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讲话指出:“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作出了“进一步提高民主监督实效”的指示,这给各级政协组织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新期待。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三大职能中的主要职能之一。县级政协作为基层政协组织,如何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笔者以为:要着力解决民主监督弱化中的四方面问题。
突出“敢”字,解决思想上怕监督问题
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下简称政协章程)规定,各级政协组织承担着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三大职能。一些基层政协组织在实际民主监督中,履行职能比较虚化、弱化甚至淡化了,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不尽人意,主要存在不想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问题。监督要说直话真话实话,容易“红脸”得罪人,不想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找苦吃划不来,不愿干;低头不见抬头见,熟人熟事,不敢干。瞻前顾后,怕这怕那,导致监督流于形式,或干脆不监督,根源在思想认识上。对民主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民主监督意识淡薄,如有人认为民主监督作用不大,抓监督影响关系;有人认为民主监督是软监督,不如法律监督、权力监督,说了也白说,不如不说;有的“怕”越位,监督是干扰,怕领导和部门有意见或反感,怕吃力不讨好等片面思想认识。思想不端、想法不正,办法就不会多,监督就会应付形式走过场,效果不可能好。不履行好这一职责,就是三大职能履责不到位,重者就有失职之嫌。
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政协章程有规定、党委有要求、政府有意愿、群众有期盼,关键要解决基层政协组织的思想认识问题。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敢于讲真话、讲诤言,及时反映真实情况,勇于提出建议和批评,帮助查找不足、解决问题,推动各项改革发展举措落到实处。”开展民主监督,不是“挑刺”找茬子给人难堪,而是为了帮助解决问题、促进工作。基层政协组织要在思想上端正认识,摆正位置,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履职自觉性,强化民主监督意识,提振信心,树立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精神,克服“怕”监督的顾虑,在“敢”监督上下力,在“会”监督上用心,切实做好民主监督工作。敢监督就会想出找出办法去监督,就会学习借鉴办法去监督,就能探索会监督善监督的路径来,这对于基层政协履职尽责十分重要。基层政协组织与实际工作、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情况最了解,发现问题最快便,开展监督也最直接、最现实,对于解决问题最方便、最有效。在党委信赖和群众支持中,基层政协组织应更好地处理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的关系,理直气壮、有度有节、有声有色的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进步作出积极贡献。
突出“精”字,解决形式上泛监督问题
民主监督内容十分宽泛,形式灵活多样,可以通过建议案、提案、调研建议、视察建议、协商建议等书面形式,通过座谈沟通、会议讨论发言等口头形式,通过民主评议方式,以建言献策形式进行监督,督促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效。一些基层政协在人力、精力不足的情况下,“东一榔头西一棒”,样样都做,面面俱到,手忙脚乱,形式上热热闹闹,监督上泛而广、泛而散,没有重点、没抓住关键,全面而不得要害,甚至避重就轻,到头来监督不深不精,成了“水上漂”,走过场,导致监督与不监督一个样,没有真正发挥民主监督应有作用。
基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关键要选择好监督领域、监督事项。在精选题上做文章,切实解决“泛而不精”问题。要坚持心系发展、情注民生的原则,围绕改革发展焦点、社会和谐难点、民生民利热点进行广泛选题。坚持先调研后选题方式,在广泛调研中听取各方面意见,认真研究分析,汇聚众人知慧进行精心选题。坚持多方协商选题制度,采取党政出题、群众点题、政协选题的办法,力求做到与党政同向同行,为推进工作落实进行重点选题。坚持有选题必调研的方法,围绕确定的选题,组织专题调研,做好监督前的基础工作。坚持精益求精作风。正确处理民主监督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不盲目追求数量的多少,监督事项不在多,多了“吃不透嚼不烂”,选择监督事项不求大,大了把握有难度、理不清、难求精,应坚持在提高质量、精准建言、多出精品上下工夫,重在监督一个事项、解决一个问题,使每项监督都做深、做细、做精,在真监督、精监督上求质效。
突出“准”字,解决建言上空监督问题
