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协商是政协民主制度的体现,更是政协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履行职能的一种重要手段。作为区级政协应结合自身实际,坚持把专题协商作为服务大局、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重要的推手。
一、准确把握协商主题
无论是政协会议协商的内容、重点调研课题的确定、专题视察的安排表,可以分别采取政协各专委会选题、政协主席会集体定题、在委员提案中的筛选等方法。科学民主的选题可以保证基层政协的专题协商主题有如下特点:一是把握时代特征。注重经济社会发展方向,从中选择一些战略性问题开展专题协商;二是体现区委区政府的意图。做到全区的中心工作就是政协的工作中心;三是代表群众心声。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协开展专题协商的主要内容;四是发挥政协职能。在关注热点、聚焦点的同时,注重选择区委、区政府落实还不到位的工作进行专题协商,加大相关问题的解决力度。
二、广泛开展专题协商
(一)政协会议协商。通过召开政协全体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会议、专委会会议等,围绕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政协委员广泛参与专题协商活动,让委员唱好参政议政“主角”。建立专题协商座谈会制度,每次确定一个协商会主题,由一位副主席负责,该副主席分管委组召集相关委员参加,同时邀请有关区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就所确定主题进行专题座谈协商。突出务实性、可行性、前瞻性,并提出积极可行的意见建议,呈送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二是重点调研协商。首先,请调研组成员将调研中获取的丰富素料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形成材料;其次,将初步形成的材料送交相关基层委组,并根据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第三:政协基层秘书科就所形成的调研报告进一步完善;第四,将调研报告草案提交主席会研究讨论;第五,将进一步修改后的报告提交政协常委会协商讨论。将层层讨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充实到调研报告中,形成最后的调研成果。三是专题视察协商。在专题视察方面,不求多但求精,每年着力全区经济或社会发展的几个重点方面,集中一到两天时间进行专题视察,在实地视察的基础上,再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情况介绍,视察组委员集思广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专题视察报告,报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三、充分利用协商成果
为确保专题协商成果得到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实效性。一方面,将经过会议、调研、视察等形式形成的协商成果呈送给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阅示;另一方面,把这些协商成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加工处理,以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送有关部门办理,切实促进专题协商成果得到最大限度发挥作用。
(武汉市新洲区民进会员、政协委员 罗艳萍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