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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创业风险投资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2014-09-15 00:5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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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湖北省委员会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的行列。创新型国家建设,离不开技术创新和创业活动,也离不开风险投资的健康发展。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孵化器”,是知识经济的“发动机”。我国风险投资走过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2007年,我国风险投资总额比上年增加82.7%。具有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支持的近百家中国上市企业,融资总额达340.53亿美元,风险投资取得了突破性发展。

    创业风险投资不仅是一种融资渠道和管理模式,也是一项具有独特功能的制度。当前,我省要将科教资源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我省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战略意义表现在:

    1、风险投资是连接科技与经济的重要桥梁,要把我省丰富的科技资源转化为生产力、建设“创新湖北”,离不开风险投资。2006年我省在校普通高校学生总数居全国第3位,高等学校专任教师数量居全国第3位,每十万人拥有在校大学生人数居全国第5位,而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授权数仅位居全国第8位和第12位。2007年我省高技术产业总产值仅有731.02亿元,位居全国第15位,仅相当于北京的1/4。这说明,我省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矛盾仍然存在,科技转化为生产力的程度还不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和连通渠道。

    2、武汉城市圈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向高级化演变,作为现代服务业典型的风险投资发展前景广阔。目前,武汉城市圈的产业结构基本还处于“二三一”的阶段,三次产业产值比重为11.5∶44.6∶43.9。但武汉市已经率先迈入了“三二一”阶段,正朝着发达经济体的产业结构模式演变,2007年武汉市三次产业的比重为4.1∶45.8∶50.1。为了实现2020年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目标,我省必须加速发展第三产业,特别要使现代服务业成为地区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当前,武汉市正在着手打造成为我国区域性的金融中心,风险投资是传统金融业的衍生,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将大有前途。

    3、我省正处于“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战略时期,风险投资业的发展符合“两型社会”发展战略的要求。首先,要实现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的战略目标,重点在于突破性地发展高技术产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其次,风险投资能够扶持、引导科技人员创业,并通过科技人员创业带动就业,同时起到创业的示范效应,有助于消除经济结构转变带来的“就业挤出效应”,也有利于推进武汉市“全民创业”工程。

    我省的风险投资业起步于1998年。近10年来,在政府大力引导推动下,我省风险投资企业通过引资、投资、参股以及无偿资助、风险补助等方式,在支持企业发展、扶持企业技术创新和推进科技产业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东部地区相比,我省风险投资的发展还较为缓慢,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还比较小,主要表现在:

    一是风险投资总量小,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不大。我省风险投资企业平均注册资本为0.73亿元,约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7。资金来源上,民间资本和外资仅占35%,其地位和作用有待加强。
    二是风险投资的结构不合理,科技成果“孵化器”的作用不明显。大量的风险投资资金投向了传统产业或企业的成熟期,对创业的初始阶段或初创项目的支持力度偏低。
    三是风险投资的退出渠道比较狭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尚未建立。52.83%的风险投资机构认为,“退出渠道不畅通”是制约我国风险投资业发展的主要障碍。目前,湖北在中小板上市的企业只有3家,在中部省份落后于安徽、河南、湖南,与江西并列第四。
    四是风险投资专业人才缺乏,风险投资家群体尚未形成。与京、沪、深地区风险投资机构中不少专业人员曾有从事风险投资业务的经历不同,我省风险投资机构的专业人员多来自银行、证券公司,既缺乏风险投资及科技领域的专业知识,又缺乏从事风险投资业务的实践经验。
    五是风险投资政策法规不健全,风险投资的发展环境有待完善。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风险投资发展,服务“创新湖北”和“两型社会”建设,我们建议:
    1、设立风险投资事业发展指导机构,负责指导、规划和监督,推动风险投资事业的健康发展。我省风险投资行业发展的职能部门为省科技厅的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为了更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引导风险投资向健康方向发展,发挥政府的宏观管理作用,有必要成立层级较高的专门机构进行指导与协调。建议成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省科技厅、发改委、教育厅、经委和高新技术开发区负责人及若干专家参加的湖北省科技风险投资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风险投资活动的开展。

    2、扩大风险投资引导资金规模,鼓励企业、机构、个人多种形式的资本进入,拓宽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引导基金的设立,可以广泛吸纳社会资本,实现资金投资放大功能,从而化解资金有限的难题。目前,省政府设立了1亿元的风险引导资金,与深圳、杭州等地相比,资金规模和支持力度仍然较小。建议:首先,根据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以财政预算的形式设立,新增部分财政专项资金,或者将现有科技投入中的一部分专项资金转化为母基金;其次,积极扩宽湖北省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鼓励、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金融机构、民间资本等进入风险资本市场;再次,鼓励民营企业家等先富人群加入天使投资网络。

    3、积极探索区域金融制度创新,争取在武汉市设立三板市场,鼓励企业上市,拓宽风险投资蜕资渠道。根据武汉市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战略,开创性地进行区域金融制度的创新。一方面要积极动员武汉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合格投资者进入代办系统,另一方面要积极争取在武汉市设立包含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产权交易市场在内的三板市场,三板市场同样是风险投资的重要蜕资渠道。要积极鼓励我省风险投资企业通过境内外的股票市场上市蜕资,为具有风险投资背景的企业提供各种上市的咨询服务。要超前规划,选择一批发展前景和基础较好的科技型企业,引入风险投资,为创业板市场的推出做充裕的上市准备。

    4、出台发展风险投资事业的指导意见,完善财政、税收等措施,大力支持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在税收优惠方面,可以适当降低风险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对投资于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的风险投资公司按照其投资额给予税收减免,对于个人参与天使投资的可按照其投资额给予适当的所得税抵扣。在信用担保方面,可以设立我省政策性风险投资担保基金,对创业风险投资公司所投资的项目提供部分担保,分散投资风险。在政府采购方面,对于具有风险投资背景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产品实施“优先购买”政策,积极向其他省市和部门推荐企业的创新产品。在法律制度方面,探索性地对涉及风险投资合伙制企业的注册、运作和证券交易等作出制度性的规定。

    5、搭建风险投资与科技成果对接的平台,加强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与引进。首先,进一步扩大中部地区风险投资论坛的影响力,积极吸引国内外的风险投资家物色湖北省科技成果和项目,及时向风险投资资本推荐项目,为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寻找资本。其次,要加强创业风险投资人才的培养与引进。鼓励大专院校开设风险投资的相关课程,支持政府有关部门或利用行业协会平台定期开展论坛、组织培训班、对外交流考察等,提高湖北省风险投资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强化风险投资家的综合素质。第三,建立风险投资家和高级人才激励机制。按照国际惯例建立风险投资业绩报酬激励机制,如从项目增值收益中提取l0~20%比例作为团队奖励,高管人员股权、期权激励等。将风险投资创新优秀团队和个人的表彰纳入省及地市级科技管理的奖励范畴。

    6、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风险投资人文环境。要在全省范围内加强对有关风险投资知识的宣传、普及和观念更新工作,尽快扩大风险投资在社会上的积极影响;组织由风险投资专家、政府官员和风险投资机构代表组成的讲学团,面向中小企业业主、高校学生和科研人员,普及风险投资的基础知识,提倡创业精神,鼓励中小科技型企业作好接受风险投资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