监督就是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实施监督必须注重调查研究,做到情况清、问题明,提出批评建议才能“准”。有的以组织委员视察、参观,看看现场、听听汇报,了解一下情况、交流一些想法的形式,说成绩充分肯定大加赞扬,讲问题轻描淡写一略而过,建言“高大空”不着边际,让人找不着北无所适从。有的用半天或一天时间随意性视察、参观一下,参与者随便说几句,“普通话”大众化,不痛不痒,没有针对性,甚至不沾边、不触及毫毛。有的年年组织视察、参观次数多,“坐车观景”、蜻蜒点水,视而不察、观而不言,或空而不准,行而无效,甚至落空,以此代替民主监督,有失民主监督本意和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人民政协要提高调查研究能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际摸清真实情况,集合众智提出解决办法,努力使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基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要坚持调研在先监督在后的工作方法。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调查在先,心中才有数。无论撰写提案,还是视察、协商发表意见,要树立问题意识,敢于正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研究问题,关键要做好调查研究。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更多掌握第一手材料,集思广益、精雕细琢,反复提炼加工,把各方相关意见建议汇集起来、融合监督之中,使实施监督时有观点、有见地、有深度、有分量。强化问题导向,监督的目的就是要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研究问题不求题目大、内容全,只求抓住主要矛盾、切中问题要害。用新的发展理念和科学严谨的态度,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科学分析问题、深入研究问题,弄清问题性质、找到症结所在,探寻普遍性规律,把问题症结找准,把原因分析准、把建言研究准,敢于监督面对问题不回避,善意批评不遮丑不护短,准确建言避免“高大空”、人云亦云,努力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度,言之有物”,让所提意见和建议既具有针对性、更具有可操作性,使监督意见有用管用实用。
突出“实”字,解决效果上浮监督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效果不够理想,这可能成了不争的事实。一方面,一些基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确实不到位,浮在“面上”,没有“沉”下去,走走形式、做做样子,没有拿出“实”的监督意见建议,被监督者也无所适从。另一方面,政协实施的民主监督,既没有法律的效力,也没有党纪、政纪的约束力,因而缺乏影响力和强制力,导致民主监督难有理想效果。有的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对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表面上态度积极,但接受落实监督意见的行动上消极。如提案办理往往“重答复、轻办理”,有的不作实质性回答和积极处理,有的只作书面答复,许多问题不按答复的意见办理。有的写出视察建议书,呈送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后,都会说“建议”好,要认真研究落实,先敷衍一下,然后就是你说你的、我干我的“两张皮”了,结果还是“建议”石沉大海,很难看到落实的踪影。
基层政协开展民主监督,要想取得实在效果,首要的是建实制度和机制,这是前提、更是保障。用制度管事,才有理由和底气,才有章法和遵循。依照政协章程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建立知情权益保障机制,规范政情社情通报制度,让政协委员适时知政知情,保障委员知情权受到尊重,更有利于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健全完善《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规程》,建立统一明确的监督范围、形式、方法、程序、落实、反馈等内容,明晰意见建议形成、交办及党委政府接受监督和作出反馈的责任规范。细化监督主体参与机制,主要明确被监督参与对象及其应做事项和要求。强化监督意见办理机制,主要明确监督意见交办方式、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加强成果转化通报机制,主要将监督意见落实情况及结果进行通报反馈,使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同时也需完善党政议事规则,有必要将政协民主监督意见建议作为拟办督办事项纳入规则之中,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建立多方一致的制度体系和落实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基层政协在实施民主监督过程中,必须注重到实地摸实情,必须查实问题、辩实原因、找出实策,必须出实招建实言,避免浮的现象,把功做实,保障民主监督工作实起来、效果实起来,让民主监督在改进工作、推进发展上发挥实实在在的作用。
(英山县政协 汪校铃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