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义 华
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物质条件。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增长以及城镇化速度的加快,长江流域水污染也在逐年加剧。前不久,我随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调研组分别到宜昌、秭归和巴东等市县及长江航运企业,对三峡库区湖北段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现状、问题进行了调研,深感这一问题的严重,令人深思,使人有感而发。2003年5月三峡成库以来,因流速下降,自净能力下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和船舶污染使库区水污染逐年加剧,已经影响到了沿江人民的饮水安全。
客观地说,经过几年来方方面面的努力,三峡库区湖北段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宜昌市现有污水处理厂15座,其中城区5座,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了90%。巴东县的3座污水处理厂和5处垃圾处理厂,也能基本满足防污需要。三峡库区湖北段有5家船舶垃圾、油污水接收单位和12艘接收船,去年船舶油污水处理率达到95%,接收船舶垃圾近3000吨。船舶事故性污染近年来逐步减少,2004—2007年三峡库区尚未发生重大船舶污染事故。
但是,三峡库区湖北段水污染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艰难。主要原因是运行经费严重不足,没有保障。现有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一般规模较小,难以推行产业化、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单位处理成本高。如一般的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每吨污水直接成本0.4元,但收取污水处理费是每吨0.3元,每年资金缺口达60-80万元。
二是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厂设计规模和实际需求不匹配。如郭家坝镇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2000吨/日,而目前只有600吨/日。兴山县城污水处理厂设计为日处理污水2万吨,目前只有6000吨;兴山县新城垃圾处理场垃圾处理量也只达到设计能力的70%。宜昌市每年还有近20万吨生活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在城市周边堆放或倒入溪沟。
三是三峡库区水面清漂任务艰巨。三峡库区由于水位变化频繁,水面漂浮物较成库前大幅增多,清理工作量变大,加之缺乏专业的清漂设备,目前主要靠租用民间船只,清漂手段落后,效率低下,不能满足清理需要。同时,从长江上打捞起的漂浮物,均采用就近上岸,经晒干后焚烧处理的方式,又造成了大气污染。
四是船舶污染应急反应能力亟待提高。近年来,库区水上危险品运输发展很快,2007年通过三峡船闸的危险化学品达610万吨,比2006年增长20%,船舶溢油和危险化学品落水的风险增大。目前三峡库区配备的船舶污染应急设备数量少,设备简陋,远不能满足污染应急的需要。
五是船舶生活污水防治压力大。虽然《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船舶排放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原交通部也颁布了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标准,但由于相关配套规定尚未完善,目前对船舶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入江没有进行有效管理。虽然库区船舶生活污水仅占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的4‰,但对其加强管理已是迫在眉睫。
为此,我提出六点建议:一是尽快建立库区湖北省环保治理项目运行保障机制。上级财政需要对库区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实行补助,确保治理项目正常运行。考虑到三峡库区防污是三峡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我省有关部门向国家发改委提出设立库区环境保护专项基金,在三峡电厂发电收益中提取一定费用用于补贴库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保证这些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是加快实施库区湖北省水污染防治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建议扩大原规划范围,同时对规划中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厂的布局和规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加快建设。
三是逐步建立库区湖北省水面清漂长效机制。建议由省环保部门牵头,地方政府给予财政支持,规划建设专门的清漂码头,配备专业的清漂设施,落实清漂工作专项资金,加大清漂工作力度,确保库区清漂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进一步完善政策和措施,加强库区船舶防污监管。建议地方船检部门制定严格的船舶防污染设备配备标准,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船舶必须推行“双底双壳”船型。地方政府应对三峡库区船舶的油污水、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实行补助,对于低于标准的船舶应制定淘汰或技改的时限,并从资金上给予支持。
五是加大库区湖北省船舶防污投入,建设三大工程,完善两大体系。即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设库区船舶污染物接收工程、化学品船舶清洗舱基地工程、库区流动源监测工程,完善日常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污染事故应急反应体系。
六是加强支流水域治理和网箱养鱼管理。据调查,重庆市已出台政策严格控制网箱养鱼。建议湖北省也要加强支流水域治理和网箱养鱼管理。
党和国家始终高度关注和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已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并深入人心,为此对于事关三峡库区沿江人民饮水安全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我们没有任何理由等闲视之。让我们共同努力,使三峡库区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洁净,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发言人系省政协常委、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