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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的函

2019-12-16 16:4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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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省政协委员,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将于2020年1月11日在汉召开。为做好十二届三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进一步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积极作用,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省政协委员可以个人名义或联名形式提出提案;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界别小组或者联组,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可以集体形式提出提案。提案可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期间提出。

(二)提案者应强化质量意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建言献策,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三)提案须一事一案,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言简意赅,不讲空话、套话,符合提案格式要求,字数控制在1500字内。提案者提出提案禁止抄袭。

(四)以界别小组名义提出的提案,经集体同意,由召集人签名并负责在“提案管理系统”提交;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交的提案,还须该组织加盖公章;以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者,负责在“提案管理系统”征集委员联名。

(五)省政协委员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所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界别小组或联组、政协各专门委员会集体提案的调研、撰写、论证工作的,视同委员个人利用提案履职。该集体提案被评选为省政协优秀提案的,同时记入委员个人履职成果。


二、提案的基本格式

(一)案由。即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

(二)分析。即阐述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三)建议。即提案的核心部分,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办法。


三、不予立案的情况

根据《湖北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鄂协发[2019]17号)文件规定,提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二)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四)进入民事、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

(五)属于学术研讨的;

(六)为本人或者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七)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八)指名举报的;

(九)涉及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审查和调查的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

(十)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十一)超出本省职权范围的。


四、提案的提交

(一)提交时间。在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会议期间提案统计截止时间。统计截止时间之前提出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统计,并向大会报告提案审查情况;统计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统计。

(二)提交方式。鉴于全会期间的提案征集、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提高工作效率,请提案者登录湖北省政协网站http://www.hbzx.gov.cn/)首页“提案管理系统”,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提交(用户名为委员姓名,原始密码为ta0123456789),如无法通过“提案管理系统”提交提案的,可直接与大会秘书处提案组工作人员联系。

(三)信息更新。如提案者职务、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动,请及时在“提案管理系统”上进行更新,以便承办单位联系及复函。


附:提案参考选题 

 

  联系人:葛九永 87234424,18971441818

       杨霖潇 87234505,18672792077


湖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    

 

  

附件:提案参考选题

  1.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内;

  2.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

  3.应对中美经贸摩擦影响,以高水平开放促进高质量发展;

  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微观市场主体活力;

  5.谋划“十四五”规划,研判和把握“十四五”我省面临的宏观环境、发展趋势、发展思路与发展目标;

  6.激发经济增长新动能、拓展新的发展空间;

  7.落实促进中国地区崛起战略,完善“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布局,支持武汉建设新一线城市和国家中心城市,推动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发展,打造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8.创新现代化强省规划内容、规划形式和编制方法;

  9.明确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历史定位、阶段性特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新征程;

  10.聚焦六稳要求,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11.挖掘需求潜力,着力打造中部强大市场;

  12.提升创新能力,着力完善创新体系;

  13.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着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

  14.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15.优化空间结构,着力促进区域协商发展;

  16.关于支持湖北种业创新测试联合体的建议;

  17.加快武汉城市圈、宜荆荆城市群、襄十随城市群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打造更多动力源;

  18.打好湖北制造业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两个攻坚战,做强实体经济;

  19.更大力度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高端要素聚集;

  20.高质量编制“十四五”规划,围绕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等方面推出系列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做实规划支撑;

  21.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

  22.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

  23.提供文化产业科技支撑水平,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培育新兴产业;

  24.统筹推进全省文化资源、市场和品牌整合,打造湖北文旅融合品牌;

  25.支持武汉市创建国家“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促进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

  26.支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好、管好、用好湖北文化产业项目库,壮大文化产业发展;

  27.建好全省文化经济政策服务平台,加快出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一批政策文件,认真谋划第二批政策清单,构建“1+N”政策支撑体系;

  28.加强网络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29.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30.打好三大攻坚战,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

  31.社会事业和社会建设补短板、促升级、增后劲、惠民生;

  32.围绕民生福祉,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33.强化科技创新供给,加快把湖北科教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优势;

  34.做好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收官,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35.在解决绝对贫困的基础上,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机制;

  36.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7.推进长江大保护,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38.农村厕所革命如何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39.落实习总书记要求,抓好长江流域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