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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鄂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14-09-14 2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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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出席全国“两会”的驻鄂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建议: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招投标范围的不断扩大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委员们认为,目前《招标投标法》在适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招投标监管体制设计不尽合理;场外交易普遍,虚假和串通招标依然存在;适用领域和范围过窄;招标代理机构运行不规范;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亟待规范。
    
    委员们建议,在修订时,应着重解决以下问题:明确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的执法主体地位,建立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强化招投标市场监管功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对集中交易场所的性质、运行和监管作出规定,对必须进场交易的项目性质及规模予以明确;应对《招标投标法》适用领域和范围进行扩展,以适应当前招投标市场的需要;加强对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建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档案和市场退出机制;尽快建立全国或各省统一的招投标评标专家总库,实现跨行业、跨地区的专家资源整合,保证评标专家公平、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招标方式的适用条件、招投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信息发布、法律责任等方面需要做出科学合理的规定;如果当前修订《招标投标法》的条件不成熟,可先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对上述内容做出规定,以适应当前招投标市场的实际需要。(转自《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