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波 委员
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我国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我省也与全国几乎同时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安享晚年,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创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发展老龄事业。
一、我省人口老龄化压力开始显现
自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到2004年的22年间,我国老年人口平均每年增加302万,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85%,高于1.17%的总人口增长速度。我省自1999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目前,全省60岁以上和65岁以上老年人口分别达到668.2万和451.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1.08%和7.49%。人口老龄化给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带来了深刻影响,老年群体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需求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1、养老保障负担日益沉重。我省离退休人口从1997年144.1万人增加到2002年的186.9万人,增长29.63%。人口老龄化导致养老社会保险基金支付压力增大,财政补贴也越来越大,我省基本养老金收支出现入不敷出局面,而且缺口还在进一步增大。政府、企业、社会都已经感到养老保障方面的压力正在显著加大。
2、老年人医疗卫生消费支出压力越来越大。目前,我省对离退休干部医药费保障主要通过三种渠道:享受公费医疗、参加医疗统筹和单位自筹。据测算,老年人消费的医疗卫生资源一般是其他人群的3-5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因人口迅速老龄化而高速增长。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尚未广泛建立,农村老年人无钱看病问题十分突出。
3、老年社会服务需求迅速膨胀。目前,由于社会转型、政府职能转变、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为老服务业发展严重滞后,难以满足老年人群的需要,特别是迅速增长的“空巢”、高龄和带病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据调查,武汉市12个城区共有养老机构105所,尽管国家采取了相应措施,对社会力量兴建福利机构给予政策性补助,但经费也非常有限,只能对其日常运转、维护进行补贴。福利院职工的工资待遇非常低,护理人员没有受过相关方面专业知识培训。福利院的床位较少,全省仅有约2万多张床位,设施条件参差不齐、服务质量也不理想,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与城市相比,农村老龄问题的压力更大。据统计,2003年我省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9%,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89个百分点。随着城镇化的发展,我省农村劳动力流出将持续增加,造成农村老年人口比重进一步上升。同时,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目前还处在试点阶段,农村老龄人口在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障方面所存在的缺口更大。
二、关于大力发展我省老龄事业的建议
1、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对老龄工作的认识。虽然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大多数领导同志能够认识到人口老龄化挑战的严峻性,重视老龄事业发展,但是有的地方的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由于对老龄工作的意义认识不到位,因而对老龄工作的支持不到位也是事实。因此,必须利用宣传舆论和干部培训等途径,帮助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同志进一步提高对老龄工作意义的认识,要认识到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做好老龄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从而做到加强领导,把老龄工作切实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加强各级政府老龄工作机构和老年群众组织的建设。在未来的时间里,我省将长期处于老龄社会状态,有关老龄工作顺利的战略部署和安排、政策法规的出台和执行,以及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都需要有专门机构作为载体。但是,我省有不少地方的政府老龄工作机构非常不健全,其主要表现是机构级别低,人员配备少。有的县、市甚至仅配备了1人或由1人兼职的老龄办工作人员。这种工作机构级别低、人员配备弱的状况,不仅限制了政府老龄工作无法积极开展,也会影响老龄部门人员工作积极性,对老龄工作机构作用的发挥,也是极为不利的。因此,省委和省政府应该教育和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从有利于老龄事业的发展角度出发,按照省政府老龄办的模式积极健全老龄工作机构,为老龄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最好是严令各级党委和政府在2008年底前完成政府老龄工作机构的建立工作,在2010年底之前完成老年群众组织的建立工作。
3、保证各级公共财政资金对老龄事业的投入。经费是制约老龄工作开展、制约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支付、老年人医疗经费的负担、贫困老年人的帮扶工作、养老机构的建设,以及《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中各项优待政策的落实,老龄工作干部培训、福利院护工培训等等都需要经费的支持。因此,省委和省政府必须督促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保证各级公共财政资金对老龄事业的支持作用。
4、加大对老龄工作的督查力度。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省不少地方在贯彻和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各项决策和举措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是必然的,而这些困难和问题无疑只有通过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大老龄工作的力度来克服和解决。因此,省委和省政府应该加大对各地老龄工作的督查力度,以促进各地老龄事业的发展。除了定期地进行检查和评比,开展表扬和批评之外,还可以将老龄工作情况作为相关党政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5、省委、省政府要大力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我省老年工作方针是“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这就要求省委和省政府除了要一如既往地重视老龄工作,把老龄工作提上议事议程,为我省的老龄工作制定法律、政策和规划,并且加大监督力度,以保证这些法律、政策和规划在各地的贯彻落实之外,还应该保证省财政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带头兴办各种老龄事业。实际上,像养老机构的科学管理、护理人员培训、老年疾病的防治以及临终关怀等工作,在我省基本上都属于开创性的工作,开展起来难度都比较大,如果省委、省政府不大力推进这些工作,这些工作就很难在我省开展起来。
发言人单位及职务(职称):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