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各位委员:
根据政协章程和中央及省委有关精神,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工作的决定》(鄂发[2010]20号)及省政协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就做好十届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做好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的统计工作,是省政协加强委员履职服务和管理,提高委员队伍建设水平的重要措施;是促进政协委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提高政协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必要之举。全体省政协委员和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及办公厅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做好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工作。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工作的主体,要定期收集、归类、分析,并为省政协领导及有关部门了解掌握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届末提出留任委员建议人选等,提出参考意见。
2、完整填写。《十届湖北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委员个人基本情况”、“参加会议情况”、“参加活动和履职情况”、“参加政协组织的公益活动、获得政协荣誉情况”、“委员对履职情况的自我评价”共五个方面内容。其中,表一“委员个人基本情况”由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填写,表二“参加会议情况”分别由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秘书处和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填写,表三“参加活动和履职情况”由相应省政协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厅相关处室和市州政协负责填写,表四“参加政协组织的公益活动、获得政协荣誉情况”和表五“委员对履职情况的自我评价”由委员本人填写。请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厅相关处室和各位委员,认真查阅相关记录资料,应填尽填,完整填写。
3、客观真实。坚持对政协事业负责,对委员个人负责,实事求是地记录和反映委员履职情况,做到准确规范,不漏项、不重复。
4、密切协作。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和办公厅相关处室要互相提供委员履职情况记录及资料,配合确认委员履职情况的相关数据;要与本专门委员会委员或与表格内容相关的委员加强联系,充分沟通,共同填写好统计表。
5、落实责任。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和办公厅相关处室处长,要直接负责统计表填写工作,并在处室明确专人具体负责。
6、把握进度。①2月初,省政协办公厅印发统计表。②2月29日之前,全体省政协委员将统计表之表四、表五填好后交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和办公厅相关处室将统计表之表二、表三,市州政协将统计表之表三,填好后交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③3月10日之前,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对收回的全部统计表中各项数据的梳理、汇总工作,报委员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厅审核。④3月15日之前,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统计表中的有关内容录入委员履职情况数据库。
7、统计表内容及填写要求,由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8、此次集中统计工作结束后,各专门委员会办公室和办公厅相关处室要按照《统计表》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做好平时的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工作。根据统一安排,及时交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汇总。
专此通知。
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5号
邮政编码:430071
联 系 人:省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徐华荣
联系电话:027-87235259 13507191051
邮 箱:wygzwyh@126.com
附:《十届湖北省政协委员履职情况统计表》下载
政协湖北省委员会办公厅
2012年 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