量品牌的粗放增长模式,造成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脱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弱,难以适应当前农产品市场需求日益多样化、品牌化的发展趋势。三是重行政推动轻服务引导。受传统计划经济思维方式影响,当前我们许多干部仍然习惯于“为民做主”、替农民当家,工作上难以摆脱行政指令、计划安排等老一套,而对试点示范、服务引导等适应当前形势要求的工作方法还很不习惯,服务意识不强、手段不多、水平不高。

    二、明确发展路径,实现八大转变
    作为全省经济发展核心区域的武汉城市圈,目前已全面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的新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面对这一发展的新形势,要实现武汉城市圈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关键是要“走好八条道路、实现八个转变”。

    1、走创新农业发展理念之路,从传统粗放发展向科学和谐发展转变。坚持现代产业发展理念,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全局中去考虑,尽快从单纯就农业抓农业的圈子中解脱出来,跳出农业抓农业,用现代工业理念和现代市场经济理念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继续解放思想、创新观念,树立人本观、转变增长观、拓展产业观、更新安全观、深化改革观、强化开放观,始终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推动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和设施化、农业经营向产业化和一体化、农业服务向社会化和多元化、农村环境向循环化、生态化方向发展。

    2、走组织创新之路,从单一主体参与竞争向联合起来闯市场转变。在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等适应产业化要求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着力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积极推行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促进企业与农户的联合。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进一步强化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职能,扩大服务领域,改善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3、走规模化经营之路,从一家一户小规模经营向家庭农场经营转变。土地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趋势,没有土地规模经营,就没有现代农业发展。为此,政府要及时出台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及配套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要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为规模经营提供良好的条件。要建立土地中介服务机制、土地评估体系等制度,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不断在机制创新中完善土地流转。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要强化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用市场手段调节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快速健康发展。

    4、走转变农产品竞争方式之路,从有限市场经济向面向国内外市场发展商品生产转变。要按照产品优质化、布局区域化、生产集约化、经营产业化的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区域布局,通过发展精细农业、设施农业,推动板块经济从分散走向集中,从粗放走向集约,依靠建大基地、抓大龙头、搞大品牌,带动产品增值和农民增收。要发展农村中介服务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加在市场中博弈的砝码,鼓励和支持农民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组建多种形式的经纪人、中间商、专业合作组织。切实构建高效能农产品营销体系,尽快形成以消费需求为导向、基地建设为基础、标准化生产为抓手、品牌经营为核心、现代流通业态为载体、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发展格局。

    5、走拓展农业功能之路,从简单的食品保障功能向多功能转变。重视农业的劳动力吸纳功能,通过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特别是农产品加工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增加农民非农收入。增强农业的增收功能,最大限度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广泛开发利用各类农业资源,发展特色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拓展农业的观光休闲功能,瞄准近几年出现的城市居民开始走出城市、回归大自然的趋势,充分运用资本、基地、设施、文化和地理等优势,挖掘乡间风情特色,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办好“农家乐”,促进农旅产业结合,拓展农民增收收致富空间。

    6、走农业科技创新之路,从主要依靠传统技术向传统技术与现代技术相结合转变。以提高农业科研开发能力、农业技术推广能力、农民应用科技能力为重点,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积极运用农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科技水平。特别是要充分发挥中央在鄂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大学、省级大型科研单位科研力量雄厚的优势,围绕武汉城市圈农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加快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继续加大实用技术推广力度,提高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农药、新工艺等农业实用技术入户率、到田率;大力培养新型农民,有针对性地对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技能、经营管理和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农民增产增收致富的能力。

    7、走农产品质量安全之路,从主要重视农产品产量、效益向产量、质量和效益并重转变。牢牢把握农产品优质化的发展方向,强化农业品牌意识,建立一套与品牌农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办法,提高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在整个农产品中的比重。坚持“贯标”和“制标”相结合,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重点标准的制、修订,根据实际,没有标准的加快制定,不完善的尽快补充和修订。以板块基地、养殖小区、精养水面和龙头企业为重点,开展农业标准示范、推广、宣传和培训,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率先实行按照标准化生产。坚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相结合,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和保护,加强农业执法检查,严格投入品管理,进一步健全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产品质量监管制度。坚持行政推动和依法管理相结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8、走农业可持续发展之路,从资源消耗型生产方式向可持续发展转变。以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业,以节能、降耗、减排、治污和农业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保护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农业资源利用的高效化、农业生产的生态化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清洁化,促进生产良性循环和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结合。坚持以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为重点,切实转变农业资源利用方式,积极推进农田内循环、种养循环、生物链循环、农业外循环等“四大循环”,构建“两型社会”农业产业体系;坚持发展节约型农业,大力推广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时、节种、节粮、节能等为主的“八节”农业技术,构建“两型社会”农业资源节约体系。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推进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加强湿地保护,不断恢复农业自然生态;加强农业废弃物污染治理,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氨化饲用、固化成型、粉碎还田、入沼还田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人畜粪便无害化处理,重点抓好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快农村“一建三改”工作,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工程,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建设生态家园。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武汉市农业局局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