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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智:中国式现代化视域下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演进历程与体系建构

2025-01-15 09:36:09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2025年第1期   作者: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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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中国式现代化持续探索的过程,也是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深化的过程。深入研究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发展历程,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客观要求,也是对协商民主与中国式现代化辩证关系进行历史考察和理性分析的重要基点。


一、协商民主深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


纵观人类政治文明史,不同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形成了形态各异的民主理论,探索了丰富多元的民主实践路径。


(一)民主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维度。在西方政治哲学史上,民主与正义一直处于复杂关系之中,民主与正义的和解在原有框架内很难更进一步。后发国家和地区亦步亦趋模仿不仅没能带来预想效果,甚至产生与现代化发展方向背道而驰的“乱象”,现代化与民主化之间呈现明显悖论,表现在现代化成果分配不平等对民主根基的侵蚀,更表现在西方模式在全球化进程中给后发国家带来困扰与危机。究其原因,西方民主方式选择同西方国家现代化相匹配,以维护资产阶级私人占有制为前提。每个国家和民族都应基于自身文化传统、历史条件和基本国情,把握好民主化与现代化的内在适应性,才能呈现出以民主化赋能现代化、以现代化促进民主化的互动共进态势。


(二)协商民主在中国式民主体系中扮演重要角色。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探索、创新、突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也是书写人民当家作主新篇章的历史进程。在总结世界各国推进民主化和现代化规律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国具体实际,带领人民创造中国式现代化奇迹,创造性开辟中国式民主的新道路。党的二十大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明确为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之一,强调“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阐发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推动协商民主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逻辑关联。


(三)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肩负重要使命具有独特优势。人民政协作为制度化的协商民主形式,历经75年实践探索、理论提升与制度完善,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政协具有协商民主平台、专门协商机构、统一战线组织等独特优势。回顾和梳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历史脉络和发展轨迹,考察和分析其要素内涵和效能发挥,总结和揭示其理论与实践生长逻辑和发展趋势,有助于探索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构建和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提供学理支撑。


二、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特点和独特优势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民主政治的实践总是在特定的民族历史文化背景下发生、在现实的国家发展环境中展开。人民政协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显著政治优势。


(一)理论渊源。马克思主义认为,共产党人为实现自身解放,要争取与“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并掌握领导权。列宁主张建立多党合作联合政府,必须“使无产阶级能够保持领导作用和国家政权”。马克思深刻批判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欺骗性,认为私有制决定“国家政权不过是管理整个资产阶级的共同事务的委员会罢了”;充分论证无产阶级民主的人民性和科学性,“这个概念每次都随着人民的变化而变化”。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才能“争得民主”,使得“在民主制中,每一个环节都是全体民众的现实的环节”。列宁认为,“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不是一个党所能实施的”,赋予全体人民民主参与权利。


(二)文化根基。中国式现代化植根于中华文明,人民政协同样是从中华文化土壤、中华民族文化血脉中生长出来的。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成果。中华文化推崇天下为公、和合共生。和而不同、和则生物是自然法则,也是治理理念。中华文化倡导“民惟邦本”、“民贵君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中国古人从不同角度阐发民本思想,在思想上爱民、惜民、重民,在经济上养民、富民、利民,在政治上安民、信民、仁民。中华文化主张兼容并蓄、求同存异。“协”即“同心之和”,“商”即“从外知内”,通过商量、商议,达成一致和共识;“公义胜私欲”是协商实践秉持公心公义的出发点。对“商量”“商议”等百姓日用而不觉的概念赋予“协商民主”现代含义,使“有事好商量”成为中国式民主相对于西式民主的特色和优势。


(三)实践探索。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把实现人民民主的庄严承诺写在旗帜上。延安时期,毛泽东同志强调,共产党员“必须倾听党外人士的意见,给别人以说话的机会”。“三三制”民主政权,就是中国共产党与其他党派和党外人士协商议事的生动实践。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认为,“现在是协商办事”“很需要”政协来“商量事情”,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写入宪法,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政治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内容。


(四)创新发展。新时代以来,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更加重视。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目标逐渐从制度建设转变为更加全方位的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就“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形成中国特色协商民主体系”提出新的理论和实践命题。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完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进一步厘清民主化与现代化的辩证关系。


三、不断提高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为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发挥政协作用


进一步明确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职能定位及其协商内容、形式、机制等,是推动构建协商民主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


(一)界定基本定位:人民政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把协商民主贯穿履行职能全过程,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重要论断明确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职能定位:凸显人民政协具有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特点,是践行群众路线较为具体的协商渠道,应当担负“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使命。


(二)丰富协商内容: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建言献策。人民政协因其职能定位,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等”展开协商。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凝练为:“人民政协要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聚焦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推进协商议政。”既关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动力、目标和保障,又是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两方面在实践中基于人民立场得以贯通一致。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是关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其核心是人的现代化,是关乎人民整体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的具体问题,两者各有重点,又辩证统一,必然充分体现协商民主的价值追求。


(三)创新协商形式:形成人民政协特色的多样化载体平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发展协商民主,要健全提案、调研、考察、会议、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民意调查、民主监督等方式,结合实际搭建对话交流、恳谈沟通平台。确保协商民主实践生动展开,需要不断完善协商形式,如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公示、咨询、网络等,让协商主体“可以充分发表意见,畅所欲言,可以提修改意见,可以批评”,构建多层次、体系化、高效率的协商议政格局。比如,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以规格高、频率高、周期稳优势,成为协商议政常态化制度,展示了“有事多商量、有事好商量、有事会商量”的生动实践。


(四)完善协商机制:健全和完善协商民主制度体系。民主实践逻辑统一于宏观运行机制和具体实现过程。在宏观层面,协商贯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环节,以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在落实层面,协商制度嵌入政策实施全过程各阶段,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协商民主纳入政府决策程序,包括协商内容、平台载体、组织运行、质量评价、能力提升和工作衔接等过程性、程序性机制,融汇各种协商内容、运用各种协商形式,确保协商民主过程完整性和人民参与持续性。


四、聚焦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健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机制


(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协商民主建设的工作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政协成立时的初心所在,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在制度设计上,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三者目标一致、本质一体,彼此联系、相得益彰,有机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进程。其中,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在贯彻落实层面,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协商议政、民主监督、凝聚共识、调查研究、团结联谊、自身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切实担负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人民政协工作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确保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自觉行动。


(二)坚持改革创新,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坚持人民主体性原则,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需要完善制度机制。要建立健全协商议题提出、活动组织、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等,坚持和完善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对协商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规定,对各民主党派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作出机制性安排,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不断提高协商实效,努力营造良好协商氛围。


(三)坚持人民至上,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以人民为中心是政协的优良传统,也是推进协商民主的必然要求。如果脱离了人民,民主的内涵、价值和实践都将毫无意义。全体人民的参与,才能彰显民主的真谛。要采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通过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反映给党委和政府,把人民的心声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的重要依据。要通过制度安排有序吸纳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到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活动中来,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努力把人民群众的智慧转化为人民政协履职建言的宝贵财富。


(四)坚持系统谋划,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重要职能,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要发挥协商式监督优势,精准设置议题,将监督贯穿于协商会议、视察、提案、专题调研、大会发言、社情民意信息等工作之中,确保监督实效。要探索“民主监督+”,推动完善民主监督形式同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同频共振。要形成监督合力,推动政协监督同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互动共进。要健全和完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增强监督实效,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独特作用。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此文系在全国政协办公厅2024年第四季度理论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