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县政协 >工作交流

关于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思考

2014-12-28 22:26:13  
字体大小:【

 

应城市政协主席  刘敬喜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指出,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更加活跃有序地开展协商,提高协商成效。下面,围绕这一课题汇报一下自己的肤浅认识和体会。


    一、彰显既有亮点


    1、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议大事。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议大事,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广大政协人长期倡导和践行的政协精神、政协特质、政协亮点。继承这一传统,对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极为重要。尤其在全面深化改革、强力推进反腐和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关键时期,政协组织更应披肝沥胆议大事。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与经济社会发展摆在同等重要位置,既要协商议“事”,更要协商议“政”,还要协商议“人”,敢于担当历史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建言。


    2、围绕中心、主动作为议要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基层、服务群众,既是政协组织长期以来坚持的工作原则,也是政协履职的又一亮点。要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渠道作用,必须继续坚持这一原则,充分彰显这一亮点。要围绕党委的重大战略部署确定协商内容,服务党委决策,体现协商民主的重要性;要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确定协商内容,助推政府所为,彰显协商民主的必要性;要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协商内容,帮助百姓解难,增强协商民主的群众性。


    3、注重总结、创新方式议成事。随着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民主协商体制机制日渐形成。要认真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方法,在议成事上下功夫。要继续坚持并不断创新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委会会议、界别会议等多层次协商形式,继续坚持和创新决策前充分协商、决策执行中跟踪协商、决策执行完成后评议协商等一系列已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机制和方法,确保民主协商能够议成若干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二、破解当前难点


    1、协商民主认识有待深化。《决定》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就一些重要决策听取政协意见”。各级党委政府作为核心主体,虽有开明姿态,能听各方意见,但实际工作中,少数地方仍然一定程度存在认识不深、重视不够的问题。导致协商计划沟通不充分,安排不精细,内容不全面,对象不广泛,程序不规范,极大地制约了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的发挥。


    2、协商民主质量有待提高。《决定》要求“提高协商成效”。在政治协商中,少数地方党委政府的主导性与政协的主动性尚有欠缺。党委政府作为协商的主体,给政协出题目、交任务尚显不够。政协作为协商的客体,在少数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退居“二线”、“身在后台”的消极思想和“害怕越位”的顾虑。由此导致互动不够,交流不多,协商活动流于表面,协商质量和效果不是很好。


    3、协商民主渠道有待拓宽。《决定》强调“拓展协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跃有序地组织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虽然各地相应建立了多种协商形式和途径,但运作中少数地方对重大决策、重点事项、重要人士安排往往以事后通报或与政协主要领导交流代替了与政协常委会会议、政协主席会议、政协专委会会议和各界别委员的充分协商。


    4、协商民主机制有待完善。《决定》提出“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早在1954年12月19日,毛泽东同志就对政协明确提出了协商国际问题、协商候选名单、提意见、调整关系等协商任务和要求,但时至今日,协商内容尚存“盲点”,一方面少数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无暇顾及,另一方面少数政协组织还存在“想帮忙、怕添乱”的顾虑,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机制体制不够完善的问题。由此导致协商的规定内容不到位,程序不规范,随意性大,刚性缺失,责任弱化,最终结果是形成政协的民主协商可有可无、可多可少、可好可差、可搞可不搞的尴尬局面。


    三、明确推进重点


    1、注重科学统筹,提高协商民主的针对性。一是要围绕发展战略,紧贴目标任务认真协商,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做到“党委政府想什么,政协议什么;党委政府做什么,政协帮什么”。二是要围绕民生问题主动协商,发挥政协优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向党委政府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做到“群众想什么,政协议什么;群众盼什么,政协帮什么”。三是要围绕权力运行大胆协商,实现“议事”、“议政”、“议人”的有机结合,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社会公平正义,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做到“社会呼唤什么,政协议什么;社会缺失什么,政协帮什么”。


    2、完善协商机制,加强协商民主的规范性。一是要完善保障机制。明确各协商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建立“必须协商”的刚性制度,进行“确保在前”的程序设计,使协商民主成为决策的必经路径。二是要完善参与机制。强化宽容意识,搭建广阔的平台,让各种利益主体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建议,搞“大合唱”,避免“独角戏”。三是要完善跟踪反馈机制。对协商确定的意见建议,科学设定吸收采纳、督办落实、限时反馈、公开评议等程序机制,促进和保障协商民主的有序开展。


    3、探索有效形式,提升协商民主的操作性。一是专题协商要着眼于“重大”,侧重于“深度”,落脚于“转化”。以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问题为重点,由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专题专议”,高起点建言、深层次立论、精准性献策。二是对口协商要着眼于“对口”,侧重于“常态”,落脚于“共识”。以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由专委会与相关部门“面对面协商”,做到据实据理坦诚交流,及时对接形成常态,达成共识推进工作。三是界别协商要着眼于“特色”,侧重于“发声”,落脚于“汇智”。以界别关注的问题为重点,由各界岗位精英、专业能手“会诊协商”,让委员的个人见解升华为界别集体智慧,有序有力发出该群体的“声音”,使协商建言既有专业深度,又有社会广度,取之于民众、用之于理政。四是提案办理协商要着眼于“办理”,侧重于“督查”,落脚于“实效”。以优质提案涉及问题为重点,由领办、督办责任领导与承办责任单位“共同协商”,实现委员提、领导督、部门办、社会议、政协评的有机结合。


    4、着眼成果转化,讲求协商民主的实效性。一是要保证协商议题的准确性。紧跟大局不偏向、服务中心不游离、贴近实际不脱节,实现“提得好”。二是要讲求协商过程的真实性。抓住思想认识的困惑点、利益关系的交织点、社会矛盾的易发点,深入调研摸实情,鼓励委员讲真话,务实协商建真言,做到“议得好”。三是要注重成果转化的及时性。着力扩大协商活动效应,形成广泛社会共识,及时通达协商意见,迅速跟进落实举措,适时加强跟踪督办,全力推动协商成果转化,力争“办得好”。


    5、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协商民主的广泛性。一是要突出政协界别特色。优化界别结构,强化界别责任,丰富界别活动,让党委政府通过政协界别更多地了解民情,更好地吸纳界别意见。二是要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履职意识,搭建知情明政平台,让委员知晓上情,熟悉内情,体察下情,了解外情,参与协商更加充满激情。三是要重视专委会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专委会的组织优势、专业优势和联络优势,通过主动与对口部门协商沟通,多做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实事。四是要提高政协机关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建设,突出协调谋划、综合服务、参谋助手和联谊交友的功能,更好服务和助推政协协商民主健康发展。


    发挥政协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课题,我们将不断探索和研究,为孝感全面推进“五个跨越”、加快建设“五个城市”作出积极贡献。