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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省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的函

2014-09-16 23: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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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省政协委员,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


    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省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委员积极运用提案履行职责,共提出提案828件,立案801件。这些提案紧扣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中心,围绕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促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承办单位认真研究办理,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进展,在服务湖北科学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拟于2014年元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省政协办公厅将另行通知)在武昌召开。按照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要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的精神,为做好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进一步发挥提案在履行政协职能中的重要作用,现就征集提案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我省重大战略决策的实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二)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三)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者,署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署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署名并加盖公章。
    (四)提案的书写要工整、规范,提案内容应言简意赅,不讲空话、套话,字数在1500字左右,联系单位、电话和地址要准确。
    (五)提案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


    二、提案的基本格式
    (一)案由。即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案由和提案内容要一致。
    (二)分析。即阐述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三)建议。是提案的核心部分,针对解决所反映的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建议和办法。


    三、不予立案的情况
    按照《湖北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国家明令禁止的;
    (三)属于学术研讨的;
    (四)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五)进入司法诉讼程序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的;
    (六)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七)超出本省职权范围的;
    (八)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九)指名举报的;
    (十)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违纪违法问题;
    (十一)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四、提案的提交
    (一)提交时间:提案可在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出,也可在闭会期间提出。在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委员会根据会议议程和日程安排,确定会议期间提案统计截止时间。统计截止时间之前提出的提案,作为大会提案统计,并向大会报告提案审查情况;统计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提案,作为平时提案统计。


    (二)提交方式:提案者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交提案,建议尽量采取网上提交的方式。
    1.通过省政协门户网站“提案管理系统”提交(打开省政协门户网站,点击首页“提案管理系统”进入,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
    省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期间,已为每位提案者提供了“用户名”和密码。如需咨询,请与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张二峰联系。
    2.提交电子版本(存储到光盘或移动硬盘中提交)。在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向大会提案组提交提案的电子版本。
    3.书面提交。在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将纸质提案稿投入驻地设置的提案征集箱。


    (三)提案者应将姓名、通讯地址、邮编及联系电话填写清楚,便于承办单位联系及函复。
    为了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促进提案办理工作更加富有成效,我们在征求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和向社会征集线索的基础上,整理出提案参考题目,随同有关材料及提案稿纸一并寄上。
    联系人:毛红权 027-87234424
            张二峰 027-87234505、13607161196


    附件:湖北省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参考题


湖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2013年12月13日      


 

    附件:


湖北省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参考题


    1.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2.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创新湖北建设
    3.加快推进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
    4.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发展
    5.加强新形势下的国防意识教育,做好双拥工作
    6.大力发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
    7.加快推进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8.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制,强化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9.创新体制机制,破解我省民营经济发展难题
    10.努力营造外资企业在湖北发展良好环境
    11.支持齐岳山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12.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经费标准
    13.加强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
    14.重视幼儿教育,关注幼儿教育发展
    15.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加大湖北省技术转移政策支持
    16.营造激励科技创新氛围,加大科技奖励力度
    17.解决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
    18.加快湖北省物业管理制度规范建设
    19.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20.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
    21.加快推进省级城市管理立法工作
    22.研究制定支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财税激励政策
    23.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养老保险政策
    24.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25.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平台建设
    26.强化部门联动,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27.加快建立全省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
    28.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29.在村规民约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30.进一步提高我省高层女性参政比例
    31.加强湖北省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建设  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32.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各级代表委员定期听取群众意见  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
    33.进一步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34.进一步加大全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资金投入力度
    35.建立汉江中下游生态补偿机制
    36.金融机构应有效支持贫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
    37.金融机构如何加快弥补制度缺失和市场失灵,打破融资瓶颈,破解融资难题
    38.完善农村保险事业
    39.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发展,拓宽贫困地区融资渠道
    40.加强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41.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研制工作,适应湖北食品工业跨越式发展
    42.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提高食品安全保护水平
    43.加强乡村基层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
    44.加大扶持力度,落实蓄滞洪区项目建设配套资金
    45.加强汉江流域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
    46.修订《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47.设立村文化站,完善乡村文化体系
    48.及时按农村定居人口调整农民土地承包问题
    49.扶持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50.加强保安监管,规范保安服务市场,推动我省保安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51.加强粮农合作社粮食烘干仓储能力建设
    52.解决我省农民合作社融资难问题
    53.恢复和加大省预算内农业基本建设投入
    54.加强水产种业体系建设
    55.大力推广稻田综合种养
    56.解决长江禁渔期渔民生产生活补助问题
    57.重视水域污染、涉水工程、水域侵占等造成渔1业生态损害、渔民失水的生态补偿
    58.加强湖北省基层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59.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开发利用,拓宽公共卫生安全
    60. 建设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
    61.积极化解我省商业性煤矿勘查矛盾,切实解决探转采问题
    62.高层建筑防火安全问题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